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门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江门市财政局局长 李文聪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江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批准了《江门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江门市2018年财政决算已经汇编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受市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江门市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查。
2018年,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及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年度预算和调整后预算,围绕《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我市“十三五”规划各项目标,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努力克服经济增长放缓及结构性减税对财税收入的影响等困难,积极适应我市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确保财政平稳运行,改善民生,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各级共同努力下,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江门市本级2018年调整后预算完成情况良好,全市财政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一、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根据全市各级财政决算汇总反映,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440,479万元,为调整预算汇总数2,418,171万元的100.92%,超收22,308万元;比2017年收入完成数2,223,728万元增收216,751万元,增长9.75%。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税收返还款和上级补助、上年结余结转收入、调入资金、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债务转贷收入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4,715,869万元。
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778,763万元,为调整预算汇总数3,446,427万元的109.64%;比2017年支出完成数3,332,625万元增支446,138万元,增长13.39%。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上解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债务还本支出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为4,499,386万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后结转资金216,4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按省考核口径不含债券还本等支出)的比重为5.34%,全部结转下年支出使用。
二、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85,181万元,比2017年收入完成数增收40,343万元,增长9.07%,完成调整预算数484,818万元的100.07%,超收363万元。加上上级税收返还款、上级补助、下级上解、上年结转结余、调入资金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以及债务转贷收入等,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1,346,534万元。
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42,067万元,比2017年支出数增支68,393万元,增长11.92%,完成调整预算数586,421万元的109.49%。加上各项上解支出以及补助下级支出、债务转贷支出、债务还本支出以及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为1,323,881万元。
收支相抵,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结转22,653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按省考核口径不含债券还本等支出)的比重为2.24%,全部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85,181万元,各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
1.税收收入完成376,282万元,为调整预算数377,909万元的99.57%,比2017年增收33,232万元,增长9.69%。
2.罚没收入完成17,709万元,为调整预算数20,467万元的86.52%,比2017年减收2,891万元,下降14.03%。
3.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21,214万元,为调整预算数21,322万元的99.49%,比2017年减收3,446万元,下降13.97%。
4.专项收入完成43,487万元,为调整预算数28,061万元的154.97%,比2017年增收11,338万元,增长35.27%。其中:教育费附加收入12,166万元;地方教育附加收入5,357万元;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418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6,489万元;教育资金收入10,511万元;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收入7,508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收入109万元;水利建设专项收入886万元;育林基金收入2万元;其他专项收入41万元。
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8,267万元,为调整预算数16,441万元的111.11%,比2017年减收3,885万元,下降17.54%。
6.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637万元,比2017年增收637万元,增长100%。
7.其他收入完成7,585万元,为调整预算数20,618万元的36.79%,比2017年增收5,358万元,增长240.59%。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42,067万元,其中年末按规定对国库集中支付结余实行权责列支51,829万元,按各类级科目支出决算完成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90,473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1%。
2.国防支出完成2,883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72.15%。主要是人防易地建设费按项目实际建设情况支付,收回当年不需支出的人防易地建设费安排的专项资金1,417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完成92,332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12.03%。
4.教育支出完成109,669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22.26%。
5.科学技术支出完成19,898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40.72%。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19,52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5.82%。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56,882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43,02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10.71%。
