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应我省疫情防控形势变化,为有效预防输入风险,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合理安排出行。倡导非必要不离江,非必要尽量避免或减少出境、跨省、跨市出行,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发生本土疫情地市或边境陆地口岸城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人员健康档案、出行审批、查验核销等管理制度,带头落实出行要求。
二、严格公共区域管理。所有人员(前14天内均在江门市人员、中小学生及儿童除外,下同)进入商超、餐饮、农贸市场、文体娱乐等各类室内公共场所,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所有人员进入住宅小区,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所有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码带星号者和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市各类公共场所按规定设置场所码并张贴于入口显眼处,未设置场所码的不得开放或营业,进出人员须先扫码再进场。
三、严格交通站场及出入口防控。全市各高速公路服务区、高速路口、跨市国省道出入口要提供免费核酸检测服务,落实健康码、行程码、测温、戴口罩等措施,认真落实外市来(返)江司乘人员落地核酸。市内邮件快件中心、物流园、工业区及各类企业要严格查验货运司乘人员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或“已采样”凭证,严格落实作业、消杀等防疫要求。
四、严格来(返)江人员管理。市外来(返)江的人员应在始发地检测1次核酸,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返)江,来(返)江应在12小时内或提前向所在社区、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抵江后应落实核酸检测“3天2检”,行程卡带星号的人员,落实核酸检测“7天3检”。2022年3月26日以来有广州、佛山等涉疫地区旅居史或与通报病例有时空交集的来(返)江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工作单位或住宿酒店(宾馆)报备。全市所有酒店(含公寓、民宿等)、宾馆应严格查验入住旅客粤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证明。家住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暂缓返江,实行线上教学,已返江学生由学校安排留宿并做好健康监测。
五、严控各类聚集性活动。从严控制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规模,实行“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非必要不组织各类跨市的文体活动、商贸活动、会议、庆典、集会、培训等线下聚集活动。室内公共场所、旅游景区景点严格实行“限量、预约、错峰”,控制人员接待上限。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合理控制购物人员数量,最高不超过最大接待量的75%。
六、严格履行个人健康责任。减少外出、避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如与病例、密切接触者等轨迹交叉,或近期有广州、佛山、中山等地旅居史并发现自己被赋黄码后,应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备,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在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不外出,不聚集;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后要及时主动前往发热门诊就诊;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居民应通过权威媒体了解疫情相关信息和科学防疫知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恶意传播不实图片、不实视频和散布谣言者,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本通告自发布之时起实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情况动态调整。
江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