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便利华侨华人投资制度专项改革试点方案政策解读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支持江门建设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重要平台。江门是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也是全国著名侨乡,祖籍江门的海外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超400万,遍布全球五大洲107个国家和地区,在海内外具有相当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广大华侨华人对回国投资兴业一直充满信心和期待,对我市经济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推动江门“侨乡资源”转化为发展优势,以侨为“桥”更好吸引华侨华人回国投资兴业,根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在江门市开展便利华侨华人投资制度专项改革试点要求,制定出台《江门市便利华侨华人投资制度专项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
方案框架
《试点方案》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强化保障措施”三大部分,重点围绕投资便利化、强化要素支撑、激发市场活力3个方面提出15 项改革措施和8项省级协调支持事项。
适用范围
适用于华侨华人在江门市从事投资、生产、贸易和开展文化交流活动,港澳台同胞参照执行。
主要目标
2023年华侨华人投资全流程便利化、要素市场化支撑、激发市场活力等重要领域改革初见成效,引进、优化和带动一批华侨华人投资项目,基本完成试点改革任务。
2025年试点工作向纵深推进,中国(江门)“侨梦苑”、银湖湾滨海新区核心区等试点示范区建设成效明显,粤港澳大湾区的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持续深化,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重大制度成果和改革经验,为便利华侨华人在全省投资兴业作出示范。
主要任务
一.推进华侨华人投资全流程便利化:着力解决投资信息不对称、政务服务不便利等问题搭建便利华侨华人投资对接平台
具体措施
畅通华侨华人出入境通道
营造便利华侨华人工作生活环境
简化华侨华人投资审批条件
优化华侨华人政务服务水平
二.强化华侨华人投资要素市场化支撑:破解投资要素市场化配置的瓶颈强化侨资企业人才支撑
具体措施
推动跨境金融服务创新
支持华侨华人投资兴业的用地用林需要
鼓励港澳居民内地就业创业
吸引华侨华人开展国际科教交流合作
促进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通
三.激发华侨华人投资的市场活力:推动试点工作发挥经济和社会效益打造华侨华人投资优质发展平台
具体措施
推动贸易自由化便利化
高质量发展侨乡文旅产业
建设侨乡特色区域消费中心
政策解读之一·背景与亮点
2021年11月22日,中共广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正式印发《试点方案》。 为了更好地引导华侨华人和港澳台同胞来江投资兴业,现对《试点方案》的有关内容进行政策解读。
问:《试点方案》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2021年2月,省委深改委将我市列入省级便利华侨华人投资制度专项改革试点。为摸清制约华侨华人投资的问题,我市广泛开展企业调研,听取外资(含港澳资)企业有关诉求,并与行业协会以及澳门中小型企业联合总商会、澳门发展策略研究中心、五邑台资企业协会等开展座谈,梳理侨资企业诉求四大类21条。同时,我市深入研究借鉴自贸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地的近600项经验举措,数易其稿,形成《试点方案》。11月2日,省委深改委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 组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试点方案》。11月22日,《试点方案》正式印发。
问:《试点方案》的适用范围和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试点方案》明确适用于华侨华人在江门市从事投资、生产、贸易和开展文化交流活 动。考虑到港澳台企业在我市外资企业占比超80%,且五邑籍的港澳同胞众多,为此,《试点方 案》提出港澳台同胞参照执行有关政策。
《试点方案》提出,到2023年,华侨华人投资全流程便利化、要素市场化支撑、激发市场活力等重要领域改革初见成效,引进、优化和带动一批华侨华人投资项目,基本完成试点改革任务。到2025年,试点工作向纵深推进,中国(江门)“侨梦苑”、银湖湾滨海新区核心区等试点示范区建设成效明显,粤港澳大湾区的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持续深化,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重大制度成果和改革经验,为便利华侨华人在全省投资兴业作出示范。
问:《试点方案》提出哪些改革举措?
答:《试点方案》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强化保障措施”三大部分。《试点方案》 重点围绕投资便利化、强化要素支撑、激发市场活力三个方面提出15项改革举措和8项省级协调支持事项。
一是围绕便利化主题,从搭建便利华侨华人投资对接平台、简化华侨华人投资审批条件等五个方面提出具体举措,着力解决投资信息不对称、政务服务不便利等问题。
二是围绕市场资源要素,通过强化人才支撑、推动跨境金融服务创新等六个方面,破解投资要素市场化配置的瓶颈。
三是围绕产业发展机遇,提出打造华侨华人投资优质发展平台、推动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等四个举措,进一步推动试点工作发挥经济和社会效益。
问:《试点方案》有什么创新和亮点?
