近年来,为提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效能,优化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我市继建立和推行劳动争议三方联调机制、“人社+工会”和“劳动仲裁+法院”裁审衔接基础上,2023年,通过“劳动仲裁+检察”模式,推动地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与属地人民检察院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实现维权更便捷、甄别虚假仲裁更有效、争议案件办理更公正、社会诚信基础更牢固。
一、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助维权。随着劳动者维权意识增强,劳动争议案件呈逐年递增趋势,但其中老年人等社会弱势群体或因非劳动关系的工程款和承包款争议、无登记成立单位用工或单位注销等案件当事人,容易因主体不适合,被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不予受理,出现维权难等情况。蓬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与蓬江区人民检察院联合试行仲裁与检察机关信息交换衔接制度,实现对部分仲裁案件由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联合当地检察机关,在劳动关系综合服务大厅挂牌成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室”,并与当地法院、司法、退役军人事务局、妇联、残联、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单位共同签署《关于鹤山市加强民事支持起诉和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对民事支持起诉和公益诉讼协作配合工作的案件范围、重点对象、案件线索移送、常态化联动会商等事项作出具体规定,为困难弱势群体提供更精准的法律服务。如在今年4月份,鹤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接某镇人社所关于一企业拖欠全体员工工资的案情反映。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发现该企业有11名员工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发现该企业存在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刑事犯罪。鹤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及时将情况通报鹤山市检察院,并由该院向鹤山市人民法院提出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建议,最终法院受理案件,并判决支持该11名员工劳务报酬,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防范虚假诉讼解难题。长期以来,虚假劳动仲裁存在案源发现难、调查取证难、监督处理难的“三难困境”。开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联合当地检察机关,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存在涉嫌捏造仲裁案件事实、伪造变造证据、作出虚假陈述等行为的,可通过线索移送、案件讨论等方式与检察机关进行会商分析并审查认定,准确甄别、防范虚假仲裁,建立虚假仲裁移送、检察机关协助调查取证、卷宗资料调阅等协作工作机制,为准确甄别防范虚假仲裁、减少负面因素影响提供了有效路径和有力保障。
三、监督正确履职促公平。在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办理过程中,对于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公证员等利用职务之便,涉嫌存在参与虚假仲裁或仲裁机构可能存在怠于履职、违法违规等行为的,属地检察机关进行全流程监督。通过加强对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监督,指引、督促仲裁机构及办案人员正确履职,尽力促进办案程序公平公正,法律适用准确,筑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权威性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