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3日在江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江门市财政局局长 马跃敏
各位代表:
受江门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江门市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0年,我市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年度预算,紧密围绕《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三促进一保持”中心工作,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狠抓增收节支,优化支出结构,大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推进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化公共财政改革,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为我市经济企稳回升、加快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在各级财政部门共同努力下,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预算完成情况良好,财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促进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2010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0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042,878万元,为各级人大通过年度预算汇总数929,276万元的112.22%,超收113,602万元,比2009年收入完成数836,323万元增收206,555万元,增长24.7%。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329,847万元,为各级人大通过年度预算汇总数1,068,946万元的124.41%,比2009年支出完成数1,110,750万元增加219,097万元,增长19.73%。2010年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加上税收返还款和上级补助、结余结转收入、调入资金等,与一般预算支出以及上解支出等相抵后,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二)2010年市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0年市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20,729万元,为年度预算206,938万元的106.66%,超收13,791万元,按可比口径,比2009年收入完成数187,274万元增收33,455万元,增长17.86%。因在年度预算执行中,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10年中央代发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支预算21,764万元,其中市本级安排使用17,364万元,转贷各市(区)使用4,400万元,已按规定报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2010年市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66,190万元,为年初预算188,694万元的141.07%,为调整后预算206,058万元的129.18%,按可比口径,比2009年完成数增支45,967万元,增长20.87%。主要是根据省财政厅和市人大、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对中央代发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7,364万元以及2010年超收收入13,791万元作具体安排,并根据上级一次性补助情况增加安排支出。市本级2010年一般预算超收收入安排情况已按规定报告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市本级一般预算超收收入安排项目中约70%用于改善社会民生事业及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市本级2010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支报省批复决算后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2010年市本级财政收支相抵,净结余2,900万元,全部转入2011年一般预算安排使用。
(三)2010年市本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0年市本级财政基金预算在年度执行过程中,由于市委、市政府积极落实“三促进一保持”,以及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全市经济回升较快,部分基金收入项目实现一定超收。2010年市本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51,86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97,706万元超收54,163万元,超收的主要原因:一是房地产市场保持活跃,以及随着我市“三旧”改造工作的推进和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的上马,带动土地出让收入的增长。2010年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完成211,796万元,为年度预算168,710万元的125.54%,超收43,086万元,其中商住用地出让收入完成131,225万元、工业用地出让收入完成41,983万元、“三旧”改造土地出让收入完成27,719万元,其他土地收入(含补缴、划拨土地收入)10,869万元。二是基础设施建设的大投入,以及房地产开发和工业项目的快速增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随之大幅增长。2010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完成14,258万元,为年度预算5,820万元的244.98%,超收8,438万元。此外,其他基金项目收入完成25,815万元,比年度预算超收2,639万元,主要是个别收入项目从2010年10月起按规定纳入基金预算管理以及其他基金项目超收。
根据基金专款专用规定,对市本级基金预算收入超收54,163万元,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急重轻缓的原则作相应安排,除安排征地和拆迁补偿成本及城建贷款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外,主要用于重点城建项目建设和民生方面:一是安排胜利大桥2,452万元、绿道网建设3,641万元、明星主题公园720万元、五邑华侨史展布展640万元、广场环路连接线1,400万元、杜阮南路1,000万元等重点城建项目建设资金。二是安排蓬江区、江海区和高新区支付工业用地的征地成本及相关大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三是安排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点市级补助资金3,031万元。四是安排旧城绿化改造,维修整治市区大街小巷和市区医院、公园等公共设施建设等方面3,981万元。五是安排“三旧”改造成本补偿和政策兑付资金27,577万元。基金预算超收安排已按规定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四)“十一·五”时期的财政工作回顾
“十一·五”时期,我市财政事业取得新的重大进展,为实现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推改革、惠民生、促和谐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财政收支规模不断扩大,全市财力进一步增强。过去五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由“十·五”期末41.63亿元,到2010年实现突破100亿元,达到104.29亿元,年均递增20.16%;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由“十·五”期末54.24亿元,到2010年达到132.98亿元,年均递增19.64%,同时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民生得到进一步改善,“十一·五”期间,全市民生投入累计189.5亿元,年均递增27.59%;各项财政管理改革不断深化,公共财政体系进一步完善;财政监督管理不断加强,绩效观念逐步深入人心。上述财政工作的成绩来之不易,是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市人民团结奋斗,坚持科学发展,不断开拓创新,努力拼搏所取得的,积累的经验弥足珍贵,为“十一·五”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和全市加快发展提供了较好的财力保障。
(五)2010年财政管理和改革情况
2010年,为确保预算任务的顺利完成,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1、坚持依法征管,确保收入平稳较快增长。
