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据珠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介绍,自7月29日上午6时起,从粤澳口岸入境广东暂不实施集中隔离14天医学观察的人员,入境后活动范围有调整。入境后活动范围由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9市扩大至广东省范围。
所有从粤澳口岸进入广东省人员,须作出如下承诺:来粤前14天内无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行史;配合、服从内地各级政府及部门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遵守内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入境后14天内每天登录“粤康码”使用“港澳入境人员健康申报”功能申报健康情况并做好个人防护;不擅自扩大活动范围。
在粤有固定居所或工作单位的入境人员,抵达目的地后应及时向当地社区报告,14天内减少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入住酒店(包括公寓式酒店)的,应向酒店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入境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不适,应及时到定点医院治疗排查,并向当地社区报告。
对于擅自离开广东省的人员,应及时通报当地防疫部门对其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按当地疫情防控规定处理。违规人员为内地居民的,将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办理赴澳门各类签注;违规人员为澳门居民的,将取消其入境豁免集中隔离14天医学观察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