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皇智尧) 为加快全面复工复产,9月13日,我市发布《江门市进一步强化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对工业企业有序恢复常态化生产生活秩序提出了明确要求。
《指引》包括坚持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两手抓”、强化企业人员管理、强化企业各类场所管理、加强物流管理和防疫物资储备、做好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预案等五大方面,包含17项具体要求。其中,要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疫情防控领导机制,成立工作专班,按照所在镇(街)、园区管理要求,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坚持人、物、环境同防,与属地复工复产牵头部门和疫情防控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
《指引》明确,各县(市、区)取消对企业复工复产的审批审核,服务好企业复工复产的合理需求,并支持所有符合防疫要求的企业同等复工复产,对处于中高风险区的工业企业,属地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指导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基础上复工。
对于企业人员管理,《指引》要求建立企业人员全员信息台账,对企业所有正式员工信息定期进行更新,对客户派驻、劳务派遣、第三方外包、实习员工和临时进入人员等人员信息参照正式员工信息登记方式每半月更新一次。同时,企业没有设置“场所码”的要限期设置,要做到“场所码”的全覆盖,指定专人每天汇总员工健康状况。
在企业各类场所管理方面,《指引》强调对于交接区域(如出入口、装卸货场地、仓库等)、生产经营区域(如车间、会议室、办公区等)、生活区域(如食堂、宿舍、健身房等)、公共卫生区域(如卫生间及废物处理场地等)、公共空间(如道路、室外场地等)等不同区域,落实分类管理要求。
此外,《指引》还提出,企业应当及时采购和储备足够量的消毒机、防护口罩、酒精、免洗洗手液、测温仪、防护服、医用手套等防疫物资,为员工提供必要的消毒防护用品;落实重点场所、关键部位以及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安全许可制度,合理安排工期,严防过劳作业和不顾安全的赶工期、抢进度等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