面对影响我市经济和财政的各种不确定因素,财政部门增强全局观念,围绕市委、市政府抓收入保增长的各项工作部署,着力加强财税协调,积极主动抓好落实各项收入征管措施,强化财政收入监测分析,抓好收入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同时积极拓宽收入来源,抓好非税收入管理,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各级财税部门在各级党政的领导下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征管,2010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达到104.29亿元,增长24.7%,增幅近八年来第七次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也是省分税分成财政管理体制实施15年以来最高的一年。同时,我市财政收入质量相对较好,全市税收收入占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为81.47%。
2、发挥财政杠杆作用,促进转方式调结构。
围绕“三促进一保持”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各级财政部门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扩大内需,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一是狠抓重大项目引进,促进我市产业的转型升级。落实有关政策和资金安排,推动广东南车轨道交通车辆修造基地等一批重大投资项目在我市落户;以LED为突破口,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对购置外延片生产设备每台给予800-1200万元补贴。二是突出重点,扶持核心工业园区建设。从税收留成、贷款贴息,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措等方面全方位加大对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扶持力度,支持其创建成为国家级高新区;市本级投入1.5亿元启动资金,推进江门市先进制造业江沙示范园、江门市先进制造业现代物流产业园等园区建设,安排800万元支持礼乐腊味基地建设,加快市区共建园区发展。三是加快推进江门(开平、恩平)产业转移园建设发展。通过绩效考核分配2010年的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发展资金1亿元,落实市级配套资金安排,促进产业转移园区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和招商引资,提升产业集聚水平。四是兑现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招商引资、以商引商、推动企业上市和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奖励政策措施,促进产业招商,提升利用外资水平。五是积极扩大消费需求,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落实兑现“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和“以旧换新”政策,拨付补贴资金11,325万元,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落实资金1,190万元支持举办相关展会活动,其中安排粤台经贸交流会经费665万元、珠中江名优产品展销会经费250万元、摩博会经费141万元、中国(侨乡)工艺美术品展经费50万元、传统家具精品鉴赏会经费84万元,推介江门的企业和产品,支持开拓国内市场。六是支持扩大对外贸易,拨付市级外贸发展扶持资金800万元,帮助外贸企业宣传出口产品,拓展国内外市场,推动高新技术产品和自主品牌产业出口。七是大力促进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市本级拨付科技资金8,066万元,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加强创新能力建设。
3、加大民生保障力度,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在各项刚性支出需求加大、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的情况下,各级财政部门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思想,认真履行配置资源职责,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各项要求,严格控制行政成本,确保实现“三个零增长”。同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制定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切实建立完善财政保障机制和相关配套措施,积极构建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全市均衡发展的长效机制。一是继续加大教育投入。市本级拨付教育资金32,720万元,落实城乡免费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以及高校、高职学生国家助学金等资助学生政策,继续实施对中等职业学校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费资助;切实兑现中小学校教师收入“两相当”与绩效工资改革,积极推动教育强市强区创建工作。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市本级拨付社会保障资金24,346万元,调整优抚对象和低保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积极推进我市完全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并将开平市纳入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国家试点城市。三是落实促进就业的各项扶持政策。市本级拨付就业补助资金3,176万元,支持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劳动力转移,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和退役士兵就业免费技能培训等政策。四是稳定物价保障困难群众生活,通过市区价格调节基金安排267万元,加强菜篮子基地建设,促进市场价格稳定;拨付补贴资金210万元,对市区低保户发放临时生活补贴和液化石油气补贴,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日常生活的影响。五是支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通过价格调节基金补助600万元,用于市区购置新能源公交车;拨付公交企业补助资金621万元,落实老年人乘车优惠政策。六是提高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市本级拨付医疗卫生资金10,771万元,进一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水平,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继续完善优抚对象、低收入群体、贫困重度残疾人等分类医疗保障和救助机制。七是加强公共文化建设。市本级拨付文化体育与传媒资金6,450万元,举办中国(江门)侨乡华人嘉年华活动,建成五邑文化广场以及完成五邑华侨史展布展,全力支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把创文工程作为民生工程保障资源配置。八是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力度。市本级拨付廉租住房建设资金4,854万元,加快市区星河路640套廉租住房建设,并对市区187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32万元;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推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九是关注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安排市区农贸市场改造整治经费318万元,推进市区集贸市场改造升级。
4、加大“三农”投入力度,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
市本级拨付农林水事务资金10,629万元。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700万元,继续推进水稻保险、能繁母猪保险、农村住房保险等工作;市级拨付种粮直补资金563万元,增加对农民的种粮补贴;投入农业土地开发资金1,425万元,改善市(区)农业生产条件,支持基本农田整治和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低产渔塘标准化改造,加强大中型灌区和小流域综合治理,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农村信息直通车”建设,改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和信息化条件;推进江门市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基地建设,举办江门市第二届农业博览会,支持江门(开平)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成为我省第一个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扶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化合作组织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技术推广,推动发展现代农业;支持实施渔业人工增殖放流和省人大人工鱼礁建设议案,继续做好渔民转产转业工作;加大生态林业建设,落实生态公益林补偿;积极开展“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扶贫开发工作,继续加大扶贫开发力度。
