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后,市市场监管局融合了原工商、质监、食药监、知识产权和价格的监管执法职责,此后又增加了商务行政处罚及相关执法事项,目前合计2158个行政执法事项,涉及法律法规规章以上的执法依据超过650部。市场监管领域宽、任务重、压力大,特别是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工业产品质量“四大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整合力量、履职尽责、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市市场监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统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推动改革发展、加强监管执法、化解社会纠纷。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制度保障,执法队伍法治理念和法治能力不断提升
法治既是市场监管执法的底线也是我们的生命线,听党指挥、依法行政,面临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市局党组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极其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一是坚持党组统揽法治工作,把牢法治政府建设的政治方向。局党组带头将十九大报告中党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十四个坚持”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十一个坚持”结合起来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内容列入党组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全面理解和贯彻落实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年度述法要求,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年度报告,牵头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成立法治建设(依法行政、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机构牵头抓、部门协作合力抓的法治工作格局。二是坚持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2019年以来开展领导干部会前学法25期、科级干部任前宪法宣誓、闭卷考法12人次。将干部任前闭卷考法、法治培训时长、执法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开展全员学法培训,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会,组织《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治专题讲座,组织“市监讲堂”业务培训123期,组织全系统3812人次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场监管局的法律知识竞赛以及全国市场监管12315技能大比武。三是坚持扎牢制度笼子,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2019年以来,梳理行政执法事权清单事项2158项,谋划出台15个法治工作制度,制定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监管执法工作职责和法治建设工作任务;严格执行执法资格审查、执法证申领考试等工作规则,狠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落实;印发江门市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及实施方案,大力推行行政执法“两平台”试点工作,在“两平台”开展行政检查累计10783宗,开展行政处罚累计1593宗,开展行政强制累计56宗,占2019年、2020年案件总数的73.28%,有力推动严格公正监管、文明阳光执法,引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四是坚持严格执法、有错必究。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和行政执法检查作用,在复议案件审理和行政执法检查过程中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指导基层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如,2019年以来,共处理复议案件132宗,撤销7宗,发出行政复议意见书8份。2019年以来,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法制部门审核把关的行政执法案件行政复议零撤销、行政诉讼零败诉,2019-2020年全市系统累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事项414541宗,行政诉讼败诉案件4宗,今年上半年全系统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为零,各地市场监管局在当地依法行政考评和“谁执法谁普法”活动评比中全部名列前茅。
二、坚持法治引领,推动审批改革创新,“多证合一 证照分离”改革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推动审批改革创新,既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方向,也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趋势的迫切需要。改革与法治如鸟之双翼、车之两轮。我们始终坚持在法治中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
