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链接: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东部城市带发展战略规划(2019-2035年)》和 《江门市西部发展区发展战略规划 (2019-2035年)》的通知
图解:《江门市东部城市带发展战略规划(2019-2035年)》和 《江门市西部发展区发展战略规划 (2019-2035年)》
《江门市东部城市带发展战略规划(2019-2035年)》《江门市西部发展区发展战略规划(2019-2035年)》文本解读
一、规编制划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抢迎大湾区时代和枢纽经济的重要战略机遇,做好我市中长期总体发展战略谋划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委托国家智库编制了《江门市东部城市带发展战略规划(2019-2035年)》(以下简称《东部规划》)和《江门市西部发展区发展战略规划(2019-2035年)》(以下简称《西部规划》),以此指导推动我市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为未来全市发展格局打好基础。
二、目标定位
东部城市带要在江门打造珠江西岸新增长极和沿海经济带上的江海门户中发挥引领作用,将其打造为江门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火车头”。
西部发展区要与东部城市带形成协同发展格局,把西部发展区打造为粤港澳大湾区优质生态产品的重要供给基地、珠江口西翼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载体和江门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腹地支撑。
三、规划内容
《东部规划》包括基础条件和发展环境、总体要求、优化区域发展空间布局、建设珠西新型产业创新基地、打造珠西综合交通枢纽、打造沿海经济带开放高地、加强与周边合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保障措施等9个部分。重点在于区域空间布局、产业提质发展、交通枢纽打造、开放合作和体制创新等方面。
《西部规划》包括基础条件和发展环境、总体要求、优化区域发展空间布局、建设产业发展新高地、加快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坚持开放引领发展、大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保障措施等9个部分。重点在于区域平台打造、支柱产业培育、交通设施互联、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
四、规划期限
为保持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促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的意见》等国家和省等重要政策文件的一致性,将《东部规划》和《西部规划》的规划期设定为2019-203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