9.节能环保支出完成13,12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59.05%。
10.城乡社区支出完成31,309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286.63%。
11.农林水支出完成33,868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3.70%。
12.交通运输支出完成53,188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2.03%。主要是因为调整部分公路养护资金用于补助各市(区),相应冲减本级支出。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完成11,105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19.51%。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完成1,329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27.06%。
15.金融支出完成533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12.45%。
16.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完成4,120万元。
17.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完成6,108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54%。
18.住房保障支出完成17,849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8.02%。
1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完成4,688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4.15%。
20.其他支出完成49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0.54%。
21.债务付息支出完成30,11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79%。
22.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完成2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75%。主要是由于年初预算按预计数测算,但2018年因工程进度和化解债务等原因取消部分政府债券发行计划,造成实际债券发行费用少于预算数。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有关情况的说明。
1.关于重点项目支出及绩效情况。
一是各项重点支出,特别是节能环保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教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等民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分别增长67%、46.34%、28.99%、20.36%和19.88%,保持较快增长并高于一般公共预算增幅。二是项目使用单位绩效自评复审情况。选定2018年度市本级财政资金100万元以上45个部门(单位)的105项开展绩效自评复审,经第三方机构复审,本次评价总体情况良好。从复审结果来看,评价等级为优良等次的共有84项,占项目总数的80%,其中:等级为“优”的项目27项,等级为“良”的项目57项,等级为“中”的项目16项,等级为“低”的项目5项。从实施效果来看,大部分专项资金总体进展顺利,较好实现了预期目标,制度逐渐健全完善,管理更加科学规范,部门主动服务意识明显增强,社会各界满意度较高,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对经济、民生、文化等方面带来良好的影响。评价等级为“低”的项目,主要是资料报送不齐全、支出进度较慢等原因导致评价扣分。三是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情况。按照工作计划,选定100万元以上的15个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纳入重点绩效评价范围,涉及财政金额共5.68亿元,评价范围已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四本预算。经第三方机构评审,等级为“优”的项目2项,等级为“良”的项目11项,等级为“中”的项目1项,等级为“低”的项目1项。综合来看,大部分单位项目投入和使用情况良好,资金管理较规范,绩效目标基本实现。
2.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执行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决算完成642,067万元,为调整预算数586,421万元的109.4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超出调整预算数主要是上级追加专项转移支付等增支。主要包括:一是列支消化以前提前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挂账2.1亿元,使城乡社区支出完成调整预算的286.63%;二是教育投入增加2亿元,如上级补助五邑大学“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专项资金1.7亿元等,使教育支出完成调整预算的122.26%;三是医疗卫生投入增加0.4亿元,如中央补助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资金1,291万元、省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1,016万元等,使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调整预算的110.71%;四是科学技术增加0.6亿元,如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1,770万元,省科技创新战略资金510万元等,使科学技术支出完成调整预算的140.72%;五是节能环保投入增加0.5亿元,如污染防治攻坚战资金940万元,省级治污保洁和节能减排专项资金516万元等,使节能环保支出完成调整预算的159.05%。
3.关于“三公”经费支出的情况。
2018年,市本级财政拨款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4,303万元,为年度预算5,446万元的79.01%,比上年增加15万元,增长0.35%。具体包括:一是因公出国(境)经费516万元,为年度预算559万元的92.31%,比上年增加65万元,增长14.41%,主要是2017年上级政策调整部分出国组团取消,当年出国(境)经费较以往较大幅度减少,存在不可比因素;二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经费2,831万元(包括用车运行维护费2,456万元和公务用车购置37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89.33%,比上年增加7万元,增长0.2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456万元,为年度预算的88.06%,比上年减少154万元,下降5.9%;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37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8.68%,比上年增加161万元,增长75.23%,主要是市直部门车改后公务用车陆续进入报废期需要更新购置;三是公务接待费支出956万元,为年度预算的61.44%,比上年减少57万元,下降5.63%。主要是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从严审核各种接待性经费需求,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4.关于结转资金的情况。
2017年结转至2018年安排的支出34,501万元,除其中876万元专项支出根据项目需要继续结转至2019年使用外,其他已执行完毕,主要用于2017年尚未执行完毕的项目,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支出,以及对部分资金按照盘活财政资金的规定,收回财政统筹安排使用。
