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中西交融的侨乡文化聚集地。近年来,江门市全力推动法治政府示范城市建设,“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成为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2018和2019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连续两年全省排名第五,获评优秀,法治政府建设排名稳居全省前三。
紧握法治建设指挥棒
推动法治建设行稳致远
江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动法治江门建设。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将法治江门建设考评结果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市直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范畴,以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在全省率先出台《江门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若干意见》,率先举办县级单位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现场评议活动。严格落实党委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制度,将法治建设纳入市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努力健全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凡涉及全市重大发展战略、重大改革事项、重大民生问题及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均由市委常委会会议或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并进行合法性审查。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改革和法治如鸟之双翼、车之两轮。江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更主动、更开放的姿态参与到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来。
1.用好地方立法权,推进“制度之治”
聚焦城市历史文化,出台了《江门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江门市新会陈皮保护条例》,《江门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把城市治理的课题深刻融入到立法体系中,先后制定《江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门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江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法规。江门市江海区人大常委会被确定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成为全省首个“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
2.破除壁垒,激发市场活力
持续革新审批制度,推进政府权力“瘦身”,着力打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企业注册便利度提升,改革的红利使得我市市场主体呈现“井喷式”的增长。2015年改革前,江门市场主体总量为25.8万,2020年总数达57.57万户,数量翻了一番。
3.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创新创先,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在全省率先完成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市县两级政府公告,完成行政执法“两平台”省市一体化建设,实现市、县、镇三级应用全覆盖,成为全省综合试点城市。新华社、中央电视台进行深度采访,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前来调研。
4.完善合法性审核制度,搭建区域发展政策体系
组建转变政府职能决策咨询委员会、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委员会和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提升决策民主科学合法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出台《江门市政府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力度,及时推动银湖湾滨海新区加快发展、重点企业高质量发展倍增计划等政策落地。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得到国家部委充分肯定,并在全国专题培训班上作经验介绍。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仅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价值追求,更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贯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全省率先开展职工群众评议行政执法,让53.3万名实名注册的工会会员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持续推动行政复议庭审,加强府院联动,建立败诉案件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通报制度。
着眼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将区块链、电子证照融入公证服务,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建立健全多元矛盾化解机制,人民调解室全进驻各市(区)人民法院,对接同级信访部门。在大型企业、工业园区、学校、商会、涉侨等重点领域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321个。2018和2019年司法工作满意度评价排名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第一。
法润民心、德安天下!江门市将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为契机,精准发力、重点突破,努力成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的示范样板,为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