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链接: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消防工作“十四五”规划(2021-2025 年)》的通知
图解:江门市消防工作“十四五”规划(2021-2025 年)
《江门市消防工作“十四五”规划》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更好地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为社会安全稳定保驾护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消防救援规划(2020年-2035年)》《广东省消防“十四五”规划》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江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江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江门市消防救援支队编制了《江门市消防工作“十四五”规划》。
二、主要政策内容
《规划》主要内容是对江门市消防工作现状进行调查和分析,确定“十四五”期间江门市消防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建设任务和实施路径,是今后五年江门市消防工作的发展方向和行动指南,共分五个部分:
(一)形势分析
一是“十三五”时期工作成效。“十三五”期间,全市共发生火灾3805起,直接财产损失13694万元,火灾造成7人死亡,3人受伤,同比“十二五”期间,火灾起数上升14%,死亡人数下降63%,受伤人数下降63%,直接财产损失上升27%,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火灾形势平稳可控。
二是“十四五”时期面临形势。1、面临的机遇。未来五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格局、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需求和消防救援队伍“全灾种、大应急”综合救援职责变化,为消防事业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2、面临的挑战。我市还存在火灾隐患存量大,新增致灾因素增多,消防责任体系还不完善,火灾防控力量薄弱,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社会消防安全治理的智能化水平不高等问题,给消防事业的发展带来了新挑战。
(二)“十四五”时期消防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训词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关于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市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总体目标为:
一是消防安全形势持续保持平稳。到2023年,全市10万人口火灾年死亡率小于0.17;到2025年, 全市10万人口火灾年死亡率小于0.15。
二是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显著提高。1、专职消防人员占总人口比例2023年达到0.4‰,2025年达到0.45‰;2、建齐建强9个灾害事故专业救援队伍;3、强化消防站消防车辆装备配置、灭火和应急救援装备建设、战勤保障及物资储备机构建设,消防站装备配备达标率2023年达到95%,2025年达到100%;4、2021至2025年,逐年制定政府专职消防员招收计划,按照“特勤站60人、普通站36-45人”的标准建强城市消防救援站,国家队编制无法满足要求的站应采取“国家队员+专职队员”的混编模式补齐人员缺口。
三是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稳步推进。1、2022年,建成江门市消防指挥中心。建设消防站8个(2022年建成蓬江区潮连消防救援站、新会区珠西新材料集聚区特勤消防站、开平市赤坎消防救援站,2023年建成蓬江区消防救援大队指挥中心、台山市南区特勤消防站,2024年建成恩平市锦江新城北区消防救援站、鹤山市龙口特勤消防站,2025年完成新会区银洲湖海上消防救援站立项工作)。2025年前新建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2支,2025年升级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2支,每年分批次完善22个政府专职队,确保2025年底前,所有应建乡镇专职消防队的营房、装备、人员、经费等达到建队标准。综上,十万人拥有消防救援站数到2023年≥1.6,到2025年≥1.7。2、每年制定市政消火栓和天然水源消防取水平台建设任务,到2025年新建市政消火栓3760个、消防取水平台60个;3、市本级和各市(区)每年制定消防通信设备采购计划和专业通信人才招收计划,确保消防通信设施提档升级;4、推进智慧消防科技支撑。2021年,依托“粤省事”“江门易办事”开通“微消防”应用;2022年,建成智能接处警、辅助救援系统;2023年,完成消防档案管理数字化,建设消防大数据分析平台和智能预警平台,构建城市重点消防单位的三维模型;力争2025年底前所有社会单位完成接入城市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
