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月15日从公安部获悉,为优化私家车检验周期,自2022年10月1日起,10年内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检验次数由3次调整为2次,每两年向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超过15年的,由每半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年检验1次。
新华社发 宋博 制图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
主办: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江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70 ICP备案号:粤ICP备14002492号 网站标识码:440700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