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是粤港澳大湾区重要水源地,境内河道纵横交错、水网密布、水利工程众多,河网密度为0.9公里/平方公里,是华南河网密度最大的地区之一,河湖清漂保洁等治理管护任务艰巨。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江门市积极创新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大力推动河湖清漂保洁标准化、专业化、高效化,2018年以来,全市累计投入资金3亿多元,清理水面漂浮物68万吨,基本实现主要河湖水面无成片漂浮物,全市河湖面貌显著改善,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一、健全机制抓重点,推动河湖清漂保洁全覆盖
江门市充分发挥河长制平台作用,建立健全“每年两次以上集中清漂+常态化保洁管理”等工作机制,像管街道一样管河道,实现河湖清漂保洁全覆盖、深拓展。一是突出协调统筹。坚持把河道清漂保洁作为河长制工作的重点,建立河长牵头、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打破部门、区域、层级的壁垒,确保全市“一盘棋”、上下“一条心”。将河道保洁纳入网格化管理,巡河员、网格员每日对河湖清漂情况进行动态巡查,推动河道保洁全域覆盖、不留死角。二是强化资金引导。江门市充分发挥市级资金引导作用,每年从潭江水资源专项资金安排经费,按照每镇10万元以上的标准,对全市73个镇(街)进行补助,专门用于河湖清漂保洁工作。通过市级补助一部分、县(市、区)支持一部分、镇(街)支出一部分等方式,建立稳定的河湖“清漂”保洁资金来源。2018年以来,市本级共补助保洁资金5100万元,带动全市7个县(市、区)累计投入25065万元,以“小资金”撬动清漂保洁“大杠杆”。三是探索物业管理。探索引入“河湖管家”,建立稳定、专业的巡查和保洁队伍,推动河湖管护“物业化”“规范化”。江海区在实施岸上水面“一把扫”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河湖物业化管理,通过“市场运作+政府监督”的模式,定人、定岗、定时、定责,推动河湖垃圾日产日清,河湖管护常态化精细化。台山市以烽火角水系为物业化管理试点,将大数据、智能监测等技术融合到河湖物业化管理,实现水域漂浮物等“统一查、同步扫、实时测”,促进河湖水域岸线面貌明显改善。
二、强化统筹攻难点,推动跨区域间共管共治
为解决跨界河流清漂保洁责任难认定、工作难协同等问题,江门市创新工作举措,加强上下游、左右岸统筹协调,有力推动跨界河流共管共治。一是设置上下游监测断面。为避免上下游、左右岸互相推诿扯皮,在流域面积占全市总面积近七成的潭江,设置跨县界视频监控点,对河面漂浮物、河道垃圾等问题进行实时监控,定期通报存在问题。同时,建立奖惩机制,每发现1次将水面漂浮物推向其他县(市、区)的,在次年保洁专项资金中扣除1-3万元,补助至受损的县(市、区),不断压实属地责任。二是将左右岸管理转变为单侧管理。对于部分存在一河两岸分属不同行政区域的河流,创新河流管理关系,将左右岸管理关系转化为单侧管理,由两岸按比例分摊管护费用,其中一岸具体负责河面保洁,彻底解决两岸推诿扯皮问题。流经主城区的江门水道,左右岸分别是蓬江区、江海区,河道清漂保洁一直是城市管理的一道“伤疤”。通过协调统筹,保洁经费由蓬江区、江海区分摊,市级补助部分经费,由蓬江区负责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进行日常保洁和管理,目前,江门水道河面时刻保持干净整洁。三是将左右岸关系转化为上下游关系。水面漂浮物时而靠左岸,时而靠右岸,左右岸清漂责任难以区分。江门市通过划定河流分界点,分界点上游与下游由两岸行政区分别负责,创新将河道清漂责任由左右岸关系转化为上下游关系。潭江干流浦桥至潢步头林场段一河两岸分别为开平市、恩平市,在中点处为界,明确上游清漂责任主体为恩平市,下游责任主体为开平市,定期开展交叉巡河和联合巡河,互相监督互相提醒,较好地解决“交叉地带”无人管理的问题。
三、严格监管破堵点,推动清漂责任到边到底
在清漂保洁工作中,江门市坚持问题导向,多措并举强化日常监督,形成震慑效应,确保清漂责任到边到底。一是强化日常检查。通过专项检查、明察暗访、视频监控等形式,市河长办组织对全市28条跨县河流和2宗市管水库湖泊水域岸线实施全覆盖巡查,每月进行专题通报,建立问题清单台账,逐一整改销号。每个镇(街)成立环保巡查队,每日巡查河道保洁情况,对河道漂浮物发现一处、清理一处,推动水面漂浮物动态清零。二是强化考核督导。将河道清漂保洁工作纳入年度河长制工作考核,年度内发现一个县(市、区)存在3次以上1平方米以上水面漂浮物情况的将进行扣分,数量越多扣分比重越大,情况严重的将通报县(市、区)政府或约谈分管领导。恩平市将河道清漂工作纳入纪委重点督查任务,组建纪委专项督查组,通过明察暗访方式,对河道清漂保洁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全面压实治理责任。三是强化宣传发动。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利用“广东智慧河长平台”、河长公示牌、江门水利与河长制公众号等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定期组织护河护水志愿服务活动,营造人人参与、全民监督的河湖管护氛围,着力打好清漂保洁的“人民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