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链接: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粤商通”APP涉企移动服务平台宣传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
图解:江门市“粤商通”APP涉企移动服务平台宣传推广工作方案
《江门市“粤商通”APP涉企移动服务平台宣传推广工作方案》的解读文本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市“数字政府”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和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对“粤商通”APP涉企移动服务平台(下称“粤商通”)的关注度和使用率,推动线上线下业务融合,力争2020年12月底前完成不少于28万市场主体“粤商通”注册用户量,切实发挥“粤商通”在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中的积极作用,制定了《江门市“粤商通”APP涉企移动服务平台宣传推广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面向对象
“粤商通”注册对象为市场主体,含企业、个体工商户和集群登记等用户。
三、可用事项
“粤商通”江门可用涉企服务事项287项,其中,零跑动事项154项,本地特色事项23项。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服务事项上线应用。《方案》规定科技、工业和信息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税务等涉企部门,梳理更多便企利企服务事项上线,丰富江门市场主体可用服务事项,进一步擦亮“粤商通”品牌。
(二)加强宣传推广组织策划。《方案》规定由江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粤商通”宣传推广总体策划,统筹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推广活动,并保障有关宣传资料及时更新。各市(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依托新媒体加强推送“粤商通”宣传信息。
(三)发挥机关事业单位宣传推广力量。《方案》规定机关事业单位需在管辖范围人流密集区域张贴“粤商通”宣传海报,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粤商通”宣传片,结合与社区开展的结对子活动,向临街商铺、个体工商户推广绑定“粤商通”,全方位开展宣传工作。
(四)加大重点领域推广力度。《方案》明确按属地牵头、部门指导督促的思路,压实各级各部门推广责任,落实目标任务,做好“粤商通”注册发动工作。
从横向层面: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商务、文化广电旅游体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和各级工商联、各行业协会,结合各自职能管辖范围,完成分配的指标任务。
从纵向层面:各市(区)政府要按照辖区内市场主体数量不少于50%的注册目标,制定宣传推广方案,明确工作计划和推广目标,建立常态化的工作联动机制,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实施。
五、实施时间
长期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