2018年市本级结转资金22,653万元,比上年34,501万元减少11,848万元,下降34.34%。形成结转支出主要原因:一是由于部分上级专项补助资金下达到我市的时间较晚,有部分于12月底或2019年年初才下达,造成资金要跨年拨付。同时,上级补助专项资金规定专门用途,资金按照项目进度情况需结转下年支出,共361万元需结转。二是部分专项收入需结合2018年收入完成情况以及项目支出进度拨付,共1,13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三是根据全市统筹发展资金使用情况,共3,845万元办理结转,其中500万元已纳入2019年财力安排。四是部分年初预算安排社会保障养老缴费等经常性经费、财政预留的偿还债务资金等支出17,310万元,需要跨年度支出,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
5.本级预算调整及执行情况。
2018年,由于省两次下达我市地方政府置换一般债券转贷资金,金额分别为169,743万元、20,000万元,相应两次调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计划,按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江门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江府报〔2018〕44 号)、《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江门市本级财政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的报告》(江府报〔2018〕58 号),分别经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资金已按照市人大审议通过的预算调整方案予以执行,调整预算增加的地方政府置换一般债券转贷资金189,743万元全部转贷各市(区)。
6.关于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
一是补助各市(区)转移支付资金225,666万元,比上年增加39,491万元,增长21.21%。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125,738万元、一次性专款补助99,928万元。二是上解省支出145,279万元,比上年增加103,517万元,增长247.87%,主要是向省偿还借款。
7.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情况。
为落实上级盘活统筹存量资金的有关部署要求,强化预算约束机制,结合当年财政收支缺口和新出台政策增支需求,以及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共统筹盘活存量资金64,801万元,统筹安排用于“亿元保障计划”基层党建经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提标市级配套资金、落实对口援川经费提标资金、落实补发2017年绩效奖增支资金、补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五邑大学建设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市级财政配套资金等上级新出台政策、保运转、保重点项目和民生支出以及补充预算稳定调节金,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8.关于预算周转金规模和使用情况。
预算周转金主要用于本级政府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2018年市本级预算周转金规模没有发生变化,年末余额为6,600万元。
9.关于预备费使用情况。
2018年市本级预算安排预备费5,000万元,全年共支出2,249万元,主要用于安排强台风“山竹”抢险救灾市级专项补助资金、安排台风“艾云尼”抢险救灾市级专项补助资金等项目资金。年底余额2,751万元,按规定纳入结余管理,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10.关于超收收入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及使用情况。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2018年,结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情况和超收收入、当年预算执行结余情况,共补充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6,791万元,其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363万元,基金预算结余超两年和超过30%部分40,692万元,盘活存量调入12,985万元,预备费结余2,751万元。2018年末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为92,448万元,2019年调入预算使用50,000万元后余额为42,448万元。
(四)关于经批准举借债务情况。
1.我市政府债务限额情况。经省财政厅核定,报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查同意,我市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541.76亿元。其中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为207.6亿元。
2.政府性债务余额情况。2018年我市发行地方政府新增债券24亿元,均为专项债券;发行置换债券21.6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8.97亿元,专项债券2.68亿元)。截至2018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为441.57亿元,比年初423.89亿元增加17.68亿元,全市政府债务余额有效控制在限额内。
2018年市本级举借新增债券2.3亿元,当年偿还政府债务1.9亿元,2018年末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为134.48亿元,比年初余额134.08亿元增加0.4亿元,债务余额有效控制在限额内。
3.政府置换债务资金的使用情况。2018年省转贷我市置换债券21.65亿元,全部转贷各市(区)按规定用于存量债务置换,进一步降低债务利息支出,减轻财政负担,优化债务结构。
三、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740,377万元,为调整预算数721,450万元的102.62%,超收18,927万元,比2017年完成数601,770万元增收138,607万元,增长23.0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解收入、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余结转收入以及调入资金等,政府性基金总收入为1,242,282万元。
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60,939万元,为调整预算数455,607万元的79.22%。比2017年完成数362,318万元减少1,379万元,下降0.38%。加上补助下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债务转贷支出、调出资金,政府性基金总支出为1,177,653万元。
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后,结余结转64,629万元,按基金性质转入下年专款专用。
(一)基金收入完成情况。
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740,377万元,超收18,927万元,按照《预算法》规定和基金性质,超收收入结转下年按规定用途专款专用。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658,748万元,为调整预算数648,600万元的101.56%,比2017年增收121,996万元,增长22.73%。
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完成46,071万元,为调整预算数46,075万元的99.99%,比2017年增收27,449万元,增长147.40%。
3.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完成42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419万元的100.24%,比2017年减收785万元,下降65.15%。
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完成29,28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21,200万元的138.11%,比2017年增收3,473万元,增长13.46%。
5.彩票公益金收入完成4,899万元,为调整预算数4,200万元的116.64%,比2017年增收594万元,增长13.80%。
6.港口建设费收入完成264万元,为调整预算数260万元的101.54%,比2017年增收6万元,增长2.33%。
7. 彩票发行机构和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完成159万元,为调整预算数160万元的99.38%,比2017年减收9万元,下降5.36%。
