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6日,我局在台山市海宴对开白湾海域(112°37′58″E,21°46′51″N)查获一艘未涂刷船名船号平板船(木质船舶,船长12.65米,宽3米,型深0.8米),船载冻品猪肚、猪肠一批。经检查,现场无当事人,随船未发现船舶相关证件及冻品相关凭证,该批冻品已被我局依法扣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
2021年9月20日,我局在台山市北陡镇海湾大桥海域(112°24′45.96″E,21°52′17.22″N)查获一艘未涂刷船名船号散货船(铁壳船,驾驶台为蓝色,船身为黑色,长约37米,宽约9米),船载冻品猪脚一批。经检查,现场无当事人,随船未发现船舶相关证件及冻品相关凭证,该批冻品已被我局依法扣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
2021年9月24日,我局在江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协助调查处理公告,在限定期限内,未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到我局协助处理。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九条之规定,我局决定依法收缴上述两批涉案冻品。请上述涉案物品的权利人或权利相关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到我局办理相关手续。公告期满后没有当事人到我局办理相关手续的,我局将依法予以收缴。
联系人:夏警官,电话0750-8260810
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外睦路599号江门海警局
江门海警局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