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门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江门市财政局局长 汤惠红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江门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批准了《江门市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江门市2013年财政决算已经汇编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受市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江门市2013年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查。
2013年,我市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年度预算,围绕《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我市“十二五”规划各项目标,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努力克服经济增长放缓及结构性减税对财税收入的影响等困难,确保财政平稳运行,改善民生,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各级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市第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江门市本级2013年预算,全市财政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一、2013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根据全市各级财政决算汇总反映,2013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580,325万元,为各级人大通过预算汇总数1,493,011万元的105.85%,超收87,314万元;为代编预算1,498,875万元的105.43%,超收81,450万元;比2012年收入完成数1,350,341万元增收229,984万元,增长17.03%。2013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加上税收返还款和上级补助、上年结余结转收入、调入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收入等,全市财政公共预算总收入为2,413,946万元。
2013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126,085万元,为各级人大通过预算汇总数1,784,443万元的119.15%;为代编预算1,806,421万元的117.7%;比2012年支出完成数1,881,150万元增支244,935万元,增长13.02%。2013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加上上解支出、增设预算周转金、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债券还本支出等,全市财政公共预算总支出为2,276,762万元。
全市地方财政公共预算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结余为137,184万元,同比下降16.79%。其中结转下年支出为130,146万元,净结余7,038万元。
二、2013年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根据市本级财政决算反映,2013年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17,155万元,为市人大通过预算298,651万元的106.2%,超收18,504万元。相应的超收支出项目安排已按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同时,在年度预算执行中,省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12,471万元,相应调整2013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计划,并已按规定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批。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89,346万元,为市人大通过预算307,776万元的126.5%,为调整后预算319,200万元的121.98%。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具体如下:
(一)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2013年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17,155万元,为市人大通过预算298,651万元的106.2%,超收18,504万元,比2012年收入完成数271,504万元增收45,651万元,增长16.81%。2013年各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
1.税收收入完成249,332万元,为预算数237,883万元的104.81%,比2012年增收30,660万元,增长14.02%。
2.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1,500万元,为预算数1,500万元的100%,与2012年持平。
3.罚没收入完成24,266万元,为预算数25,171万元的96.4%,比2012年增收2,185万元,增长9.9%。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25,463万元,为预算数19,440万元的130.98%,比2012年增收10,389万元,增长68.92%。
5.专项收入完成14,627万元,为预算数12,957万元的112.89%,比2012年增收2,104万元,增长16.8%。其中:教育费附加收入9,916万元;排污费收入2,756万元;水资源费收入1,202万元;矿产资源专项收入274万元;广告收入479万元。
6.其他收入(含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967万元,为预算数1,700万元的115.71%,比2012年增收313万元,增长18.92%。
2013年市本级地方财政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税收返还款、上级补助、下级上解、上年结转结余、调入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收入等,市本级财政总收入为515,744万元。
(二)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2013年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89,34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319,200万元的121.98%,主要是上级补助支出、上年结转支出和超收收入安排支出增加,比2012年支出数332,134万元增支57,212万元,增长17.23%。上述反映的2013年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数比在1月22日向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报告的2013年预算支出执行数增加3,651万元,主要是1月份的时候财政支出仍处于汇编决算调整期,部分支出科目需要进行调整。2013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89,346万元(含上级一次性及专款补助支出),按各类级科目支出决算完成情况为(具体款级科目支出情况详见附件五):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58,112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21.26%。
2.国防支出完成5,642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75.93%。
3.公共安全支出完成58,082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17.32%。
4.教育支出完成44,761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30.96%。
5.科学技术支出完成21,002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63.53%。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5,671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11.02%。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36,322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5.03%。
8.医疗卫生支出完成21,159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11.11%。
9.节能环保支出完成8,935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217.29%。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20,44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13.52%。
11.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18,048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52.12%。