8. 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3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536万元的100%,比2017年增收536万元,增长100%。
(二)基金支出完成情况。
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60,939万元,其中,年末按规定对国库集中结余实行权责列支27,72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的专项债务安排的支出完成288,063万元,为调整预算数390,492万元的73.77%。主要是根据盘活存量资金有关要求,收回往年结余结转资金26,923万元冲减相应支出(冲减前市本级实际支出314,986万元)。同时,结合土地收入划分和各区实际收入情况,部分支出由本级支出调整为补助下级。
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完成46,071万元,为调整预算数46,075万元的99.99%。
3.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完成-1,157万元,主要是根据盘活存量资金有关要求,收回往年结余资金1,348万元,使得支出冲减为负数(冲减前本级实际支出为191万元)。同时,加大对各市(区)农业土地开发的支持力度,将部分资金由本级支出调整为补助下级。
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完成2,775万元,为调整预算数10,762万元的25.79%。主要是根据盘活存量资金有关要求,收回往年结余资金7,195万元冲减相应支出(冲减前本级实际支出为9,970万元)。同时,根据市区收入划分归属和各区实际收入情况,部分支出由本级支出调整为补助下级支出。
5.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完成3,542万元,为调整预算数3,365万元的105.26%。
6.港口建设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完成18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260万元的69.23%。主要是加大对各市(区)港口建设的支持力度,将部分资金由本级支出调整为补助下级。
7.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完成1,74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1,180万元的147.46%,主要是上级追加补助资金增加。
8.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完成2,542万元,为调整预算数2,564万元的99.14%。
9.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完成17万元。
10.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完成-238万元,主要是根据盘活存量资金有关要求,收回往年结余资金407万元使得支出冲减为负数(市本级实际支出为169万元)。此外部分项目结转2019年支出。
1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债务付息支出完成17,378万元。
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完成26万元。
(三)本级预算调整及执行情况。
2018年,由于省两次下达我市地方政府新增债和置换债额度,并结合预算执行等情况,相应两次调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计划,按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江门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江府报〔2018〕44 号)、《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江门市本级财政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的报告》(江府报〔2018〕58 号),分别经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包括调增收入10,993万元,新增政府专项债发行收入240,000万元和置换专项债券发行收入26,84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014万元并相应安排支出。上述资金已根据市人大审议通过的预算调整方案予以执行。
四、2018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2,418万元,为年度预算12,374万元的100.36%。加上上年结余791万元,总收入13,209万元。2018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2,956万元,为年度预算13,099万元的98.91%。收支相抵,2018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末结余253万元。
五、2018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全市七项社会保险基金(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下同)收入1,645,716万元,完成年度收入预算1,498,349万元的109.84%。2018年全市七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543,287万元,完成年度支出预算1,475,772万元的104.57%。2018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96,738万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35,565万元。
2018年全市七项社会保险基金当期结余102,429万元,加上以前年度结余,2018年累计结余1,790,935万元;2018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期结余61,172万元,加上以前年度结余,2018年累计结余70,357万元;2018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期结余163,602万元,加上以前年度结余,2018年累计结余1,861,292万元。
六、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
一是财政收入平稳增长。2018年以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全年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增幅位居全省第3位。
二是税收增速总体稳定。全市税收(地方库)增长10.9%,税收增长主要来源于中小税种的拉动,其中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分别增长48.3%、25.8%、56.1%、14.1%,对税收增长贡献6个百分点。
三是民生和重点领域保障到位。全市民生支出259.05亿元,增长13.7%,各项民生保障到位。全市各级财政拨付省十件民生实事资金15.9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6%;拨付市十件民生实事资金32.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全市八项支出完成298亿元,增长10.2%,拉动GDP增速0.6个百分点,有效推动经济增长。
同时也要看到,当前财政运行和管理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加大。当前经济运行稳中有变、下行压力加大,受中美贸易摩擦、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速趋缓,随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政策提标扩面等政策性刚性支出增长,支出压力不断增大,财政收支紧平衡特征明显。二是债务管理压力大。在上年实现退出风险预警的基础上,根据中央和省的要求,我市要在5-10年内将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完毕,同时从2019年起,我市逐步进入偿债集中期,偿债压力较大。三是全市区域发展不均衡,东西部财力和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有一定差距,城乡区域财力发展差距较大,各级财政收支矛盾仍然比较突出,市本级财政统筹调控能力有待增强。四是部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近几年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整体支出进度有所加快,但一些部门和专项资金支出进度慢的问题仍然存在,支出均衡性和科学性有待提高等。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将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严格管理等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举措,努力加以解决。
