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疫情防控交通运输秩序优化
的补充通告
根据国家、省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和有关会议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江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为确保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两不误”,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告如下:
一、撤销高速公路出口交通测温点。从2月22日零时起,全面撤销我市所有高速公路出口交通测温点,确保交通运输畅通。
二、畅通货物运输路网。全面取消对货物运输车辆的沿途检测措施,保证货运网络的畅通。
三、有序恢复客运运输体系。全面恢复省内客运交通班次。有序恢复省际班车的运营,实行点对点运行,严控中途上下客,特别是上客。运输企业要切实落实防疫主体责任,严格控制班车的乘客数量并做好防疫等工作。
四、保证村(社区)道路畅通。各村(社区)严禁采取封路、断路等措施来限制外来人员和车辆的进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