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各位市民朋友:
1月23日晚,广东省启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结合江门市防控形势,江门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落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根据一级响应的要求作出如下公告:
一、全市所有节庆活动暂停举办,停止迎春花市。
二、博物馆、体育馆、图书馆、影剧院、网吧等公共活动场所全部暂时关闭;大型商场做好通风消毒并且尽量缩短服务时间。服务人员做好个人防护。
三、如出现确诊病例,各类培训全部暂停,各类学校将根据疫情进展公告推迟开学时间。
四、全面加强交通检疫,全市长途汽车站、码头、火车站等交通站点全部实施体温监测、通风消毒、出入人员必须配合检测体温。
五、对计划来江门的湖北游客及探亲访友人员全部劝退,1月10日后曾在湖北逗留的人员建议居家隔离14天,早晚监测体温。本市旅店、酒店要对来自湖北省入住人员加强体温监测,给予健康告知提示,提醒做好个人健康自我申报,有异常及时就医。
六、建议到公共场所的市民佩戴口罩,暂停外出探亲访友,暂缓接待亲友来访,尽量避免外出聚会。
七、避免到有疫情的地区旅游和居住。
八、正视防控形势,积极配合,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自觉维护社会稳定。
江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