七、2018年预算执行效果和落实市人大决议情况
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及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第十八次会议人大代表在审议预决算草案报告的过程中,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审查意见和建议。2018年,全市财政工作紧扣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市人大有关决议,积极发挥财政职能,着力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增强保障能力。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抓好收支主业管理,保持财政平稳健康运行。
一是抓好组织收入工作。2018年尤其下半年以来,受中美贸易摩擦及增值税税率下调等减税降费政策因素影响,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呈稳中趋缓的态势。我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抓好重点税源企业和主要税种的跟踪监测,结合税务部门机构改革部署,加强与税务部门沟通协调,坚持全市一盘棋,全力以赴抓好组织收入工作。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9.75%,高于全省平均增速。二是抓好财政支出管理。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强化目标责任落实,严格实施预算执行考核通报制度,推行更加严格的盘活存量资金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财政支出进度。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7.88亿元,同比增长13.39%,其中与GDP核算相关的八项支出完成298亿元,同比增长10.2%,拉动GDP增长0.6个百分点,有效推动经济发展。
(二)以改革创新为引领,积极构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财政体制机制。
一是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根据上级有关改革精神,深入研究市级预算管理改革思路,形成《江门市关于深化市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实施,并迅速启动大专项整合、项目分级分类管理、配套制度建设、“大专项”项目库建设等各项工作,相关改革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二是推动市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加紧研究完善市区财政管理体制,推进我市区域发展的平衡性和协调性,促进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解决财政体制碎片化的问题,发挥财政体制机制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各级积极性。三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自评复审、重点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评价范围进一步扩大;对绩效目标实施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对重点民生项目开展重点监控;全面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四是积极做好机构改革衔接工作。认真做好机构改革中涉改单位的办公用房调配方案以及资产资金划转、接收工作,确保资产资金及时调整到位。同时,不受机构改革影响,做好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如机构改革后涉及到部门职能调整的,再相应划转经费。五是推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利用现代化网络传输与加密技术,优化财政业务流程,提高财政业务管理自动化水平,财政预算执行效率和财政资金支付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六是在省内率先建设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平台。创建全流程监控新平台,开创税收服务管理的新模式,初步搭建起我市房地产行业涉税信息大数据库。七是探索建立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研究制定《关于江门市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多元投入机制,最大限度放大资金的整体合力和聚合效应,高标准落实全市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八是积极稳妥做好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相关工作。密切协同相关部门推进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和各专项报告编制工作,进一步增加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度,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公信力。
(三)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支持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
一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继续减税降费的要求,切实抓好各项降成本措施的落实,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2018年,我市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为企业降负超过100亿元。二是持续推进工业立市。积极落实“三个千亿”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大工业投资力度,重点抓好1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着力提高项目开工率、达产率;持续推进“1+6”核心园区扩能增效,落实省产业园和产业共建财政扶持政策,顺利完成从珠三角核心区引进产业共建项目不少于50个的目标。2018年,兑现省级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1.99亿元,支持产业园区提质增效;落实市级技术改造扶持政策,统筹资金扶持市级机器人应用项目11个,扶持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项目7个;实施“小升规”扶持工作,安排资金2,823.67万元支持兑现“小升规”政策奖补;支持推进小微双创工作,继续做好扶持资金兑现工作,安排7,800万元奖补第二批小微双创示范基地,兑现2,380万元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三是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加大科技投入,落实“八大举措”,积极培育新动能,提升科技创新能力,2018年我市科技投入13.28亿元,同比增长20.51%;加快创新人才聚集,在落实现有人才政策的基础上,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研究修订我市“人才新政”,大力支持我市打造人才集聚新优势、新环境、新高地,2018年,市本级财政统筹安排人才资金4,991万元,高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的规模。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大力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
