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工作要求,现将市司法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总结
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发挥法治统筹作用,各个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全面发力,深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3月起举全局之力做好法治广东考评。在2018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中,与广州、珠海、深圳、肇庆等4个90分以上地级市一道,我市首次迈进入全省优秀行列,其中,法治政府全省排名第二,获省委通报表扬。
(一)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圆满完成机构改革,围绕“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合理调整科室设置和人员安排。充分发挥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统筹职能,按进度顺利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组成人员第一次全体会议、协调小组联络员会议。印发出台《江门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若干意见》《2019年江门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江门市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分别召开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协调推进委员会决定事项和工作部署落地见效。2018年度法治江门建设考评顺利实施。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截至11月底全市拥有律师1073人,9月底已提前完成万人律师数指标2.3的目标。积极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高地,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交流合作,年内接待澳门中联办法律部来江洽谈法律服务发展规划。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成立省内首个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保护我市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推进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工作,成立我市首家合作制公证机构(江门市五邑公证处)。全市73个镇(街)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316个村(社区)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实现全覆盖。全市1316个村(居)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四市三区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深入推进。强化刑事执行工作。稳步推进江门监狱收归省管工作。圆满完成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特赦工作。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推进监所派驻司法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延伸管教,引导规范社工机构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成立江门首个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暨江门市强戒所戒毒康复延伸帮扶恩平牛江基地。稳步推进服刑戒毒人员家属远程会见工作,工作知晓度不断扩大。同时做好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工作。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立法,组织实施《江门市2019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指导《江门历史文化街区管理条例》《江门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定》等起草,参与《江门市新会陈皮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完成《江门市地名管理条例》备案,邀请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开展《江门市消防水源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探索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拟定《江门市2019年度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报市政府审议后印发实施,建立完善政府年度立规计划制度。以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江门市2018年度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情况的通报》,要求全市行政单位严格控制发文量,为简化行政程序、提高行政效能、改善营商环境清除制度障碍。制订了《江门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和三个工作流程图,拟定《江门市司法局关于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提醒事项清单》。至11月为止,共受理并办理政府规范性文件10件、各部门规范性文件45件、各市(区)政府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32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编制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听证事项目录,为银洲湖高速、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股权投资等政府重大项目提供法律意见,截止10月底共出具法律意见和修改意见200余份,其中包括25份重大决策事项、23份重点项目、15份政府合同和125份其他决策事项。在完成续聘3名市政府法律顾问基础上,增聘2名市政府法律顾问,积极做好法律顾问培训工作。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市政府名义印发《江门市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实施意见》,填补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市一级的制度空白。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暨行政执法案卷指导工作。4月17日,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全市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情况报告。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工作,组织各市区司法局为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开通了账户、密码,确保自2019年5月1日起,我市各级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执法事前、事后信息统一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做好机构改革事项调整权责清单审核,协助市委编制完成市县两级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食品药品监管专项执法司法督察和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情况专项督察。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落实办理建议提案绩效量化测评工作,高质量严标准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2019年,我局办理建议提案共24件,其中,人大建议10件[主办3件(A类2件、B类1件),会办7件];政协提案14件[主办4件(A类2件、B类2件),会办10件]。我局主办和参与会办的所有提案均在要求的时间内办理完毕,提案人对我局主办或会办的建议答复均表示“满意”。做好市公证协会换届选举,通过新修改的《江门市公证协会章程》,将新增设立监事会制度。推进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工作,成立我市首家合作制公证机构。江门公证处加快“放管服”改革,推行全年无休办证服务,提高办证效率,将“最多跑一次”落到实处。 通过抓依法办理司法鉴定行政许可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推进司法鉴定行业规范化发展。着力推进“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平台”建设,进一步实现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公正高效处理。开展对全市司法鉴定机构收费情况和质量大检查活动,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及鉴定人执业行为。
(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情况。3月份向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出行政复议建议书,通过《行政复议建议书》履行行政监督职责。积极发挥复议调解功能用,及时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探索推进行政复议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在台山市司法局公开开庭审理案件,首次将江门市政府本级开庭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直接延伸直至各市(区)。审核市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案件,督促行政部门落实法院司法建议,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化常态化。推广社会治理“鹤城模式”,在市信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设立调解室,人民调解品牌栏目《敬叔调解室》全省推广,打造“志锋、锋叔、恒叔”个人品牌调解室,开平市成立首个首家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边界联合调解室,全市成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668个,调解员队伍8024人,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江门形成生动实践。省委政法委通报的2019年上半年群众安全感和政法工作满意度调查情况中,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在全省排名第一。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拟定市政府学法计划,充分发挥市领导带头学法示范作用。组织市直各单位,中直、省直驻江门各单位200多名处级领导干部参加2019年全市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广泛开展“12.4”宪法宣传日。召开2019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现场评议会。蓬江区法治文化园和江海区白水带法治文化主题公园获评为全省十佳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我市普法工作全省位列第2,法治建设“四级同创”工作继续走在全省的前列。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制定《江门市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收集整理市本级申报材料,推荐申报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8个(综合类2个,单项类6个)。其中,我市“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法治政府建设创建示范项目经省委依法治办推荐,作为全省6个推荐项目之一上报中央依法治国办。深入落实刘毅市长批示精神,出台《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梳理短板清单,落实相关工作。
(九)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从去年起,我市先后开展4次涉及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清理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内容、全面梳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中涉企涉民办事证明文件“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兜底规定。初步统计,各市(区)人民政府取消证明事项99项,市直各单位取消证明事项87项。与市工商联联合出台《关于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工作意见》,拿出15项硬举措,支持和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实体+网络”平台共同建设,推行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网上咨询和办理,实现请律师、办公证、求法援、找调解、寻鉴定等在广东法律服务网一站式办理,解决民营企业突出反映的维权难问题。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开设“服务民营企业窗口”,为民营企业和困难员工提供“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开辟公证服务“绿色通道”,推出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便民服务措施,组织引导律师开展企业“法治体检”。
二、存在问题
一是法治建设存在薄弱的地方。个别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意识不够强,基层执法监管还存在盲区和薄弱环节等。
二是法治建设不适应完成新职能要求。涉外法治专业人才紧缺,市区律师队伍发展不均衡,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滞后。
三是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有待加强,在全国、全省具有创新性、引领性、典型性的示范项目还不够多。
三、下一步工作设想
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对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立足“一个统筹、 四大职能” 工作布局, 忠诚担当、实干作为,坚持问题导向,推动2020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一)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继续扎实开展好巡察整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切实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职责,为新时代司法行政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提升统筹协调法治建设的总体能力水平。抓好全面依法治市总体布局,强化各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的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等职能工作,建立完善办公室实体化运作制度机制,及时出台2020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深入开展法治建设“四级同创” 和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三)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政府立法工作,推动立法基层联系点建设。抓好《江门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全面执行“三项制度”,动态完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深化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和经验,争创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四)加强“平安江门”建设。开展深排查大调解保安全活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管控,确保不脱管、不漏管。进一步加强强戒所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强戒所持续安全稳定。
(五)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深化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业合作,融合资源优化营商环境。落实财政支持,加快建设与重要节点城市相匹配的市一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以点带面,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资源,推动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江门市司法局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