5、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绩效。
在部门预算方面,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与绩效管理、资产管理的衔接,提高部门预算编制完整性;加强预算执行监督,从2010年起市直预算单位全面上线,通过实时在线监督系统接受市人大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在线监督,强化预算约束。在国库改革方面,全面推进公务卡、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改革,建立国库动态监管系统,进一步加大支出监管力度,提高财政支出透明度。在政府采购方面,抓好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落实,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建设,继续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在“收支两条线”管理方面,完善非税系统,加强票据管理,做到以票促收,应收尽收。在绩效预算改革方面,进一步扩大市本级支出项目绩效预算试点,通过引进专家进行项目现场评审,提高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水平。在资产管理方面,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预算管理,加大资产收益监管力度,规范各单位资产配置行为。在财政监督方面,开展市直部分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联动检查,组织对国有企业、社会团体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积极构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在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方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融资平台管理,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6、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意见,不断提高民主理财水平。
认真研究并采纳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对财政预算工作的审议意见,坚持把办好建议工作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依法行政、科学理财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紧抓好。2010年共办理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14件。作为改进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重要渠道,坚持把“让代表满意,让群众受益”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办理人大建议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积极而为、高效务实”的工作思路,积极加强沟通,努力创造条件,拓展办理深度,在解决问题、办出实效上下功夫,力求做到办理一件建议、解决一批类似问题、推动一个方面的工作,增强办理工作服务科学发展的实效,推动代表的“良策”变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
2010年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总体情况较好,这是市委正确领导、科学决策以及市人大监督支持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大力支持、密切配合的结果。同时我们也认识到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一是财政减收增支因素增多,落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政策措施,财政增支压力大,财政收支矛盾仍较突出;二是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及重大项目税收分享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三是预算支出执行进度不够均衡,财政支出结构仍需继续优化;四是对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管理仍需加强。对这些问题和矛盾将继续通过加快经济发展、加强财政管理来逐步克服和解决。
二、2011年预算草案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之年。总体来看,2011年我市财政形势预计将随宏观经济环境的好转而继续稳定向好,但也面临不少减收增支因素。收入方面,宏观经济形势和企业经营状况继续好转,将有利于财政收入增长,统一内外资企业的税费政策,将带动部分地方税种增收。但国际金融危机后出口增长的不确定性增加、国内投资消费增长受限,房地产调控政策对财税收入所产生的冲击将逐步显现,将影响相关税种收入增长。同时,2011年起省实施新的财政分配体制,省市共享税种分享比例由“四六”调整为“五五”,市县分成比例下降,对地方财力平衡产生一定的影响。此外,由于国家、省取消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非税收入也难以大幅增长。支出方面,贯彻国家调结构、扩内需、保增长、保民生各项决策,落实国家及我省教育中长期规划纲要,加快实现全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三年全覆盖、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应对物价上升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帮助农民持续增收等重大民生政策,都需要财政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的压力不断加大。综合分析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收支的各种因素,预计2011年市级财政收支矛盾仍然比较突出,因此,要把抓好增收节支,坚持厉行节约、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财政支出绩效作为财政工作的重要任务。
(一)2011年全市一般预算草案。
编制2011年我市财政预算总体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我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目标任务,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扩大国内需求,运用财政手段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坚决执行厉行节约各项规定,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三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文化产业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深化公共财政改革,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增收节支的原则,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2011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11年代编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178,452万元,比2010年增收135,574万元,增长13%。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加上预计省税收返还款和上年结余,减除各项上解款后,预计全市可支配财力为1,227,313万元。按《预算法》的规定和“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2011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相应安排1,227,313万元。
(二)2011年市本级一般预算草案。