答:《试点方案》主要创新和亮点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问题导向、务实求效。针对金融问题,提出加快“跨境理财通”业务在江门落地、推动江门纳入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城市等;针对人才问题,提出向江门下放属地“人才优粤卡”的审核和发放工作、支持江门重点企业自主开展人才项目中初级职称评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针对出入境问题,提出外国人来华工作居留许可“一窗受理、一并发证”;针对产业发展问题,提出委托江门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建新方案审批,支持江门与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发展。
二是侨乡特色、先行先试。一方面,立足侨乡优势,提出明确重点侨资企业认定范围、在香港澳门等华侨华人较为集中地区设立跨境通办政务服务专区。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创新,如试行华侨回国定居和申请恢复(登记)户籍“一窗受理、并行审批、一并发证”、推动华侨华人参与陈皮等中药材研发和成果转化。
三是点面结合,稳步推进。设立创新创业、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三类试点示范区,在更小范围推行突破性更大的改革措施。其中,中国(江门)“侨梦苑”作为创新创业试点示范区,银湖湾滨海新区核心区、江门人才岛作为现代服务业试点示范区,江门大型产业集聚区作为先进制造业试点示范区。
政策解读之二·推进投资全流程便利化
问:《试点方案》提出,江门要搭建便利华侨华人投资对接平台,为华侨华人提供“一站式”服务。接下来,如何打造“一站式”侨务服务平台?
答:在搭建便利华侨华人投资对接平台方面,我市将切实加强平台创新资源要素集聚、互动、耦合的作用,为华侨华人、侨资企业提供经济资讯推送、产业政策解读、招商项目介绍、信息咨询等服务,持续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拓宽重点产业、投资政策宣传渠道,同时,我市按照“1+7+14”的方式编制产业招商地图,即1份投资环境介绍,7份县(市、区)产业招商地图,14份产业链招商地图,并制作发布江门产业招商地图微信小程序。率先开展重点侨资企业认定范围的研究,及时向有关单位推送侨资企业名单,让侨资企业更好享受相关扶持和奖励政策。
在优化华侨华人政务服务水平方面,我市将在江门各级行政服务窗口开通华侨华人办事便捷通道,加快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的使用,支持江门涉侨高频政务服务全流程跨境线上办理。开展针对华侨华人的政务服务流程再造,推进服务数字化、规范化、移动化和智能化。我市还将依托分布在 世界各地的华侨华人社团组织,推动在华侨华人较为集中的国家或地区设立跨境通办政务服务专区。同时积极开展涉侨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探索设立江港合作、江澳合作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在营造便利华侨华人工作和生活环境方面。同时,推动在广东省内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居住年限累计互认,便利港澳台同胞办理居住证和相关政务业务。五邑公证处成功入选司法部、外交部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单位,服务范围涵盖全球5大洲。探索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在江门社会团体担任法定代表人等职务。在华侨身份认定、侨房历史产权等涉侨事项方面,进一步探索开 展便利化改革。
问:《试点方案》提出便利“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申办,对引进人才带来什么便利,具体有哪些举措?
答:《试点方案》提出,推行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工作居留许可“一窗受理、一并发证”,外国高端人才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时,申报材料简化,工作许可有效期最长至5年,这将为企业引进国外专业技术人才提供更大的便利。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发挥这些平台的作用,促进高端创新资源集聚江门。同时,希望有条件的侨资企业积极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申报国家和省高端人才项目,在海外设立研发机构。
问:《试点方案》提出,推动江门侨资企业深度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建设。江门市具体有哪些举措?
答:具体江门市将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一是大力鼓励侨资企业参与科技创新合作。携手香港科技大学建设“双碳”实验室,开展“双碳”领域前沿科技研究。 加快建设江门新能源汽车“双碳”产业园和广海湾能源“双碳”产业园两大园区。
二是切实扶持侨资企业提高创新能力。我市联合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设立粤澳科技创新联合资助地市联动项目(每个项目资助100万元),更好地支持我市创新主体和澳门开展技术研发和产业合作。我市每年投入1000万元设立“五邑大学港澳联合研发基金”,重点支持生物科技与大健康、新型材料与元器件等领域的研究项目。接下来,我市将持续推动江门市企业与粤港澳大湾区高校和科研院所深度合作,共建各类科技创新平台,不断提高科技协同创新能力。
三是积极引导侨资企业创新创业并参与创新载体建设。
江门市珠西创谷科技园是省级“粤港澳科技企业孵化器”,未来两年,力争将其打造成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争取纳入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平台。
四是持续推动侨资企业深化人才合作。目前,我市已在9个国家和地区布局海(境)外服务工作站,接下来,我市将进一步发挥这些平台的作用,讲好江门故事,促进高端创新资源集聚江门。
政策解读之三·推动跨境金融服务创新
问:《试点方案》提出推动跨境金融服务创新, 江门具体向企业提供哪些便利化举措?
