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记者 梁佳欣 通讯员 黄志坚
安排专项资金2000万元开展民生“微实事”工作,解决群众“小难急”问题……昨日(4月21日)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暨第七十六次主任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民生“微实事”的工作方案以及第一批民生“微实事”实施项目情况报告。
开展民生“微实事”,是市人大常委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年内,市人大常委会将以“代表提、政府办、人大督”的形式开展民生“微实事”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小难急”问题,以“小民生”赢得百姓“大民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民生“微实事”以代表建议形式提出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和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持续提升民生质量、有效增进民生福祉,更在全省首开民生实事代表票决制先河。
在督办好市十件民生实事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共建共治共享“微治理”,紧扣代表建议“两个高质量”工作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对群众关注度高、受益面广、贴近生活,能解决群众身边小事、急事、难事,却未能纳入市十大民生实事项目的惠民小项目进行专题研究,在征求常委会领导、各委室以及各市(区)人大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多次修改完善,形成了开展民生“微实事”的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指出,民生“微实事”项目由江门市人大代表以代表建议的方式提出,原则上不与政府在建、拟建的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民生工程、部门专项工作重复。市财政2021年度安排民生“微实事”专项资金2000万元,并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及时调整资金规模。同时,方案要求工作中应注意调动各市(区)政府部门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的积极性,积极配套资金,以放大民生“微实事”专项资金使用效能。
首批实施项目共15件
具体工作如何推进落实?工作方案以坚持党的领导、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严格依法办事、突出效果导向为基本原则,明确了“代表提、政府办、人大督”的分工安排,推动民生“微实事”项目按时高质量完成。
“代表提”方面,市人大常委会将紧扣代表建议“内容高质量”要求,完善“双联系”工作机制,落细落实工作措施,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加强常委会成员联系代表工作,指导市人大代表充分利用代表联络站平台广泛收集民情民意,人大各专委、常委会各工委紧扣人民群众身边“小急难”问题,组织代表专业小组深入开展调研,提出高质量的代表建议。
在人大闭会期间,人大各委、室按照“随时征集、及时实施”原则,及时收集代表提交的意见建议,交由市人大常委会选联任工委整理成民生“微实事”项目初步清单。同一类型数量较多、不宜纳入民生“微实事”项目的,由选联任工委统一整理、归类,报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审议后,以工作建议的形式提交市政府跟进。
据悉,截至4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共收到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及闭会期间代表建议213件,其中大会期间建议190件,闭会期间建议23件。经初步筛选,符合“微实事”条件的项目有15件,主要涉及影响较大、群众意见甚至投诉较多的建议,其中包括环境整治6件,道路建设5件,桥梁建设、村(居)服务、医疗卫生、校舍建设各1件,这些项目将作为第一批实施项目交市政府办理。
年底听取市政府专项说明
“政府办”方面,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将围绕代表建议“办理高质量”和“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的工作要求,创新工作方法,解决实际问题,加快实施进度,全面提升民生“微实事”项目实施效率和质量。由市政府对项目进行核实、评估、论证,最终筛选确定给予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清单;承办单位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抓好项目办理,并通过“江门市建议提案在线”系统,及时向人大代表通报各项民生“微实事”办理进度。通过邀请代表实地调研、协商座谈等多种方式,听取代表意见,共同推动问题解决。
“人大督”方面,市人大常委会将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创新和改进监督方式,完善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刚性。人大各相关专委和工委牵头、各代表专业小组成员组成民生“微实事”项目监督小组,结合代表主题活动、年中问政、民生实事“监督周”等活动,通过调研、视察、暗访等方式,跟踪掌握项目实施进度,适时向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汇报项目监督情况。严格落实二次征求意见制度,依托“江门市建议提案在线”系统,了解代表对项目办理结果的满意度,并将统计结果向社会公开。
年底,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及闭会期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时,一并听取市政府对民生“微实事”项目落实情况的专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