根据我市财政预算总体指导思想,结合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编制2011年市本级预算安排的原则和重点:一是积极稳妥,结合社会经济发展,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编制财政收支预算;二是应征尽收,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实现财政收入稳定可持续增长;三是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确保实现收支平衡;四是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五是促进科学发展,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六是促进民生保障,抓好《江门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2009-2020年)》的贯彻落实,逐步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水平适度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投入机制;七是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加强财政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1、市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
根据省政府《印发广东省调整完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0〕169号),我省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财政分配体制,省市共享税分成比例由“四六”调整为“五五”,由于省对财政体制调整相关具体事项尚未明确,因此,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仍按原口径统计,暂不作可比口径调整,并在财力预留了因体制调整对市本级财力减少的资金。待省明确有关事项后,再按省的统一口径反映一般预算收支。
2011年,市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安排249,425万元,比2010年完成数增加28,696万元,增长13%。市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加上预计省税收返还补助款和上年净结余、调入资金等,2011年预计总财力为286,425万元。
2、市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
根据上述收入及财力安排,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1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总支出相应安排286,425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225,507万元,转移性支出60,917万元(包括上解支出22,494万元,对各市、区的固定专项补助支出26,581万元,对各市、区的一次性专项补助11,842万元)。
2011年市本级支出安排重点突出,法律法规要求保障的重点支出投入均增长13%以上,其中教育、科技、社保、农业、文化等投入均增长15%以上。重点支出及主要项目(含一次性补助下级支出)安排情况如下:
(1)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为支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抓住机遇发展新兴产业,加快国家级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我市新一轮大发展,市本级通过整合财政资金,以及调整支出结构,共筹集资金18,578万元,加大对经济发展和企业的支持力度,主要安排包括:
一是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落实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江门绿色光源)基地暂行优惠办法的通知》及相关补充规定,市本级2011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我市LED封装应用项目投资优惠、科技传新、市场开拓、人才奖励等方面,并筹集3,100万元兑现LED外延片生产设备补贴政策,安排200万元举办绿色(半导体)光源国际博览会,产业推进工作经费60万元,进一步促进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安排总部经济发展专项资金330万元,促进总部企业在江门的落户;结合结余资金统筹安排1,000万元,支持企业改制上市;安排技术改造担保专项资金以及节能专项资金620万元,增强新产品开发能力;筹集落实资金900万元,用于国家机械装备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半导体光电产业检测重点实验室建设。进一步推进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继续落实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发展专项资金1亿元,并安排产业转移工作经费30万元,投入江门产业转移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加强园区的考核管理。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安排民营工作经费30万元,落实扶持民营企业发展各项工作;安排名标名牌奖励200万元,支持自主品牌发展;安排金融部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奖励120万元,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向中小企业贷款。
二是大力促进外经贸调整、转型、创新,使外经贸成为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动力。安排外经贸专项扶持资金818万元,外经贸表彰经费70万元,推动外经贸战略性转型,提升国际竞争力。安排2011年珠中江进出口名优商品展销会经费200万元,传统家具精品鉴赏会经费80万元,帮助企业宣传出口产品,拓展国内外市场。安排各经济部门产业招商经费1,130万元,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大项目的招商引资,加强引进项目的跟踪服务,提高利用外资水平。
三是提升工业园区建设水平,支持国家级高新区建设。安排高新区税收返还和贷款贴息3,860万元,扶持核心园区建设。
四是促进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支持实施高层次人才战略。坚持把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充分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作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吸引壮大高层次人才队伍,加快推动经济发展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支持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经费和博士后建站科研经费475万元,引进领军人才、提高高层次人才经济待遇水平、改善高层次人才工作环境,加快建设人才强市。安排科技资金7,010万元,其中:正常事业费322万元,专项投入6,688万元。主要包括:投入4,200万元推动企业加大自主创新科技项目的投入,支持企业信息化建设、物流信息技术改造、知识产权保护以及有关重大科技项目建设等;安排其他科技专款2,488万元(含科学技术奖励经费130万元、科普经费220万元、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2,061万元等)。按可比口径计算,2011年科学技术投入7,010万元,比上年增长25.78%。
(2)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是坚持教育优先,提升教育发展水平。安排资金31,374万元,其中:正常事业费18,170万元,专项投入13,204万元。主要包括: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安排市级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610万元,用于免除全市城乡免费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和课本费;逐步解决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安排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专项补助280万元。扩大并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资助政策覆盖范围和水平。将中职免学费政策范围扩大到城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排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补助资金2,255万元;提高助学金补助标准,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850万元;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机制,安排普通高中国家困难家庭学生资助37万元,普通高校困难学生伙食补助95万元,复转退军人子女读高中(中职)补助43万元。加强校园安全,安排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专项资金128万元,校舍安全维修专项补助30万元。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技工教育。