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治的直接体现,有利于展现法治政府的形象,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江门市主动把行政应诉工作融入法治政府建设大局,2021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达1150多人,出庭应诉率达98%,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人数和应诉率均创历年新高。
一是落实政府负责人带头出庭应诉制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各级领导干部是法治建设的关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能促使自身用法律的视觉观察行政问题,有利于及时发现行政机关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短板问题。江门市政府、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人带头出庭应诉蔚然成风,已成为法治自觉,为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2021年12月24日下午,郑晓毅副市长代表市政府出庭应诉。郑晓毅副市长在法庭上认真倾听了原告提出的诉求,就实质性解决涉案行政争议发表了意见,引起了积极的反响。江门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了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重点执法部门负责人实地旁听了庭审。通过组织旁听,达到了以案释法和“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宣传效果。
二是落实“双报告”制度,发挥监督反馈作用。
为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强化各级行政机关形成整改败诉行政行为的思想自觉,江门市在省出台败诉行政案件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度报告制度(简称“双报告”制度)后,率先跟进研究出台了本地“双报告”制度。江门市司法局把全面落地落实“双报告”制度列为年度工作重点,积极宣讲实施“双报告”制度的重要价值,具体指导和推动各县(市、区)政府全部相应建立了“双报告”制度,用刚性的制度机制督促行政机关查找败诉原因。
目前,各县(市、区)政府、各市直部门均已按照制度要求认真对本县(市、区)政府、本部门的败诉行政案件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了报告。为进一步发挥行政应诉的监督反馈作用,倒逼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江门市司法局近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健全对行政应诉的日常督导机制,发挥司法审判规范依法行政的制度价值,积极推动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总结分析败诉行政诉讼案件反映的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通过在行政应诉中发现一个问题,规范一类行为,堵塞一类漏洞,完善一类制度,避免再发生同样或同类败诉案件。
三是落实府院协同联动机制,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江门市自2019年起,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法治建设考核和依法行政考核的内容。与市、县两级法院建立了常态化沟通联动机制,根据每年行政应诉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结合全市应诉工作实际,积极会同法院及时研究和调整优化考核的具体指标和分值,并不断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促成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等挂钩,有效形成倒逼机制。同时,江门市司法局督导各县(市、区)司法局强化本县(市、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考核机制,合力推进了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人次和应诉率均持续大幅领先于全省平均水平。
四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江门市司法局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关于依法推进我市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意见》,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时就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发表意见,有效发挥了纠纷解决的功能,实现“出庭又出效”,展现了法治政府、责任政府的良好形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不能成为诉讼大国”。江门市积极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行政复议是重要的非诉行政争议解决机制,江门市以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90%的公安、交通运输类行政复议申请通过前置调解化解。全市两级行政复议机构践行复议为民的宗旨,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依法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2021年综合纠错率达40.39%。
接下来,江门市将进一步健全调解(和解)贯穿执法、司法全过程的工作机制,不断探索协同高效、优势互补的法治化多元纠纷化解体系,一体化解决群众隐藏在法律诉求后的真实利益诉求,从而真正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