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中心医院设置了专门的服务窗口办理医保相关业务。
我市医保谈判药报销开启“双通道”,指定药店买11种抗癌药可享医保待遇。
建立和完善江门本土病种库及其分值库,在全省率先扩设基层病种组;建立全市统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管理系统;全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全部纳入医保电子凭证应用范围,实现医保业务“码上办”全覆盖;将门诊特定病种范围扩大到57个,同时全面精简申请、年审手续,实现“一站式”便捷办理和全城通办……
自党史学习教育启动以来,市医保局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全过程,紧紧围绕本职、日常和群众关切的小事发力,办好事关高质量发展、打基础利长远和群众“急难愁盼”等三个层次的惠民实事,以扎实富有成效的工作举措提升百姓医疗保障工作获得感。
文/图 傅雅蓉 唐达 余恒亮
坚决守好人民群众“救命钱”
健全医疗保障制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是享受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市医疗保障局组建以来,进一步完善了医疗保险政策,健全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医疗救助等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实现了医疗保障制度对各类人员全覆盖。”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今年,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市医保局进一步对标《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聚焦当前全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短板和瓶颈问题,着力深化改革创新,固本强基、提质增效,推动全市医保事业迈向更高质量发展。
一方面,坚决守好人民群众“救命钱”。深入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建立医保、财政、公安、卫健、审计等多部门参与的医保基金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完善定点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引入第三方专业力量充实监管队伍,推动形成以行政监管为统领、协议监管为主体、社会监督为补充的“三位一体”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有力确保基金安全、稳健、高效运行。同时,制定实施《江门市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类保障实施方案》,在保持全民医保待遇总体稳定基础上,建立待遇水平与缴费挂钩工作机制,全面规范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优化筹资机制、完善基金和就医服务管理。
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医保支付制度评议组织,坚持动态调整病种收付费政策,逐步建立和完善了江门本土病种库及其分值库,在全省率先扩设基层病种组,病种分值付费精细化管理成效显著,为全省提供了“江门经验”。在实施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过程中,市医保局还组织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参加广东省耗材联盟采购,推动降低心脏支架、人工晶体、冠脉扩张球囊、超声刀等耗材价格,缓解群众就医负担。建立了全市统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管理系统,完成了近3年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医药服务费用、医疗服务收入等财务数据的采集、初审和整理分析,全面启动开展2021年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
实现医保业务“码上办”全覆盖
“让百姓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今年以来,全国从上至下加快了医保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推进步伐。
江门也不例外。今年,我市成功推动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在江门上线运行,全市所有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通过省医保专网的方式顺利接入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实现了普通门诊、特定门诊、住院就医等医保待遇享受和参保缴费、关系转移、身份识别、信息查询等经办业务办理。
同时,我市还顺利实现编码标准“纵向全贯通、横向全覆盖”目标。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编码维护率为100%,医保医师、医保护士和医保药师的维护率均为99%以上。
医疗救助方面,市医保局研究制定《江门市医疗救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全市医疗救助实行“六统一”的市级统筹管理模式,即统一救助对象范围、方式、待遇标准、经办服务、基金管理和信息系统。同时,进一步明确收入型救助对象医疗救助待遇享受开始时间、支出型救助对象的医疗费用救助范围以及二次救助政策,推行医疗救助零星报销容缺办理。
“互联网+医保”服务项目也在不断完善。健全了“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支持医疗机构探索诊疗服务新模式。全力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全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全部纳入医保电子凭证应用范围,全面实现医保电子凭证扫码支付购药就医费用,以及个人账户信息查询、医保相关机构查询和异地就医备案等医保业务功能,实现医保业务“码上办”全覆盖。
提升门诊特定病种待遇水平
认真倾听群众诉求,全力以赴办好群众“急难愁盼”的实事,作为民生部门,这正是市医保局近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中之重。
首先,全力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费用保障。认真执行落实省级统一筹集资金、统一支付费用的工作要求,及时上解医保基金近5亿元,用于保障全市人民新冠病毒疫苗免费接种,全程做到了“钱等苗”,为迅速筑牢免疫屏障提供了有力支撑。
其次,提升门诊特定病种待遇水平。将门诊特定病种范围扩大到57个,覆盖了恶性肿瘤、心血管疾病、神经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及儿童白血病等严重危害公众健康的常见病、多发病。分类核定门诊特定病种待遇标准,进一步明确对门诊特定病种不设起付线,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定病种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至不低于70%,同时全面精简申请、年审手续,推动将认定审批权限延伸至各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一站式”便捷办理和全城通办,更好地保障了参保人门诊医疗需求。
第三,率先部署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保障工作。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抗癌药进得了医保,进不了医院”的问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通过开展定点零售药店供应国家医保谈判抗癌药试点,允许参保患者凭外配处方等资料,到参与试点的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发生的费用按照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纳入门诊特定病种报销范围,进一步提高群众获得国家谈判药品的可及性。
此外,市医保局还全面清理了一批不合理限制医保待遇公平享有的制度规定。针对长期以来社会各界普遍反映强烈的市内转诊制度与医保待遇挂钩的做法,充分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科学组织论证,积极协调,克服阻力,明确自2021年7月1日起正式予以取消。同步取消的还有,医保住院时间需超24小时才可以纳入医保住院报销的规定以及超过48小时未进行住院医保登记降低报销比例的规定等。该消息一经发布,一天内阅读量接近15万,数百位市民在线点赞,多位市民致电表扬医保部门用心办实事,真心解民忧。
任重而道远。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该局将继续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实实在在搞调研、找问题,坚持做到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确保学习教育落点真正落在夯实基层基础、推动全面发展上,落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核心宗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