统筹安排高中阶段教育专项资金1,263万元,用于加快高中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增加高中阶段学位,完成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安排技工院校建设补助497万元、中等职业教育专项资金1,341万元、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资金60万元、职业技术学院专项经费2,106万元,用于加快职业技术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实训设施建设,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安排市直幼儿园专项补助48万元,新增安排发展学前教育专项资金100万元,启智学校经费补助46万元。支持高校改善办学条件,提升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安排五邑大学教学经费补助260万元、科技大楼贷款贴息180万元,江门电大教学设备购置补助60万元。创建教育强市强区,安排创建教育强市强区专项奖励资金330万元,对下放两区中小学专项补助550万元、增加紫茶小学、范罗冈小学民办改公办专项补助690万元,市直学校节能改造资金40万元,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100万元,教育机构经费及运行补助219万元,教学课程改革30万元。按可比口径计算,2011年教育投入31,374万元,比上年增长15.6%。
二是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安排资金30,233万元,其中: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17,990万元,正常事业费2,361万元,专项资金9,882万元。主要包括健全就业援助和保障制度,落实扶持创业政策,安排促进就业专项资金1,200万元,支持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开展公共就业服务等,安排退役士兵就业技能免费培训补助220万元;加强劳动监察,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安排劳动监察信访和争议仲裁专项经费50万元。继续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推进全市开展新农保试点,安排各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市级补助资金2,500万元(另在基金预算统筹安排蓬江区、江海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1.1亿元)。完善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建立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网,安排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家庭电费补助360万元,城乡居民医疗救助经费70万元,低收入家庭慰问经费26万元,孤残儿就医就读专项资金15万元,流浪乞讨人员人救助经费30万元,临时社会救济80万元,救灾物资购置10万元,市区孤寡老人医疗救助金10万元,孤老工商业者临时生活补贴13万元。完善社会福利体系,给予市区90岁以上老人发放政府高龄津贴,安排资金107万元;支持发展老年人事业发展,安排专项资金59万元;关心残疾人,安排残疾人康复经费和残疾人设施建设经费71万元;推动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安排义工服务站建站补助资金100万元,慈善公益活动经费75万元;安排市区公交发展专项资金100万元(连同价格调节基金及其他相关资金共安排3,900万元),支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事业。落实对离退休干部的待遇政策,提高离退休人员生活水平,安排市直转制困难企业离休干部和职级补贴和生活补助2,720万元,安排离退休人员慰问活动补助及交通补贴118万元,老年人大学办学经费补助40万元。完善优抚安置保障体系,提高优抚对象和军队退役人员生活水平,安排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标准和解决军队退役人员及失业随军家属生活待遇补助资金1,109万元,双拥保障金50万元,驻江部队节日慰问金344万元。加强社区建设,安排社区居委会专项经费255万元,离退休人员移交社区管理经费150万元。按可比口径计算,2011年社会保障投入30,233万元,比上年增长24.37%。
三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安排资金17,625万元,其中:正常事业费9,462万元,专项投入8,163万元。主要包括:构建城乡一体的医疗保障体系,安排市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4,500万元;大力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珠三角发达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的要求,安排市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481万元,包括免费婚前孕前检查100万元、医改专项资金500万元,社区卫生建设经费150万元,农村卫生建设经费250万元,健康教育经费40万元等,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进一步改善基层和社区医疗设施条件。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安排市级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365万元,为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农村妇女孕前补服叶酸和住院分娩补助、“两癌”筛查、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农村改水改厕等。支持加强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服务能力建设,安排市妇幼保健新院建设补助200万元;安排公共场所、食品卫生等监测执法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经费445万元,国家卫生城市复检经费30万元,除“四害”专项经费80万元,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和物资储备经费50万元;安排市区病人欠费保障基金80万元;统筹资金700万元,安排市中心医院、妇幼保健院、第三人民医院、红十字会医院等基建贷款贴息和搬迁补助。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安排中医药人才临床培训基地建设和贷款贴息194万元,中医名医名室专项经费20万元,推进中医药强市建设。加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安排计划免疫预防接种、艾滋病、结核病、麻风病、梅毒、职业病防治等资金718万元。按可比口径计算,2011年医疗卫生投入17,625万元,比上年增长50.51%。
四是落实国家人口计划生政策,提高人口素质。安排资金3,418万元,其中:正常事业费1,086万元(含市直计划生育奖励经费),专项资金2,332万元。主要包括:落实城乡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安排发放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市级补助1,631万元,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169万元,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节育奖100万元,计划生育特别扶助经费18万元;促进提高人口素质,安排免费婚检宣传经费5万元,关爱女孩行动经费5万元,“婚育新风进万家”服务活动经费5万元,“春风送温暖”活动经费3万元;落实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安排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经费、综合治理、“两无”活动等专项经费385万元。按可比口径计算,2011年人口计生投入3,418万元,比上年增长149.67%。
五是推进文化名市建设和文化产业发展,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安排资金5,007万元,其中:正常事业费1,568万元,专项投入3,439万元(另在基金预算——文化事业建设费中安排宣传文化项目资金550万元)。主要包括:大力实施《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支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安排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专项经费和设备购置126万元, 支持全市1045条行政村每月放映一场电影,安排农家书屋建设经费40万元;安排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经费283万元,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安排举办中央电视台“中华情·江门月”中秋晚会800万元,提升江门城市知名度。扶持文化产业发展,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实施重点文化项目,培育骨干文化企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我市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安排旅游宣传促销经费200万元,推动旅游文化产业发展。推动文艺精品创作,安排文化艺术团体创作和节目排演专项经费65万元,提高文化产品质量,推进文化创新。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安排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购置和免费开放专项经费505万元。支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安排专项工作经费200万元。提高体育事业发展水平,安排举办第七届全市运动会经费及培养重点发展项目运动员经费220万元。按可比口径计算,2011年文化事业投入5,007万元,比上年增长44.17%。
