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链接: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门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什么是“证照分离”改革?
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进行分类改革,将许可类的“证”分离出来,通过照(营业执照)后减证(许可证),解决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各类行政审批手续依然繁复的问题,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二、我市开展“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试点的背景
2019年11月6日,《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明确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对中央层面52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同时,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其他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可以决定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采取更大力度的改革措施。2020年11月2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9〕405号),增加地方层面5项涉企经营审批事项,明确在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全部纳入改革范围;审批事项由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实施且不涉及调整使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有关规定的,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外同步推进改革。2020年12月5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会议要求,江门市作为全省地级市“证照分离”改革先行示范地区,要紧紧围绕韩正副总理的讲话精神,要有主动担当精神,有先走一步的气概,继续加大改革力度,在“数字政府”框架下,着力在改革方式由“优化审批服务”改“实行告知承诺”上加大力度,继续发挥先行与示范作用,打造“广东样本”,为广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制定《江门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主要依据
1.《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
2.《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9〕405号)
四、“证照分离”改革方式如何确定?
(一)直接取消审批。对设定必要性已不存在、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有效规范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直接取消审批。
(二)审批改为备案。对可以取消审批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但需要企业及时主动提供有关信息,以便有关主管部门有效实施行业管理、维护公共利益的,由审批改为备案。
(三)实行告知承诺。对确需保留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企业就符合经营许可条件作出承诺,有关主管部门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行为、有效防范风险的,实行告知承诺。
(四)优化审批服务。对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不具备取消审批或实行告知承诺条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应当采取切实措施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办事成本。
五、《江门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提出了落实分类改革主要任务。一是建立清单管理制度。为进一步明确权责,审批层级属于省级以上的135项审批事项编制《江门市“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省级层面,2020版)》,改革措施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审批层级属于市级以下的140项(含市应急管理局新增3项)审批事项编制《江门市“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市县级层面,2020版)》,按我市的改革方式和具体改革措施实施。清单实行动态管理,鼓励各部门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在“实行告知承诺制”“优化审批服务”这两方面进行突破。由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市级部门研究提出调整意见报送市市场监管局,由该局汇总后按程序报批并向社会公布。二是分类推进审批事项改革。对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改革方式,明确标准和要求,避免改革事项滥竽充数和形式主义。经统计,在市县层级清单中,取消3项,改告知承诺15项(未含市市场监管局4个事项的部分子项),优化审批服务122项。其中,下放或委托权限的有17项,延长许可证有效期的有3项,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的有67项,公布总量的有3项,实行全程电子化的有54项。
(二)提出了建立和完善改革配套政策措施。
一是实现企业登记注册与经营许可有效衔接。规范审批事项经营范围的表述,建立涉证项目与行政审批事项的对应关系,实现“双告知”“双反馈”。二是加强涉企经营信息归集共享。加强跨部门涉企经营信息数据共享归集应用,减少企业办证需提交的资料。三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深化应用电子证照和共享数据,提升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能力;制定全景式办事指引,实施“五上”(上墙、上台、上架、上网、上微),公开办事时间、办事进度可随时查询;推行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事项标准化流程再造,实现“一件事一次办”;研究开发人工智能办理系统,推动审批业务从“面对面”到“全自动”的服务模式转变。四是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明确监管职责,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加大信用监管力度,推动实现监管手段现代化。发挥行业组织作用,构建多元参与的市场监管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三)对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解读和培训工作,以及保障工作落实提出了相关要求。
六、我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有哪些亮点?
一是在“实行告知承诺”上有新突破。在全省范围内实行“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选取《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部分子项的变更、延续,市自然资源局选取采矿权新立、延续、变更登记发证与注销登记进一步实行“改告知承诺”改革。
二是在“优化审批服务”上有硬举措。
(一)下放或委托权限17项,方便企业“就近办”。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丙级及以下资质审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等。
(二)延长许可证有效期3项,减少企业“频繁办”。如: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草种进出口审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审批等。
(三)压缩审批时限67项,促进企业“加快办”。如:出版物零售单位(个体工商户除外)设立变更审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等。
(四)公布控制总量3项,避免企业“盲目办”。如:游艺娱乐场所设立审批,河道采砂许可等。
(五)实行全程电子化54项,支持企业“随时办”。如:医疗机构(不含诊所)执业登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除食品相关产品外)等。
七、获得《江门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途径
具体改革事项可到各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窗口或访问以下网址查询:
(一)江门市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
Http://www.sd-xs.com/bmpd/jmsscjdglj/
(二)江门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
Http://www.sd-xs.com/jmscj/gkmlpt/mind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