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广东省涉外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在深圳市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及实施“五外联动”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大会精神,总结过去一年工作,对深入推进涉外法治建设,加快建设一流涉外法治人才队伍作出部署。
会议要求,建设一流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是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关键,要持续聚焦“建设三个一流、打造一个平台” 目标要求,加快推进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要在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中,重点扭住“四大工程”精准发力,全力打造涉外法治人才高地。
会议现场,珠三角九市以及汕头市围绕会议主题同步在会场外进行成果展示,集中展示各地市涉外法治建设有关成果和积极成效。我局高度重视本次成果展示工作,提前谋划拍摄江门市涉外法治建设宣传视频,向各县(市、区)及市有关单位收集案例选编、涉外法治人才名录、涉外法律服务指引、涉外审判工作指引等有关涉外法治建设研究成果、书籍资料,用于现场展示我市涉外法治建设工作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得到与会领导嘉宾的高度肯定和评价。
(图为我市涉外法治建设工作成果展示)
近年来,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1+6+3”工作要求,坚持以“侨“为“桥”,持续深化做优做强涉外涉侨法律服务,用心用情服务好广大华侨华人,走出了一条独具侨乡特色的涉外法治建设新路径。
一是强化涉侨领域立法,完善涉外法律体系。先后制定出台《江门市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促进条例》《江门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江门市侨乡广府菜传承发展条例》,通过充分结合侨乡实际的“小切口”立法,有效促进和保障广大华侨华人合法权益。二是强化深江国际仲裁合作,打造国际一流仲裁机构。携手深圳国际仲裁院共建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中心,先后建成中国(深圳)证券仲裁中心江门联络处、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中心金融工作部以及华侨华人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三大争议解决平台,首创“华侨调解+国际仲裁+司法确认”模式。中心运营以来,办理案件总计596宗,其中涉外、涉港澳案件15宗,涉及案件标的总额超70亿元。三是强化涉侨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完善离岸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功能。开辟涉外法律服务专区,建立离岸公共法律服务平台,24小时内能够提供涵盖95个国家和地区的公证、仲裁、调解、法律咨询等8大类涉侨涉外法律服务,实现涉外法律服务“一门式”办理。四是强化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服务,让华侨华人成为讲好中国故事的传播者。成功推动江门市五邑公证处、台山市公证处先后入选司法部、外交部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机构名单,成为省内4个海外远程视频公证双试点城市之一,截至目前,已联合我国驻美国、新加坡、西班牙等驻外使领馆完成22宗海外远程视频公证办理,有效解决海外华侨华人因疫情办证难等问题。五是强化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夯实涉外法治建设根基。研究制定《江门市加强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工作措施》,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试点工作,积极引进3名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在江执业,成立由23名律师组成的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和涉华侨华人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加强对全市涉外法律服务人才资源统筹和培育,创新法律服务合作方式,精准对接企业法律需求,目前,我市有1名律师入选全国律协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12名律师入选省涉外律师人才库,初步打造了一支高素质、复合型、具备国际视野的涉外法律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