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干实干开新局,乘势而上勇争先。江门市委十四届六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胜利闭幕不久,江门市司法局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号召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全会精神,奋力开创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我们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6+3”工作安排,锚定高质量发展目标,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奋力推动法治江门建设走在全省前列,为中国式现代化江门实践作出司法行政机关新的更大贡献。
着力提升涉侨法律服务保障水平
江门是著名的“中国第一侨乡”,530万华侨华人遍布全球145个国家和地区,拥有海内海外“两个江门”独特的侨务资源优势,是华侨华人观察广东乃至中国的重要窗口。市委书记陈岸明在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要建设华侨华人公共法律服务国家平台,提升维护华侨华人合法权益功能。市委十四届六次全会提出要持续深化司法护侨,全面提升华侨华人合法权益功能,再次彰显了市委爱侨护侨的初心和决心。
市司法局立足海内海外“两个江门”,推动“侨都赋能”工程走深走实,坚持侨资侨企走到哪里,涉侨法律服务就跟进到哪里,以高水平涉侨法律服务保障华侨华人合法权益,让华侨华人安心、放心投资江门、扎根江门。
一是深化深江国际仲裁合作。用心用情做好国际仲裁的“侨”文章,抢抓深中通道、黄茅海跨海通道全线贯通的“大桥经济”“黄金内湾”历史机遇,紧紧依托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中心,高质量建设华侨华人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建立“华侨调解+仲裁服务”模式,以江门为支点,探索推进华侨调解、仲裁调解、律师调解等多元涉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仲裁新模式,进一步深入服务资本市场、银行金融和华侨华人争议解决,实现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软联通”,加快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事仲裁基地。
二是深化离岸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坚持守正创新,完善华侨华人离岸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功能,深入拓展平台线上组成部分,强化信息技术“软”联通作用,进一步丰富线上平台服务内容。加大“江门智慧司法”微信小程序宣传推广力度,不断提高中心的知晓率和首选度,今年争取新增业务事项不少于2个,更好地服务广大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
三是深化涉侨涉外公证服务工作。加大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培育力度,选取1-2家公证机构按照“全国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要求进行培育孵化。进一步优化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服务供给。强化“江门涉外法律服务地图”小程序宣传推广力度,计划新增涉外法律服务导航点不少于20个。选取1-2家公证机构,探索公证“一证即办”模式规范化建设。
四是深化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完善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布局,用好华侨华人离岸公共法律服务专家顾问团队,进一步健全涉外法律服务业体制机制,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质量。加快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持续引进粤港澳大湾区高端律师事务所,进一步满足我市华侨华人和市场主体日益增长的涉外法律服务需求,助力其积极参与法律服务市场竞争,激发涉外法律服务市场活力,推动我市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
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建设是依法治国主体工程,必须率先突破。2023年我市《汇聚侨力量,圆梦大湾区,以高水平法治彰显“中国之治”》项目入围广东省申报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单项候选项目。“广东江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化试点”项目入选国家试点。今年我们将锚定高质量发展目标,聚焦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是统筹开展法治政府创建推进依法行政。积极发挥江门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统筹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持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持续推进行政机关复议应诉工作提质增效;完善合规体系建设,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决策落地落实。
二是持续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国家试点为契机,进一步科学合理调整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职权下放,发布行政执法职权事项调整目录清单,确保行政执法职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管”。把行政执法质量提升工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内容落细落实,抓好国务院、广东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贯彻落实,对照我省16条重点任务,列出我市工作清单,明确工作责任、推进时间节点,久久为功,持续推动。加大对涉企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不断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平等公正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企业健康、平稳、有序发展保驾护航,通过执法监督的温度提升营商环境的热度。
三是优质法律服务保障实体经济。紧紧围绕构建“产业链+法律服务”新格局,对我市高端、大型企业深入走访调研摸排,及时了解企业的法律服务需求,找准政府与企业法律服务供求衔接点,强化精准高效法律服务供给,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律师、仲裁员专业特长,积极探索“律师+调解”模式,提高商事纠纷化解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诉累,降低涉诉维权成本,使市场主体放心经营,安心扎根江门。
持续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法治天下、安居乐业是人民群众普遍的美好愿望。法治的根基在人民。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法治建设必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坚持问题、目标导向,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一是科学立良法促善治。要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持续加强与“国字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对接联动,服务国家立法,让更多的侨乡人民的声音直达最高国家立法机关。坚持“小切口”“小块灵”侨乡特色立法,落实“省市县+基层联系点”联动工作体系,构建“1+7+N”工作机制,让民意搭上立法“直通车”。加快推动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外立面管理条例出台,制定出租屋管理条例、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二是深入推进全民守法。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好全市36个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357名“法律明白人”作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开展外来务工人员和青少年等重点人群专项普法行动,结合重要节点持续大力开展《民法典》等法律的普法宣传活动,积极推动法律法规进校园、进社区、进园区。通过丰富宣传的形式和内容,切实提升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公民法治素养。
三是深化打造三大法治品牌。聚焦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深化打造“法治大讲堂”“法治政府面对面”“律动侨都 法润江门”周六一小时公益法律咨询活动法治品牌,使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