六是建立公共安全应急体系,维护社会稳定。安排资金5,864万元,主要包括:安排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准备金1,000万元,总预备费2,380万元,粮食风险基金2,121万元,自然灾害救济50万元,补充价格调节基金50万元,安全生产专项经费163万元,维稳准备金100万元。
(3)加大强农惠农力度,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安排资金11,872万元,其中:正常事业费2,798万元,堤围防护费专项支出2,436万元,专项投入6,638万元(另在基金预算—农业土地开发专项资金中安排农业项目2,318万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中安排防汛抢险专项资金360万元)。主要包括: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安排扶持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150万元,扶持农产品深加工专项资金80万元,农业创新中心综合示范基地建设及工作经费40万元,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项目市级配套资金63万元,扶持农业品牌和标准化建设90万元,冬种示范和粮食创高项目补助40万元,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配套资金60万元,粤台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资金20万元,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安排新农村建设、支持农业科技推广、农村沼气、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等各项农业生产事业发展等专项资金1,235万元;安排公共气象服务系统建设及维护经费25万元,人工增雨作业经费20万元,区域气象自动站维护经费30万元,江门市气象防灾减灾预警指挥中心建设经费75万元,提高防灾能力。 全面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安排水利项目建设资金1,361万元,落实省人大议案工程配套资金,加强水源规划和防洪规划,大型水库监测以及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落实强农惠农补助,拓宽农民收入渠道。安排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180万元,加强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安排农村信息直通车维护服务经费65万元,安排对口扶贫“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市级专项资金1,028万元,智力扶贫100万元,改善贫困农民生产生活水平;结合结余资金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能繁母猪保险资金200万元。推进海洋渔业发展,支持海洋渔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化发展。安排海洋渔业科技、产业发展、自然资源保护等专项资金400万元;支持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安排标准化渔港建设专项资金100万元、人工鱼礁建设资金150万元、近海渔政船建造项目配套资金200万元,增强渔业防灾减灾能力,保护渔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渔民增收致富。加大林业生态保护力度,安排森林抚育、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工程专项资金352万元;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安排生态公益林补偿市级配套资金94万元,落实人大议案锦江水库水源地生态公益林调整补偿市级补助资金145万元。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安排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补助资金100万元,农村党员干部远程现代化教育工程及工作经费145万元,“12316”三农服务热线经费10万元,普法及双学双比活动15万元,农业农村工作调研及专项工作经费65万元。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安排承办第二届广东省农民运动会经费200万元。按可比口径计算,2011年农业投入11,872万元,比上年增长17.14%。
(4)加强节能减排,改善人居环境。安排资金9,169万元,其中:正常事业费655万元,专项投入8,514万元。主要包括:大力推进污染治理和水质、空气、土壤保护,安排环保治污工程专项资金1,900万元,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经费20万元,白沙电镀城搬迁工作经费以及执法专项工作经费65万元,大气及水源地质量监测经费36万元;建设宜居城乡,安排城市维护和绿化养护专项资金5,995万元,创建宜居城乡专项资金228万元,天沙河引水增流工程建设及贷款贴息270万元。按可比口径计算,2011年环境保护投入9,169万元,比上年增长13.18%。
(5)维持政权运转,建设服务型政府。增强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保障能力,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安排公检法司部门运转经费35,054万元,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城乡社区警务、群防群治等基层基础建设,严格公正廉洁执法,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安排市直党政机关运转必须的经费支出67,015万元,支持政府强化公共服务职能,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6)安排对口支援新疆、西藏工作资金741万元。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对口支援新疆、西藏工作部署,省财政厅下发关于落实对口支援新疆西藏资金的通知。按照规定,2011—2015年全市需落实对口支援新疆资金共13,492万元,对口支援西藏资金共5,161万元。其中2011年市本级需安排援疆资金538万元、援藏资金203万元。
(7) 预留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市本级财力减少资金2,300万元。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定,从2011年起实施新的财政体制,省市共享“四税”增量部分分享比例由“四六”调整为“五五”。根据测算,实施新的财政体制后,全市财力将减少9,000万元,其中市本级2,300万元,需作预留安排。
(三)201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草案。
2011年纳入市本级基金预算收入的项目共14个,分别是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彩票公益金收入、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育林基金收入、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森林植被恢复费收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等项目。
1、市本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
市本级2011年基金预算收入计划341,753万元,比2010年预算数197,706万元增加144,047万元,增长72.86%;比2010年完成数251,869万元增加89,884万元,增长35.69%。其中: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计划261,508万元(已减除计提农业土地开发资金2,318万元、计提国有土地收益基金57,000万元),比2010年预算数168,710万元增加92,798 万元,增长55%;比2010年完成数211,796万元增加49,712万元,增长23.47%。
(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计划57,000万元,比2010年预算数和完成数13,000万元增加44,000 万元,增长338.46%。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6〕68号)的有关规定,从土地出让收入计提国有土地收益基金。