12.交通运输支出完成52,60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51.62%。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完成4,427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55.5%。
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完成3,313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89.75%。
15.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完成263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12.88%。
16.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完成2,35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20.2%。
17.住房保障支出完成18,201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44.79%。
18.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完成2,474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49%。
19. 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完成709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
20.其他支出完成6,823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37.24%。
2013年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加上各项上解支出以及补助下级支出、债券转贷支出、债券还本支出以及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市本级财政总支出为485,940万元。
市本级财政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结余为29,804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为27,804万元,同比下降15%,净结余2,000万元。年初向市人大报告2014年财政预算收支计划时,已将净结余2,000万元列入2014年财力安排。
(三)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有关情况的说明。
1.关于重点项目支出情况。各项重点支出,特别是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事务、医疗卫生、科学技术、住房保障支出和节能环保等民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支出增长较快,增幅分别达到17.35%、18.78%、23.74%、39%、91.29%和113.76%,均高于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增长。
2.关于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决算执行变化情况。2013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决算完成389,34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319,200万元的121.98%,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超出调整预算数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上级补助增支。2013年上级专项及一次性专款补助资金为55,020万元。由于该部分一次性专款补助是在年度执行过程中,上级追加下达给我市本级的一次性补助,没有列入年度预算安排。因此,对部分科目的执行产生了较大影响。如列支交通运输重点项目和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等上级补助资金约18,670万元,使交通运输支出完成调整预算的151.62%。二是上年结转项目支出增支,如列支上年结转高新区税收留成6,900万元,使科学技术支出完成调整预算的139.67%。三是超收安排支出增支,如超收安排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3,854万元和偿债准备金3,500万元。
3.关于“其他支出”科目未能完成年度预算的情况。2013年“其他支出”科目完成年度预算的37.24%。主要:一是年初未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的支出项目,主要包含重大事项和改革调节金、待核拨经费、预留空编人员经费、行政事业单位年资工资(含公务员按年限享受上一级职级生活待遇)、机关作风建设考核奖等支出,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科目调整转列到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医疗卫生、科学技术、农林水事务等相关科目。二是有部分预留项目根据改革或政策执行的实际情况未能在当年全部列支,如政府雇员制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预留增支改革等预留资金。
4.关于“三公”经费支出的情况。2013年市本级财政拨款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7,688万元,比上年减少374万元,下降4.64%。具体包括因公出国(境)支出65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5,54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491万元。
5.关于公共财政预算结转的情况。2013年结转下年支出27,804万元,比上年减少4,907万元,下降15%。形成结转支出主要是:一是由于部分上级补助资金下达到我市的时间较晚,有部分于12月份甚至跨年才下达,造成资金要跨年拨付。同时,上级补助专款资金规定专门用途,存在项目已完成但资金有结余的情况,由于上级没有规定对结余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形成多年沉积。该项结转共7,329万元。二是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和专项收入需专款专用,结合2013年收入完成情况以及项目支出进度,共8,07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三是部分执罚单位超收安排的支出,需结转2014年支出,因此有312万元需办理结转,跨年拨付。四是根据政策性要求预留的经常性支出,如政府雇员改革、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预留增支等根据当年政策的执行情况拨付后结余部分,以及预留的厅级、离休干部医疗费(含军休所、武警、边防、监狱补助),共有2,417万元需要结转2014年支出。五是根据上级有关上解事项和部分上级补助资金使用情况,预留上解上级资金1,717万元结转2014年使用。六是年初预算安排的专项性支出以及财政预留的偿还债务资金,由于各种原因,资金未能在当年完成支出,共7,957万元需要办理结转支出。
三、201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90,471万元,为预算数372,610万元的104.79 %,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85,632万元,为预算数372,610万元的103.49%。基金收支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一)基金收入完成情况。
201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90,471万元,为预算数372,610万元的104.79%,超收17,861万元,比2012年完成数208,918万元增收181,553万元,增长86.9%。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305,339万元,为预算数309,601万元的98.62%,比2012年增收147,480万元,增长93.43%。
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完成25,000万元,为预算数25,000万元的100%,比2012年增收11,486万元,增长84.99%。
3.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完成1,623万元,为预算数2,278万元的71.25%,比2012年减收520万元,下降24.27%。
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完成36,582万元,为预算数18,239万元的200.57%,比2012年增收17,016万元,增长86.97%。
5.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完成3,663万元,为预算数3,305万元的110.83%,比2012年增收609万元,增长19.94%。
6.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完成823万元,为预算数700万元的117.57%,比2012年增收30万元,增长3.78%。
7.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完成1,196万元,为预算数600万元的199.33%,比2012年增收452万元,增长60.75%。
8.育林基金收入完成297万元,为预算数297万元的100%,比2012年增收97万元,增长48.5%。
9.森林植被恢复费收入完成64万元。该项收入是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增收的一次性收入。
