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陈敏锐 通讯员/曾文静) 近日,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江门市贯彻落实〈广东省培育扶持个体工商户若干措施〉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从持续加大服务供给、加强个体工商户培育、优化个体工商户发展环境、落实财税金融支持政策等4方面制定19条措施,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要求从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支持个体工商户创新创业、优化公共服务平台3方面持续加大服务供给,强调要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条件,做好江门市中小微企业诉求快速响应平台与省“粤省心”市场主体诉求响应平台的对接,对企业诉求实现7×24小时响应接办、全流程督办、限时办结,实现在省事项诉求分办目标基础上再提速20%等。
加强个体工商户培育方面,《实施方案》要求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培育工作、支持发展线上经营模式、强化知识产权能力、支持“个转企”工作4方面加快落实,提出鼓励、扶持符合“个转企”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加快转型升级。
优化个体工商户发展环境方面,《实施方案》要求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推进个体工商户信用监管、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并指出将加强重点领域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核查;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整治水电气等公用事业、金融领域等涉及个体工商户的各类违规收费行为;对个体工商户不涉及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或者从轻、减轻处罚,同时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实施方案》要求落实财税金融支持政策,梳理个体工商户的财税金融优惠政策,形成《个体工商户税费金融支持政策一览表》,并在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开办企业”专栏公开和动态更新,为个体工商户提供税费、金融、保险等惠民政策一站式查询服务。
《实施方案》还对强化组织保障、形成工作合力、加强政策宣传、强化材料报送等保障措施提出了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