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链接: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江门市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2021年8月16日,省政府印发《广东省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全面部署推动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基础教育深化改革工作要求,聚焦问题、补齐短板,推动全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制定了《江门市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文件主要依据《广东省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加幼儿园中小学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的意见》《江门市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制定。
三、主要内容
(一)基本框架。
《实施方案》聚焦教师队伍建设和公办优质学位供给两大核心任务,着重解决基础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推动我市建成高质量的基础教育体系。《实施方案》由总体行动方案及4个配套工作方案组成,即《江门市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和《江门市“新强师工程”实施方案》《江门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对帮扶实施方案》《江门市增加中小学幼儿园公办优质学位供给实施方案》《江门市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实施办法》。
(二)主要内容。
1.进一步健全教育管理体制。调整优化市、县两级政府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的责任分工,健全以地市为主,统筹高中阶段教育的管理体制。各县(市、区)政府统筹区域内基础教育发展,落实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管理主体责任,健全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改善办学条件,配齐配强教师队伍,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提升校长、教师、教研员能力素质。一是实施中小学校长“领航工程”,落实校长全员培训制度,建立后备校长人才库,分级分类培养一批“种子校长”;推行中小学校长聘任制和任期制,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管理。二是加强骨干教师培养,每年按照教师队伍总数10%的比例培养骨干教师;推进实施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重点提升教师教学技能和课程实施能力。三是进一步完善市、县、校三级教研体系建设,严格教研员准入制度,配齐配强各学科专职教研员;强化教研员履职考核,落实教研员教学指导、深入课堂听课、评课等制度。
3.增加公办优质学位供给。加强统筹协调,优化资源配置,重点加强公办优质中小学、幼儿园等学位建设。按学段类别,分解建设任务到各县(市、区),要求各县(市、区)编制“十四五”期间中小学、幼儿园等公办学位建设专项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到2025年,实现全市新增基础教育公办学位超11万个。
4.加大对口帮扶力度。在落实省结对帮扶任务的基础上,市内实施东西部全口径结对帮扶,以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的乡镇中小学校、县域普通高中为重点帮扶对象,完善县级之间、教研机构(教师发展中心)之间、学校之间3类结对帮扶机制;实施融入式帮扶,以受援方需求为导向,着力补强受援方基础教育短板弱项。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二路127号江门市教育局
联系科室:江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与信息化科
咨询电话:3503931、3503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