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台山市四九镇借鉴“河长制”模式,在全镇范围内推行“路长制”,着力补齐农村环境整治短板弱项。
松头村党支部书记、辖区分路长邝植荣每天对辖区进行巡查,发现存在问题,及时整治。现在,松头村道路两旁干净整洁。邝植荣介绍,自实行镇、村两级“路长制”以来,作为村级路长,他每天要对辖区道路进行巡查,督促道路两旁商户“三包”工作落实,解决农村道路两侧绿化,“四堆”、违章建筑、放养家畜等问题,遇到无法解决问题,按处置流程上报镇,由镇级路长、分路长来协调解决。他表示,虽然村委会管理责任更加重了,但通过每天实施“路长制”监督管理,农村环境焕然一新,村民卫生保洁意识也得到提高,卫生巩固力度大大加强。
据了解,四九镇的“路长制”设镇、村两级路长,镇级路长镇长担任,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分路长。每周,镇级路长、分路长都要深入责任路段巡查,督促农村环境整改落实,真正把农村环境治理问题整改到位、巩固到位,有效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