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由于省追加下达我市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和置换债额度,根据《预算法》、《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以及地方政府债券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市本级2018年财政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报告如下:
一、2018年预算第二次调整事项
(一)省追加下达我市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转贷资金。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第三批广东省新增债券转贷资金的通知》(粤财金〔2018〕103号)精神,下达我市2018年第二批新增债券转贷资金5亿元,均为土地储备专项债。根据各级发债需求,结合各地债务风险情况和举债空间额度进行统筹考虑,此项资金计划分配为:市本级2.3亿元,转贷台山市2.7亿元,资金全部用于土地收储,为我市加快发展储备资源。
(二)省追加下达我市地方政府置换债券转贷资金。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转贷(收回)置换债券资金的通知》(粤财金〔2018〕80号)精神,下达我市地方政府置换债券转贷资金3.13亿元,其中置换一般债券2亿元,置换专项债券1.13亿元,全部转贷给各市(区)使用。
根据《预算法》和政府债务管理有关要求,上述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和置换债券收支要按债券类别分别列入市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债务转贷收入”科目和“债务转贷支出”等科目。因此,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相应由第一次预算调整数111.77亿元调整为113.77亿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基金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相应由第一次预算调整数115.81亿元调整为121.94亿元,收支平衡。
二、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调整
由于省本次追加下达我市新增债券转贷资金额度5亿元,2018年全市政府债务限额相应由536.76亿元调整为541.76亿元。2018年安排市本级新增债券额度2.3亿元,2018年市本级债务限额相应由205.3亿元调整为207.6亿元。
2017年底,我市政府债务余额为423.89 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75.11亿元,专项债务148.78亿元。今年上级转贷新增专项债券24 亿元(含本次下达5亿元),结合还款因素,预计2018年年底债务余额不超过445亿元, 其中一般债务272亿元,专项债务173亿元,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均在控制限额以内。2017年底市本级债务余额为 134.0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76.14亿元,专项债务57.94亿元。2018年市本级新增专项债券2.3亿元,预计2018年底,市本级债务余额为 134.8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74.79亿元,专项债务60.10亿元,在控制限额以内。
上述情况,现根据《预算法》和《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的规定上报,请予审查批准。
附件:
1.2018年江门市本级第二次调整财政预算新增债券额度分配表
2.2018年江门市本级第二次调整财政预算置换债券额度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