(3)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计划2,318万元,比2010年预算数和完成数2,030万元增加288 万元,增长14.19%。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综〔2004〕186号)规定,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农业土地开发资金。
(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计划10,132万元,比2010年预算数5,820万元增加4,312万元,增长74.09%;比2010完成数14,258万元减少4,126万元,下降28.94%。
(5)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计划2,995万元,比2010年预算数2,500万元增加495万元,增长19.80%;比2010年完成数2,822万元增加173万元,增长6.13%。
(6)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计划550万元,比2010年预算数500万元增加50万元,增长10%;比2010年完成数662万元减少112万元,下降16.92%。
(7)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计划360万元,比2010年预算数350万元增加10 万元,增长2.86%;比2010年完成数657万元减少297万元,下降45.21%。该基金是按照一定比率从征地管理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收入计提的专项基金。
(8)育林基金收入计划206万元,比2010年预算数160万元增加46万元,增长28.75%;比2010年完成数215万元减少9万元,下降4.19%。该基金是按照一定比率从木材、竹材销售收入计提的专项基金。
(9)森林植被恢复费收入2011年预计无收入。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林业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综〔2003〕18号)的规定,对临时占用林地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目前,临时占用林地2公顷以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而国家为保护森林资源,对大规模临时占用林地的管理十分严格,据此,市林业局预计2011年市本级森林植被恢复费无收入。
(10)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计划16万元,与2010年预算数持平。
(11)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计划30万元,与2010年预算数持平。
(12)彩票公益金收入计划2,150万元,比2010年预算数1,565万元增加585万元,增长37.38%;比2010年完成数2,236万元减少86万元,下降3.85%。
(13)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计划3,488万元,比2010年预算数3,000万元增加488万元,增长16.27%;比2010年完成数3,606万元减少118万元,下降3.27%。
(1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计划1,000万元,该项基金从2010年10月起纳入市本级基金预算管理。
2、市本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基金收入具有专款专用性质。上述基金预算收入341,753万元,拟全部用于安排支出,比2010年预算数197,706万元增加144,047万元,增长72.86%;比2010年完成数235,777万元增加105,976万元,增长44.95%。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61,508万元,比2010年预算数168,710万元增加92,798 万元,增长55%;比2010年完成数199,660万元增加61,908万元,增长31.02%。主要安排征地成本支出、拆迁补偿支出、上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以及用于城建项目及城建贷款还本付息、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廉租房建设等方面。
(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57,000万元,比2010年预算数和完成数13,000万元增加44,000万元,增长338.46%。主要用于土地收购储备的支出,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以及前期土地开发支出。
(3)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2,318万元,比2010年预算数2,030万元增加288 万元,增长14.19%;比2010年完成数1,944万元增加374万元,增长19.24%。主要是用于土地整理和复垦、宜农未利用地的开发、基本农田建设以及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土地开发。
(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10,132万元,比2010年预算数5,820万元增加4,312万元,增长74.09%;比2010完成数13,252万元减少3,120万元,下降23.54%。主要是根据市政府相关政策用于支付工业项目配套设施建设补助、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安排安全生产专项经费、规划专项经费、经济发展和机关部队建设等项目。
(5)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拟安排支出2,995万元,比2010年预算数2,500万元增加495万元,增长19.8%;比2010年完成数2,499万元增加496万元,增长19.85%。主要是用于市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经济发展和机关部队建设等项目。
(6)文化事业建设费拟安排支出550万元,比2010年预算数500万元增加50万元,增长10%;比2010年完成数445万元增加105万元,增长23.6%。主要用于文化宣传专项经费。
(7)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拟安排支出360万元,比2010年预算数350万元增加10 万元,增长2.86%;比2010年完成数325万元增加35万元,增长10.77%。主要用于我市水利建设及防汛抢险等支出。
(8)育林基金收入拟安排支出206万元,比2010年预算数和完成数160万元增加46万元,增长28.75%。主要用于森林资源保护、林木良种推广等方面。
(9)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拟安排支出16万元,与2010年预算数16万元持平;比2010年完成数8万元增加8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推广使用散装水泥。
(10)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拟安排支出30万元,与2010年预算数30万元持平;比2010年完成数15万元增加15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
(11) 彩票公益金支出2,150万元。比2010年预算数1,565万元增加585万元,增长37.38%;比2010年完成数1,560万元增加590万元,增长37.82%。主要用于社会公益事业。
(12)政府性住房基金安排支出3,488万元,比2010年预算数3,000万元增加488万元,增长16.27%,比2010年完成数2,946万元增加542万元,增长18.40%。主要用于市区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以及住房公积金中心管理费。
(1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安排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经费。
3、关于市本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的具体情况。
一是重点城建项目支出安排情况。2011年基金预算安排的城建项目资金22,890万元,结合以前年度的基金预算超收安排和银行贷款,确保市本级重点城建项目支出资金的落实,尤其是对重点城建项目予以保障,其中:东华大桥总投资20,000万元,市财政已安排4,400万元,落实银行贷款8,300万元,捐赠300万元,合计到位资金13,000万元,2011年将根据工程进度由财政统筹安排资金;胜利大桥建设及胜利大桥拆迁补偿计划总投资31,161万元,该项目已于2010年12月23日举行开工仪式,正式动工。市财政累计已安排项目资金5,102万元,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安排3,835万元,合计到位资金8,937万元,其余将视工程进度由财政统筹安排资金;建设路-迎宾路立交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总投资估算33,876万元,市财政已安排8,000万元,项目建安工程部分计划以BT模式进行建设;天沙河引水增流项目总投资16,937万元, 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安排1亿元,余下通过银行贷款及自筹解决。