一是运用法治方式做“减法”。坚持群众法无禁止皆可为,坚决清理没有法律依据的证明事项,坚持法治统一原则,坚决破除地方壁垒,坚持法治效能原则,能简则减、能合则合,不断优化审批流程。从2015年至今,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开展4轮“多证合一”改革,从 “5证合一”,到涵盖外贸企业各项行政审批事项的“28证合一”,让群众享受到企业开办便利,改革经验两次在国务院会议上交流;2021年,深化开办企业“一天办结”改革,牵头制定《江门市深化开办企业“一天办结”改革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实施方案》,建立“四个一”服务机制,实行一表填报、一窗通办、一网通办、一窗通取,优化再造开办企业流程,开办企业服务事项从原来 3个事项拓展至 5 个事项,共办理“一网通办”业务 1.27 万宗,网办率、网上核准率分列全省第 3 和第 1,经验被省府办刊发。二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坚持行政机关法无授权不可为,借力国务院和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授权,在告知承诺和优化审批服务上下功夫,聚焦市县两级事权和高频审批事项,从2016年起全省率先开展三轮“证照分离”改革试点。2020年全面推进“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依照法定程序将《江门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纳入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对27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分类改革。截止2021年8月底,全市共办理涉改业务16202宗,办理时间压减 65.16%、申请材料压减 21.24%,发出承诺书1113份、告知书1103份,下放、委托审批权限办理许可业务3122宗,发出电子证照 1661 个。三是打造法治高效服务型机关。全省率先实现商事登记“跨省通办”。今年4 月 9 日,借助银政合作方式,根据电子证据的可采性规则确定电子签名和人脸识别的法律效力,联合建设银行打通与湖南长沙、广东清远等地银行网络共享通道,在全省率先实现商事登记“跨省(市)智能办”,为全省乃至全国全面推行商事登记“跨省通办”提供江门方案、贡献江门智慧。此举有效破解企业群众跨省异地办事多地跑、折返跑等堵点难点问题,省外企业群众异地投资江门无需往返两地,即可实现商事登记就近办、自助办、智能办。
三、运用法治思维,推动监管方式创新,落实事中事后监管成效显著获国务院督查激励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既需要市场自治、公平竞争、鼓励创新,又需要优胜劣汰、精准监管、无事不扰。
(一)积极“寓管于服”,营造良好环境,充分激发市场的活力和创造力。一是在普法上做文章。教育服务为先,广泛开展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六进”活动,打造 “普法+食品安全”“普法+放心消费”品牌,深化“互联网+普法”,以普法促守法,充分利用“3?15”“4?26”“5?20”等主题日宣传活动,重点开展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以及涉及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法律法规普法,深入社区开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专题宣传活动,引导市场主体自治,推进行业自律,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在竞争上抓公平。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牵头组织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2018年以来,全市共清理存量文件2673份,废止215件、修改调整17件,实现了制度全覆盖、审查有实效的目标。开展公平竞争评估,健全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机制,委托五邑大学政法学院进行评估,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三是在维权上有助力。积极筹备申报中国(江门)知识产权快保护机构,建设知识产权海外护航工程。对我市4个产业(LED、卫浴、家电、摩托车)开展专利预警分析和15家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海外商标布局服务,助力企业参与全球化竞争;建立“维权+保险”机制。通过专利执行保险、商标被侵权损失保险等保险形式,充分发挥资金杠杆放大效应,着力降低企业维权成本,调动企业维权积极性。
(二)净化市场主体,创新监管方式,推动市场主体结构优化和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是优化市场退出机制。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实现企业办理多个部门注销业务“一网通办”,截至2021年8月31日,我市通过简易注销程序退出市场的企业总数1531户,占总注销业务量的38.82%。2021年9月7日推出个体工商户智能注销登记,推出上线智能审批系统 PC 端和微信端,实现注销智能办、掌上办;有序解决“被老板”问题,抓好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企业的调查处理工作,查处案件87起,撤销许可登记21宗;持续开展“僵尸户”清理,截至9月底,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立案拟吊销企业 8825家,已吊销企业7676 家。二是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解决人少事多的难题。开发“特种设备智慧管理系统”,通过“一库两网四平台”打造特种设备全周期监管体系,有效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力量不足、安全监管手段单一、应急处置不及时等突出问题,在全省率先实现特种设备全周期监管数据化、标准化、智能化。同时,建立“互联网+明厨亮灶”、“邑食安”阳光餐饮云平台,启用冷库冷链食品“冷库通”系统,全面提升科学监管能力,有效提升监管质效;三是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在全省率先研发跨层级、跨部门市县两级160个部门通用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系统的基础上,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流程标准化,相关管理制度纳入《江门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获批全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成为全省唯一试点地市;倡导社会共治,以随机公开的方式开展115期“一监到底”活动,通过“南方+”等网络平台对执法活动进行直播,实现由“少数人监管多数人”向“多数人监督少数人”转变,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获评江门市直机关管理创新表扬项目和十佳传播案例。四是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应用“信用联合惩戒一张网”,将全市6.07万户次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7151户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38万户次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后申请移出异常名录的信用信息实时共享到政府相关部门,运用到政策奖补、政府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融资授信等重点领域,实现“一个结果共享互认”,守信激励、联合惩戒。