答:我市跨境金融服务创新的主要措施如下:
一是精简程序、快速办理。符合条件的外向型企业可向江门辖区银行申请成为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企业,试点企业真实、合法的货物贸易项下外汇收入无须经过待核查账户,可直接进入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或结汇,单笔货物贸易收付汇业务办理时间从4小时降至30分钟。另外,企业将从境外收取的资本金、外债等资本项下外汇收入用于境内支付时,不需要事前向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凭指令即可办理,办理时间从2小时缩短至30分钟。有需要的企业还可以申请接入金融数据交换标准收发器(CIPS标准收发器),通过对跨境支付指令的标准化,对账务信息实行全面、实时的管理。
二是放宽条件,提高额度。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试点企业可在不超过10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进一步便利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充分利用国际资本。非投资性企业可将从境外收取的资本项下收入或结汇资金用于境内股权投资,进一步提升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可获得性。同时,在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投资兴办的创新型企业可在500万美元额度内开 展本外币全口径跨境融资,政府将按企业境外融资当年末借款本金余额的1%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3万元。
问:《试点方案》提出推动江门纳入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城市,对地方经济发展带来哪些好处?
答:QFLP是指境外机构投资者在通过资格审批和其外汇资金的监管程序后,将境外资本兑换为人民币资金,投资于国内的股权投资基金(PE)以及风险投资(VC)市场。相较于实施时间更早、投资于国内二级市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QFLP资金可以通过PE和VC市场直达境内企业,对于地方实体经济具有更加直接、更加强大的支撑力度。2022年4月28日,我市印发《江门市促进外商投资股权类企业集聚发展试点工作指引(试行)》,为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QFLP形式(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投资境内股权,提供清晰、明确的路径和操作指引,有效拓展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范围,更好地参与我市实体经济的建设。鼓励华侨华人在江门人才岛通过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形式进行股权投资,对符合条件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问:《试点方案》提出支持江门申请设立国有企业控股的商业保理机构,该项政策对服务侨资企业有何帮助?下一步有什么具体措施?
答:为了更好的服务侨资中小微企业,解决其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在江门市政府、市国资委的指导下,江门市搭建并运营江门市产业数字化金融服务平台,并启动有关在江门市开展商业保理业务的政策分析及可行性研究,加快商业保理牌照的申请工作。《试点方案》的出台,将吸引更多的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来江投资。接下来,我市将争取国有商业保理公司尽早在江门落地。商业保理公司成立以后,将依托于产业数字化金融服务平台,以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 及大数据为支撑,为核心企业的产业链供应商提供便捷的在线应收账款管理、低成本融资等金融服务。针对侨资企业,我市还将提供更优惠的融资利率,助力侨资企业更好地发展。
政策解读之四·强化人才要素保障
问:《试点方案》提出支持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与澳门镜湖护理学院按规定开展学分互认 等合作办学项目。江门和澳门两所学校将如何发挥各自优势?具体合作模式是怎么样?
答:乘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东风,江澳医疗合作持续升温,在科研合作、人才培养、中医药创新合作等方面,双方发挥各自优势,不断深化合作。两校于2022年2月正式签署《合作备忘录》。
一是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办学资源丰富,尤其在中医药产学研方面已积累一定基础。澳门镜湖护理学院具有近百年发展历史,在护理教育、长者照护、失智症宣传教育和推动澳门特区政府制订相关政策发挥重要作用,不断为澳门、大陆和国际市场输送不同类型及层次的护理人才。
二是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和澳门镜湖护理学院的教学合作,可以充分调动两校在中医特色技术、老年护理等方面的突出医疗资源。对毕业后有意向前往澳门镜湖学院进修的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学生,可探索更紧密合作方式,例如学分互认、开展“3+2”专升本合作模式。此外,两校教师可组成教学研究组,联合制定教学计划、提高教学教研水平。以此次合作为契机,通过研究项 目、合办课程,把合作事项做实做细,共建“一基地一中心”(江澳中医特色技术培训推广基地和老年护理研究中心)。
问:《试点方案》提出,强化侨资企业人才支撑,向江门下放属地“人才优粤卡”的审核、发放并探索扩大应用场景,江门市有哪些具体的工作举措?
