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4月28日鹤山市发现1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个案,自疫情发生以来,市财政局迅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启动疫情防控财政应急预案,做好资金筹备,其中重点做好省支持我市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安排使用,在疫情防控实战中主动履行财政职能,体现财政担当。
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市财政局局领导靠前指挥、以上率下,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组织领导。业务科室密切联系市直职能部门及鹤山市财政局,做好资金安排方案。资金拨付涉岗人员全部在岗,实行快速并联办公,协调人民银行江门支行等单位,开通资金快速拨付通道。5月2日市领导同意资金安排方案后,市财政局3小时内将省下达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900万元拨付到各县(市、区),其中支持鹤山市300万元,用于重点救治药品、医疗防护物资、医疗救治设备等方面的实物储备。同时,要求各县(市、区)财政部门按照《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精神,通过“绿色通道”采购防疫物资,以满足疫情防控需要。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切实履行财政职能,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及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及时发挥效益,助力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