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链接: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门市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材料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系统政策解读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为加强对《江门市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宣传解读,促进政策落地生效,现就《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建立健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体系,进一步推动我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创新发展,加速退役军人由军事人力资源向经济社会发展重要依靠力量转化,加快打造珠江西岸新增长极和沿海经济带上的江海门户,奋力构建新时代侨都高质量发展新格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适用对象是哪些人?
《实施方案》主要适用于具有我市户籍的退役军人,各项措施具体适应用对象以具体政策为准。
三、在支持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方面有哪些政策措施?
通过教育培训提升能力是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基础。一是开展全员适应性培训,在退役军人报到1个月内,开展思想政治、法律法规政策、就业创业指导、心理咨询辅导等教育培训,同时进行就业推荐。二是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支持退役军人参加技能培训,对获得职业等级资格证书和获得《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准入类证书的给予500至5000元的奖补。三是支持退役军人提升学历。支持退役军人参加中高职教育和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对获得非全日制本科学历或硕士、博士学历的退役军人给予2000至30000元的奖补。
四、在促进退役军人就业方面有哪些政策措施?
退役军人是优质人力资源,要充分发挥他们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作用。一是明确优先优待条件。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和社团在招聘人员时及新增教师岗位在公开招聘时的放宽条件,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推出专门岗位用于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二是多渠道促进就业。如公开招聘智慧网格员时不少于20%的岗位专项招聘退役军人并放宽年龄学历等条件,辅警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退役军人。三是加强就业困难帮扶。如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就业困难退役军人,对登记失业及认定就业困难退役军人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
五、在支持退役军人创业方面有哪些政策措施?
创业对带动就业具有重要作用。一是加强项目扶持。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团队,举办市级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并对获奖项目给于补贴。二是鼓励返乡下乡创业。在市级举办的农产品推介活动中开设退役军人专区,举办专题培训,支持退役军人参加涉农专业技能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训。三是落实财税金融扶持。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按规定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创业并成功申请人社部门创业担保贷款的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给予全额贴息。
六、在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水平和加大服务保障力度方面有哪些政策措施?
通过提升服务能力,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一是加强就业创业服务。健全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机制,建立信息分析制度、就业台账,将下岗失业的退役军人纳入再就业帮扶范围。二是优化人力资源服务。举办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各级公共服务机构设立退役军人服务窗口或实行退役军人优先制度。三是强化保障。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年度考核、"双拥"评比中的分值占比不低于15%,将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大力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先进典型。
本实施方案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5月31日。
咨询电话:3233952 3233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