答:“人才优粤卡”主要面向来粤或在粤工作的高尖端人才,持卡人在我省按规定享受当地居民待遇和优惠便利服务。“人才优粤卡”的申领对象不受国籍、户籍和身份限制,只要符合《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之一,如符合国际公认著名奖项获得者、世界500强企业高管等高尖端人才。
接下来,我市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积极对接准备。我市已组织专班到省里开展跟班学习,熟悉和掌握“人才优粤卡”政策及办理程序,我市的各项对接及准备工作均已就绪。
二是优化申领程序。我市将坚持以便利为根本,进一步优化“人才优粤卡”申领程序,简化申办流程,并设立“人才优粤卡”服务专窗, 配备双语服务专员,依托“江门市高层次人才安居乐业生态系统”和“五邑人社”微信小程序,为华侨华人提供人才业务“一网、一码、一站”申领服务。
三是拓展应用场景。“人才优粤卡”分A类卡和B类卡,A、B卡持有人除享受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学、社会保险、医疗服务、出入境、工商登记、金融服务等11类服务之外,A类卡持有人在此基础上,还可享受医疗便利(持卡人可在我省指定医院特约门诊就医,优先安排入住病房)、交通便利(在省内乘飞机、高铁时可走优先通道;可登记一辆自用机动车牌号,该牌号车辆在省内不受限行;尚未取得港澳出入内地商务车辆牌证的港澳或外籍人士,可申办1副牌证)、特设岗位聘用(可通过特设岗位引进聘用到事业单位,其薪酬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外单列核定)等服务。
同时,我市积极探索和创新将获得“优粤卡”人才直接纳入江门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体系,享受江门市“人才绿卡”全部服务事项。
政策解读之五·推动贸易自由化便利化
问:《试点方案》提出推动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江门有哪些具体举措?
答:江门市将在政策扶持、平台建设、通关改革等方面采取一系列举措: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支持企业获得AEO高级认证。AEO是世界海关组织倡导的一项平衡贸易安全与便利的措施,获得认证的企业可以享受减少 单证审核、适用较低的查验率、对需要检查货物给予优先查验等通关便利措施。截至2022年第一季度,江门关区AEO高级认证企业数量增至44家。江门市还将首次获得AEO高级认证的企业纳入支持范围,鼓励包括侨资在内的企业通过获得AEO高级认证,给予市级资金支持,提升海关信用等级,享受相应通关便利服务。
(二)打造对外开放平台,复制推广自贸区贸易便利化措施。首先在大力打造对外开放平台方面,江门大广海湾保税物流中心(B型)已正式封关运作,中国(江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获批建设。2021年11月,我市出台《江门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为加快中国(江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的建设和优化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提供政策支撑和资金保障。目前,我市已复制推广一批自贸区改革创新经验。接下来,我市将持续做好广东自贸区江门联动发展区的申报工作,谋划复制推广更多的自贸区改革创新经验。其次是在抢抓横琴、前海合作区建设机遇上,我市将积极推进与两个合作区的协同创新。探索与前海合作打造跨境电商产业园,完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同时,用好华侨华人资源,建立全球经贸网络和海外仓,共享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带来的红利。
(三)深化口岸通关改革,进一步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一是发挥江门作为粤港澳大湾区连通粤西和我国西南地区的枢纽优势,巩固和拓宽“一带一路”贸易辐射范围,推动新会港进一步增加国际航线,大力开拓RCEP成员国市场。2022年上半年,珠西物流中心江门北站先后开通中欧、中老班列,逐步构建多元立体口岸和便利的通关环境。二是支持江门高新港申建(原木)进境指定监管场所。新会港申报建设省级重点进口平台,创造良好的通关条件,进一步扩大粮食、原糖、木浆、原木等大宗商品进口。
问:《试点方案》提出委托江门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建新方案审批,对江门用地方面有哪些利好?
答: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是指“三区三州”及其他深度贫困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以下简称“节余指标”)由国家统筹跨省域调剂使用。跨省域增减挂钩 包括拆旧区和建新区,其中深度贫困地区所在地安排拆旧区将废弃、闲置建设用地进行拆旧并复垦为农用地,帮扶地区则按需对应选取建新区并组织编制建新方案,从而实现建设用地节余指标跨省流转。目前,除广州、深圳可按省委托审批跨省域调剂建新方案外,其余地级市均需逐级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批。省政府按规定将相关用地审批权委托给江门后,在委托期内,江门市使用节余指标报批的各类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均可在市内完成,预计可节省约30日(自然日)的审批时长。
下一步,我市将从三个方面开展有关工作:一是紧紧围绕“接得住”。提前研究制定江门市 承接委托事项的方案和制度,做到依法行政。二是牢牢把握“管得好”。严格执行省自然资源厅明确的审批审查要点、申报材料目录,细化审查要求,做好每宗审批工作。三是在委托事项运行良好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将建新方案、土地征收并联审批和同步办理,积极优化审批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