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链接: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城市桥梁管理养护中长期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
图解:江门市城市桥梁管理养护中长期规划(2021-2030年)
《江门市城市桥梁管理养护中长期规划(2021-2030年)》解读文本
一、规划背景
根据建设部《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8号)第十条“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城市桥梁养护维修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的规定,鉴于2012年我市出台的《江门市市区城市桥梁养护中长期规划(2012年-2025年)》实施范围仅为蓬江、江海两区,已不能满足指导全市城市桥梁管理养护工作需要。同时,为确保桥梁的安全运行,切实做好桥梁的养护管理工作,结合省住建厅每年开展的城市桥梁专项检查要求,开展《江门市城市桥梁管理养护中长期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规划目的及意义
城市桥梁管理养护中长期规划旨在江门市城市桥梁养护管理现状基础上,巩固和健全城市桥梁养护管理体系,明确城市桥梁的管理养护维修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和标准,指导城市桥梁主管部门规范化开展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确保城市桥梁的日常管养和安全管理工作有序实施,保障城市桥梁良好的技术状况水平,提升江门市城市桥梁日常管养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
三、规划具体内容
(一)规划原则
《规划》以“创新引领,创新思维”为目标、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为核心、以“责任明确,安全第一”为理念、以“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为原则,明确江门市城市桥梁养护管理的规划目标和管养任务。
(二)总体目标内容
《规划》总体目标为实现桥梁管理养护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保障城市桥梁安全运行。
1.养护管理。健全城市桥梁的相关管理制度,强化养护责任监管和养护运营监督,提高城市桥梁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维护桥梁安全运营。完善和健全“一桥一档”,确保桥梁技术档案真实完整。加强城市桥梁管养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完善管养团队人才建设。
2.巡检检测。规范桥梁经常性检查、常规定期检测频次,实现对桥梁技术状况的掌控。落实结构定期检测、运营期监测和特殊检测,保证结构安全运营。完善桥梁安全防护设施隐患排查与整治,确保护栏、防撞设施等桥梁安全防护设施设置规范。
3.养护维修。加强日常养护及时性和有效性,保证病害维修及时整治。严格落实标准化养护作业,保障桥梁养护维修质量。推行桥梁管养全过程咨询模式,提升桥梁整体管养水平。
4.智能养护。完善桥梁信息化系统,实施桥梁信息化管理,保障桥梁科学管养。完善桥梁智能监测、防撞预警、超载车辆预警系统,保障桥梁运营安全。促进发展精准化养护工程,推行预防性养护,延长桥梁服役寿命。
(三)规划目标实现途径及措施
《规划》从养护管理、巡检检测、养护维修、智能养护四个方面,提出49项措施,并按中期和远期的时间节点,安排计划完成时间,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
(四)规划范围。《规划》适用于江门市内的城市桥梁,共257座(蓬江区65座、江海区43座、新会区39座、台山市31座、开平市30座、鹤山市31座、恩平市18座)。
(五)规划年限。《规划》的规划年限为2021-2030年,分为两个阶段,中期规划(2021-2025年)及长期规划(2026-20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