四是火灾防控体系逐步完善。1、建立完善市、县、镇(街道)、村(居)四级火灾高风险区域整治体系;2、每年制定微型消防站达标建设,到2025年建成村居微型消防站1064个,社区微型消防站262个,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666个,全市村居、社区和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达标;3、加强火调办案中心建设和火灾事故调查装备配备应用,2025年前,各级消防救援机构配齐配强火灾事故调查装备,成立火灾调查技术实验室。
五是公众消防素质不断提升。1、2024年前,江门市建成省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各市(区)设置市(区)级消防科普教育场所1个、可对外开放消防体验的消防救援站1个,配套建设模块化设施;2、每年制定消防志愿服务队建设任务,计划到2025年建设县级消防志愿者服务队7个、乡镇消防志愿者服务队28个,消防志愿者总人数达到37300人,消防宣传志愿者参与活动达 8 万人次;3、开展党政领导、行业部门、行政村(居)“两委”负责人、社区(农村)消防网格员、消防安全经理人、消控室值班操作人员及微型消防站站长重点人群消防安全培训,居民消防安全知晓率和消防安全满意度逐年提升。
(三)“十四五”时期消防工作主要任务。围绕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规划》提出我市“十四五”消防工作主要任务是:
一是健全和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建立完善“明责、压责、履责、问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二是健全和完善消防执法服务体系。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优化消防行政审批,深化推进消防“放管服”改革。
三是健全和完善火灾风险防控体系。精准开展火灾风险评估,着力消除火灾隐患存量,完善消防安全群防群控机制,改善农村地区消防安全条件,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关联性火灾风险管控。
四是健全和完善消防综合救援力量体系。夯实消防基础设施,建强城市消防救援站,加强消防车辆装备配备,打造过硬消防救援专业队,提升专职消防队建设水平,发展社会消防救援力量。
五是健全和完善消防治理和应急救援保障体系。提升指挥调度水平,强化应急通信保障,夯实战勤联动基础,完善经费保障机制,突出智慧消防科技支撑。
六是健全和完善消防宣传教育体系。落实消防宣传教育责任,加强消防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提升消防宣传教育服务水平。
(四)重点建设项目。
一是推进江门市消防指挥中心项目。将江门市消防指挥中心打造为防消一体、综合高效的消防力量体系运行和指挥中枢,并作为消防安防业务的态势监测中心。建成后,融入全市应急灾害处置平台。
二是全市消防队站建设项目。推进8个消防救援站(包括海上消防救援站1座,2025年完成立项)建设,新建政府专职队2个,升级2个,完善23个;建成村居微型消防站1064个,社区微型消防站262个,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666个,进一步优化消防站点布局。
三是推进消防救援装备更新补充项目。结合现有消防站消防车辆装备配备实际情况对15个现状消防站和7个规划消防站更新补充各类消防车101辆,更新防护器材10345件,特种防护装备2484件套,抢险救援器材1539件套,灭火器材5693件套。
四是推进市政消火栓及消防取水平台建设项目。全市补建市政消火栓3760个和消防取水平台60个,逐步解决市政消火栓欠账及分布不均和消防取水平台建设不足的问题。
五是推进火灾技术实验室项目。依托现有力量,联合科研机构、高新企业、高校等开展技术合作,成立“火调技术实验室”,协助参与我市火灾延伸调查中涉及的重大疑难技术勘验分析,承担相关的消防课题研究和新型技术研究推广。
六是推进智慧消防创新工程。集约建设消防城市感知“一张图”,实现城市消防运行管理“一屏观天下、一网管全城”。
七是推进消防通信装备建设项目。市消防救援支队配备一台“动中通”方舱卫星指挥车,2021年按照12人的标准配齐专业通信人才;2022年所有图传设备升级为5G。各市(区)消防救援站配备一辆通信先导车,两台天通卫星电话、1套车载4G终端,1套轻型卫星便携站,配备一辆通信指挥车,按照每站3人的标准配齐专业通信人才。
八是消防科普教育基地项目。2024年前,建成省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各市(区)设置一个县(区)级消防科普教育场所并设置1个可对外开放消防体验的消防救援站,配套建设模块化设施。
(五)“十四五”时期消防工作保障措施。
为确保“十四五”期间《规划》落地见效,提出了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制度保障、落实资金保障、完善用地保障、完善监督考评等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