二是廉租房建设资金安排情况。2011年基金预算安排廉租房建设资金6,512万元,其中:从土地出让收入安排3,632万元,从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中计提安排2,880万元,比2010年预算安排3,035万元增加3,477万元,增长114.56%。结合2010年预计结余资金660万元,2011年可用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合计为7,172万元,可满足2011年市区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需求。2011年建设资金计划安排主要包括:续建星河路廉租住房建设资金3,545万元,新建胜利新村62套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911万元、江海区新建180套廉租、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2,644万元,以及廉租住房补贴资金支出72万元,共7,172万元。
(四)2011年市本级部门预算草案
按照编制部门预算的原则和方法,2011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由85个部门组成,列入部门预算的支出总计为455,729万元。
三、坚持科学发展,开拓进取,努力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2011年,我市财政工作将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运用财政手段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财政改革和完善财政体制,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在“十二·五”起始之年开好头、起好步,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增强全局观念,千方百计抓好组织收入工作,确保扩内需、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重点支出需要。在组织收入方面,要强化收入运行监测和分析,加强部门协调,在坚持依法征收、应征尽收的前提下,提高征管效能,挖掘增收潜力。同时,坚持厉行节约,严把预算审核关,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抓好市直单位行政经费节约,加强对“三公”费用监管,确保2011年公务接待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零增长。继续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办公楼维修项目,严禁超预算标准装修办公用房。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节会、论坛等方面的经费支出。继续推进党政机关节能减排。
(二)发挥财政调控作用,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切实落实好“三促进一保持”和《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好各项激励奖励措施和配套扶持政策,推进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各项政策实施,促进产业集聚;完善财政支持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推进绿色光源、机械装备等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改造提升制造业,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支持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落实好我市财政支持人才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和新能源发展,加强生态保护。进一步做好“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和“以旧换新”工作,加快补贴资金拨付进度,推动城乡流通网络建设,扩大农村消费市场,拉动居民消费需求;加快推进各项重点项目建设进度,逐步加大对文教卫生、社会保障、公共基础设施等的基建投入,把政府投资与增加就业、改善民生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拓市场、调结构、促平衡”,完善扶持外贸进出口政策,充分发挥财政吸引外资激励机制作用,提高利用外资工作水平。
(三)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力度,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继续落实种粮直补、综合直补、农机购置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等各项支农惠农补贴政策;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扶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继续推进现代标准农田建设和低效园地山坡地改造新造耕地工作;推进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农田水利资金整合,建立小农水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推进村庄规划整治,加快建设宜居城乡;落实好农村基层组织工作经费保障制度,推动农村改革与发展。
(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按照《江门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2009—2020年)》要求,抓好各市(区)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民生投入,强化公共服务供给。一是促进优先发展教育,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增强学前教育项目补助,巩固完善城乡免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好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等。二是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多方筹集资金落实国家政策,逐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加快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三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面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推进完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点。四是加强就业服务工作,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促进就业稳定增长。五是推进住房保障工作,加快廉租房建设,积极发展公共租赁房,加大力度支持农村贫困户泥砖房、棚户区改造。六是支持文化名市建设,力争创建成国家文明城市,构建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财政投入机制、引导机制和保障机制。七是加大投入力度,落实支持市区公共交通发展政策,完善公共交通服务。八是积极稳定物价,动用市区价格调节基金对市区低收入家庭进行临时物价补贴,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五)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强化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内容,进一步推进绩效预算试点;狠抓预算执行管理,落实部门预算支出主体责任,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和跟踪问效,大力推进清理和压减财政结余资金工作;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财力与事权相匹配,做好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实施的有关衔接工作,深化“镇财县管”和“村财镇代管”,规范镇(乡)财政收支和村级财务管理;严格财政监督,继续开展重点项目和重大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加强基层财政建设,组织开展乡镇财政干部和农村财会人员培训;加快“金财工程”建设进度,为加强财政管理、深化财政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加强地方政府债务和融资平台管理,建立风险评价预警体系,切实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的部署,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坚定信心,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认真执行全年财政预算计划,为我市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和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