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社区积分制管理将爱护环境、互帮互助、移风易俗等行为转化为可考评量化的指标,每个月组织义工进行评比,引导居民形成良好行为习惯。 金溪社区供图
□文/皇智尧
乡村振兴,既要塑形,也要铸魂。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的农业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委员时,强调乡村振兴不能只盯着经济发展,还必须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重视农民思想道德教育,重视法治建设,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深化村民自治实践,有效发挥村规民约、家教家风作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近期,围绕如何绘就乡村文明“长久之美”,市政协“委员议事厅”调研组兵分多路,深入江海区、新会区、鹤山市等地村(社区)进行体验式调研,共商乡村文明长效机制建设良策。
实现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全覆盖
乡村之美,美在和谐;民风之正,正在村规。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既关乎村民切身利益,也关乎农村社会长治久安。
“金溪社区好地方,山清水秀人淳朴。特色农村发展快,积极深耕文明树。居民公约同制定,良好秩序共遵守……”在江海区外海街道金溪社区,村规民约随处可见,“大道小路要维护、同讲卫生同保洁、邻里之间互帮扶”等约定成了居民群众的日常行为规范。
“大家都遵守规矩,村里的环境越来越好了”“居民公约有一条还是我提议的!参与村里建设的感觉真好”……市政协“委员议事厅”调研组实地走访中了解到,因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是村(居)民自己制定的,村(居)民有强烈的归属感、认同感。
“村规民约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可或缺的一环,是一个建制村内全体村民共同认可、共同遵循的行为准则,是构建充满活力的群众自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市政协委员林伟玲认为,在一个村内有着广泛群众认同的村规民约,乡村治理更容易被群众接受,也更容易在乡村振兴和乡风文明建设中发挥约束力,让乡风文明“蓬勃绽放”。
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19年,市民政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印发江门市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提出规范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内容,加强监督落实等要求。“目前,全市1096个行政村、267个社区已经100%完成制定或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该负责人说。
积分制助力村规民约落地见效
尽管我市已实现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全覆盖,但市政协“委员议事厅”调研组在走访过程中发现,部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实践中仍存在问题。
“在实际调研中,不少村的村规民约大同小异、内容冗长。有的宣传力度不够,没有在村内醒目位置公示出来,导致村民认识度、关注度、参与度不高。”林伟玲表示,村规民约不能流于形式,必须“实”起来,和村民的切身利益挂钩,让他们主动担起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主人翁”角色。
“从2004年开始我们就实行了村改居,我们的户籍人口有1000多人,流动人口有4000多人,人口较多,对我们的管理造成一定的困难。”金溪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陈金尧介绍,为了落实该社区居民公约,令居民公约深入民心,2年前金溪社区开始探索实行一户一档的积分制管理模式。
据了解,金溪社区积分制管理将爱护环境、互帮互助、移风易俗等行为转化为可考评量化的指标,每个月组织义工进行评比,引导居民形成良好行为习惯。一张红色的积分卡里,详细记录着每户居民的积分情况,居民只需到社区同善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嘀卡”,就能兑换食用油、纸巾等生活用品。“用了一年多了,还挺方便的。我换了个水壶,很漂亮。”金溪社区居民欢姨说。
“我了解到,积分制管理模式已经在江海区全面铺开,通过实行积分制让村规民约‘活’起来,这是让村规民约更接地气,更能让村民群众接受的好方法。”林伟玲建议,接下来可以向全市行政村推广积分制融入村规民约的经验模式,进一步推动村规民约在乡村文明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我市民政部门将就委员关注和建议,在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监督落实、推广积分管理等方面综合发力,强化村规民约的遵守和落实,让村规民约真正发挥作用,助力乡村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