2018年全市拨付民生支出259.05亿元,增长13.7%,各项民生保障到位。一是提高底线民生待遇标准。2018年,全市落实底线民生项目资金约9.63亿元,同比增长22.8%。二是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按病种付费政策;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监管;2018年市财政安排“医联体”建设配套资金7,000万元,全力推进“医联体”建设,不断激发基层医疗机构活力。三是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标准实施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含“三清三拆三整治”环境整治任务),按高于省定标准要求,由省、市、县三级按十年每个行政村(含“村改居”社区)平均投入1,100万元标准建设全市1,108个村(含“村改居”社区),2018年拨付奖补专项资金2.17亿元,有序推进我市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和“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四是支持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2018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统筹安排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9,215.74万元,并在全市财政系统建立市、县、镇(街)三级扫黑除恶工作联动机制,共同做好线索摸排、宣传发动等工作,全力推动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五是支持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2018年,市级统筹各项扶贫专项资金达1.29亿元,推动2018年实现重点帮扶对象稳定脱贫。推动扶贫政策与低保政策的有效衔接,实现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2018年,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统一提高到800元/人月。六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年市财政安排环境保护专项资金1,500万元,大力支持我市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和企业污染源治理设施改造;落实水环境综合治理经费,统筹安排5,059万元推进潭江流域水环境整治,支持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推进生活垃圾处理、潭江牛湾断面控制流域环保巡查及保洁等工作,确保潭江牛湾断面水质如期达标。七是支持教育文化事业发展。拨付教育资金79.68亿元,合力助推教育“三二一”工程,确保全面完成义务教育“三二一”工程;积极筹措资金落实省市共建五邑大学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加大公共文化支出,2018年人均公共文化支出227元,超额完成省下达我市补短板工作目标;落实创文经费保障,2018年市本级财政投入1,076万元,支持推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复牌成功。八是做好抢险救灾专项工作。紧急拨付各市(区)和市有关单位台风“艾云尼”、“山竹”等灾害抢险救灾中央、省、市级专项补助资金共13,183.5万元,支持台风等灾害的抢险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
(五)防风险和促发展并重,推进全面融入大湾区建设。
一是稳妥推进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化解工作。及时统筹资金落实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工作,研究制定江门市隐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并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市(区),着力加强风险源头管控,硬化预算约束,严堵违法违规举债融资“后门”,管控好新增项目融资“闸门”,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全市政府债务风险可控,压减隐性债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二是善用政策推动重大项目建设。成功争取24亿元新增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有力保障我市省重点项目配套建设和重大产业平台用地资金需求;推动江门市银洲湖高速公路按照特许经营模式实施;推动会港大道项目投资建设方式改为政府预算安排资金建设;通过新增地方债、国家专项建设资金、省专项建设资金及市本级财政自有资金等方式积极筹措21.27亿元做好深茂铁路江门段项目资本金及项目征地拆迁资金保障工作;及时筹措资金支持中开高速公路江门段购买水田指标,落实开春高速公路资本金补助和甘棠路项目前期建设资金,保障相关项目顺利推进,推动我市全面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三是规范实施PPP模式。严格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一系列PPP政策文件精神做好我市PPP工作。截至2018年底,全市共有9个PPP项目成功入选财政部PPP示范项目,示范项目数量位居全省第一。其中,6个PPP项目2018年获得2,400万元财政部PPP项目以奖代补资金奖励,占全省获奖项目数量的三分之二。四是充分发挥PPP融资支持基金的融资支持作用。成功推动我市PPP基金对接中国PPP基金入股财政部第三批示范项目——江门市国省道(国道G325、五邑路等)PPP项目,成为中国PPP基金在广东省投资的PPP项目中首个签约落地项目。五是成功推动江门农村商业银行顺利组建,统筹资金4.61亿元支持农商银行合并组建。
八、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情况
对于审计部门对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中所反映的存在问题,我们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督促有关部门积极研究分析,并抓好、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一是对“部分部门未将上年项目支出结余结转编入预算”的整改情况。加强对各部门编制部门预算的指导,要求各部门合理估计项目结转结余资金预计使用情况,完整、科学编制部门预算,提高部门预算准确度。二是对“部分项目推进较慢,资金支出率低”的整改情况。建立预算执行进度通报制度,实行预算支出动态调整和压减收回机制,开展绩效监控评价。三是对“部分经费拨款未真正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整改情况。部分经费拨款未真正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主要是基建性资金。从2018年开始,我市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通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办理支付申请和资金划拨。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根据财政审核批准资料以及预算单位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支付申请,将财政性基建资金直接支付到建设项目承建单位或服务提供商,不再划拨至预算单位基本(基建)账户。四是对“政府采购预算年度内调整较大”的整改情况。要求部门在编列政府采购预算时加强预算编制与政府采购管理改革的衔接,结合部门、单位工作开展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厉行节约相关要求,合理安排部门单位采购计划;严格预算调整调剂程序,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预算调剂,确需调剂的,根据市本级财政支出审批权限规定办理。同时,结合政府采购预算年度内调整较大的主要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对于因上级补助项目造成的政府采购预算调整,进一步做好与上级部门的沟通,争取上级提前下达资金,将采购资金编入年度部门预算;对于因项目二次分配造成采购预算调整,要求各部门在2019年预算编制提前在“一上”部门预算时细化,同步编制采购预算,减少采购预算调整;对于因政府采购目录调整造成的政府采购预算调整,在编制部门预算前,提前确认下年度采购目录,根据采购目录及时更正采购预算。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市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加强财政管理,确保了财政平稳运行,圆满完成了各项财政预算任务。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指导,认真落实人大各项审议决议,努力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