四、落实“四个最严”,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深刻变化,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越来越广泛,对法治的内涵和标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严格执法,让人民群众消费舒心、吃得安心、用得放心,是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要课题。一是强化疫情依法防控工作。根据习近平总书记依法防控的指示精神,我局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国务院及广东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系列规范性文件规定,整理汇编了《江门市市场监管系统疫情防控法律适用指引》,按照地方政府指挥部通告要求,严格落实农贸市场专人驻场制度,督促市场开办单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落实人、物、环境消毒、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发挥全市1828家零售药店“哨点”检测预警作用,排查购药人员104.13万人;依法查处涉及疫情防控违法案件,查获野生动物及其制品443只(件),移交案件线索12宗,其中查办的江门市某无纺布公司哄抬熔喷布价格案罚没3270多万元,成为疫情期间全省价格监管领域案值最大、罚没金额最多的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央视综合频道予以新闻报道。二是实行重点领域全覆盖监管。完成全市食品检验量“每千人6批次”工作任务,将240家学校食堂纳入“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监管,2156家餐饮单位纳入“邑食安”阳光餐饮平台监管;2019年以来,全市共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单位4429家次,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358家,发现问题2129家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615份,查处食品、保健食品案件1720宗;检查药品生产企业160家次,药品销售企业8441家次,抽检医用口罩等医疗器械产品204批次,查处药品、器械医疗违法案件360宗;检查特种设备4584台(套),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259份,涉特种设备案件立案66宗。三是开展重点领域行业专项整治行动。2019年以来,共组织重点行业领域整治行动或专项执法行动超过100个,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8240宗,罚没款8224.82万元,移送公安机关175宗,落实“处罚到人”的案件有11宗,五年禁业人数7人,终身禁业人数8人。其中查办食品药品违法案件2395宗,罚没1695.41万元。案件数量逐年递增,查办大案要案有新的突破。四是加强知识产权和不正当竞争执法。全市共立案专利案件78宗,商标案件结案219宗;组织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2019年以来,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3386人次,检查重点场所3030户次,开展跨区域、跨部门协作执法9次,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14宗。江门市在2020年度全省食品安全和质量工作考核中双双获评最高等级A级。
五、靠法化解矛盾,抓好行政调解工作,我市消委会连续六年被中消协评为全国消协组织先进集体
坚持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推动完善信访、调解、行政裁决等社会纠纷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紧紧依靠法治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
(一)提高认识,明确原则,建立调解工作制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思想,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明确合法合理、平等自愿、属地管理、优先及时的调解原则,梳理涉及市场监管调解职能的法律法规规章,以预防化解与行政管理职能有关的民事纠纷为重点,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制定行政调解工作制度,统筹部署开展行政调解工作。
(二)推行“二合一”调解工作模式。统一行政调解队伍,配强消委会调解工作人员,依据部门规章规定将行政调解工作委托给消委会统一开展,实现行政调解与消费调解“二合一”,同时加大调解工作培训力度,设立5个行政调解工作小组指导和适时参与调解工作。全省率先实现12315投诉举报平台与12345平台对接,以该平台为依托,共接收消费投诉举报49941宗,其中投诉调解结案29543宗,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479.39万元。
(三)切实加强知识产权调裁工作。一方面注重行政调裁机构建设,全市设立7个知识产权行政诉调中心,组建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裁专家组,新会区成立了市内首个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大力开展知识产权行政调裁工作。另一方面,注重引入调解机制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2019年以来共受理专利侵权纠纷案78宗,其中调解结案2宗,先经调解后引导各方当事人和解结案撤诉4宗,达到了定纷止争的良好效果。
(四)借鉴“枫桥经验”,依靠和发动群众,建立多渠道调解机制。在美容美发等行业商会以及电信行业等大型企业建立消费调解工作站249个,将调解工作延伸至基层社区;开展“广东省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和“广东省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创建活动,全市共创建“放心消费承诺商城(厦)”3 家,“放心消费承诺单位” 1382家,“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144 家;建立澳门、江门、珠海(横琴)、中山“跨域视频调解机制”并上线跨域视频调解平台,助力消费者跨境消费纠纷维权;与人民法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及时化解企业群众矛盾纠纷,成功调解消费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