10.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完成8万元,为预算数12万元的66.67%,比2012年减收3万元,下降27.27%。
11.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完成15万元,为预算数15万元的100%,比2012年增收2万元,增长15.38%。。
12.彩票公益金收入完成3,327万元,为预算数2,733万元的121.73%,比2012年增收273万元,增长8.94%。
13.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完成4,817万元,为预算数3,675万元的131.07%,比2012年增收3,291万元,增长215.66%。
1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完成2,959万元,为预算数1,800万元的164.39%,比2012年增收856万元,增长40.7%。
15.地方教育附加收入完成4,389万元,为预算数4,000万元的109.73%,比2012年增收436万元,增长11.03%。
16.港口建设费收入完成364万元,为预算数350万元的104%,比2012年减收17万元,下降4.46%。
17.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收入完成5万元,为预算数5万元的100.00%,比2012年增收1万元,增长25%。
(二)基金支出完成情况。
201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85,632万元,为预算数372,610万元的103.49%,比2012年完成数199,161万元增加186,471万元,增长93.63%。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完成302,707万元,为预算数309,601万元的97.77%。
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完成25,000万元,为预算数25,000万元的100%。
3.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完成1,077万元,为预算数2,278万元的47.28%。主要是从该基金中安排补助各市(区)项目较多,相应反映各市(区)基金支出,不在市本级基金中列支。
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完成33,870万元,为预算数18,239万元的185.7%。
5.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完成3,268万元,为预算数3,305万元的98.88%。
6.文化事业建设费支出完成374万元,为预算数700万元的53.43%。主要是由于“营改增”政策实施后,根据该项收入的收入进度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综〔2012〕96号)的有关精神,预计该项收入将会短收。因此,将部分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调整到公共财政预算中安排。
7.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完成450万元,为预算数600万元的75%。主要是从该基金中安排的部分支出项目为补助各市(区)项目,相应反映各市(区)基金支出,不在市本级基金中列支。
8.育林基金支出完成297万元,为预算数297万元的100%。
9.森林植被恢复费支出完成496万元,主要是上级补助安排的支出和划拨新会区上缴的一次性支出。
10.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出完成12万元,为预算数12万元的100%。
11.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完成15万元,为预算数15万元的100%。
12.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完成3,359万元,为预算数2,733万元的122.91%。
13.政府住房基金支出完成5,362万元,为预算数3,675万元的145.9%。
1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完成1,700万元,为预算数1,800万元的94.44%,主要是从该基金中安排的部分支出项目为补助各市(区)项目,相应反映各市(区)基金支出,不在市本级基金中列支。
15.地方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完成6,094万元,为预算数4,000万元的152.35%。
16.港口建设费安排的支出完成721万元,为预算数350万元的206%,主要是列支上级补助省级港口建设费350万元。
17.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支出完成564万元,为预算数5万元的11,280%,主要是上级补助安排支出。
18.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完成266万元,主要是上级补助安排支出。
201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结转当年收入等,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为402,846万元。当年基金预算支出加上补助下级支出等,市本级财政总支出为393,214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后,当年结余结转9,632万元,按基金性质转入下年专款专用。
四、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
2013年,我市地方财政收支运行总体呈现“稳中有升、质量较好、保障有力”的特点。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稳中有升。2013年以来,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大项目拉动作用明显,大型支柱企业效益回升,核心园区大企业增收效益逐步显现,有效拉动财政总体增收。全市财政收入增长17.03%,比全省平均水平(13.6%)高出3.43个百分点,增幅在全省21个地级市中排名第9位,在珠三角9市中排名第3位。市本级和各市(区)收入增幅都达到双位数,其中新会区(19.97%)、恩平市(19.51%)和鹤山市(18.36%)高于全市平均增幅。
(二)财政收入质量较好。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占比为76.9%,非税收入占比为23.1%,结构仍较合理。我市税收收入占比在全省21个地级市中排名第 5 位,收入质量位于全省前列。税收收入增长15.16%。从全市范围看,市区收入质量优于下辖四市,税收占比达到78.63%,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73个百分点。
(三)重点支出保障到位。全市各级加大民生投入力度,财政民生投入98亿元,增长18.2%。其中,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等民生支出科目增长较快,分别为13.81%、14.42%、14.59%、16.79%、18.75%、97.75%,均高于公共财政支出增长水平。同时,按照省、市政府关于为人民群众办好民生实事的部署,全市各级财政投入50.39亿元,全力确保完成省、市十件民生实事。
2013年,我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值得关注:一是实体经济对财税增收拉动作用未充分体现,房地产行业对财政增收拉动较大,产业经济扶持政策和专项资金的有效性需进一步完善和提升。二是上级出台民生政策地方财政配套压力大,部分支出仍存在与财政收支增幅或占比挂钩。三是财力分配固化、切块资金部门二次分配的格局有待打破。四是财政支出进度不够均衡,年底突击花钱现象依然存在,压减结余结转和盘活存量工作需深入推进,专项资金绩效问责有待加强。五是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增效提速,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需加强。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克服和解决。
五、2013年财政的主要工作
2013年,市财政工作突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提高管理水平,增强保障能力,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民生保障力度,促进社会事业进步。
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省、市十件民生实事为抓手,进一步加大民生投入,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公共文化、农业农村、公共交通、保障性住房等民生类支出得到较好保障。一是市本级拨付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36,322万元,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完善全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二是市本级拨付教育资金44,761万元,推进教育“固强创强”工作,支持中小学规范化学校建设,落实中职免学费和助学金补助政策,推动学前教育扩容普及和幼儿园“规范促优”。三是市本级拨付医疗卫生资金21,159万元,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落实基层医疗机构经常性收支差补助,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水平至每人每年280元,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四是市本级拨付文化体育与传媒资金5,671万元,落实文化场所免费开放保障,抓好重点文化设施建设,保护和利用侨乡文化资源,支持我市“侨批档案”成功入选世界记忆名录。五是市本级拨付农林水事务资金18,048万元,推动城乡统筹发展,落实涉农各项财政补贴政策,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稳定发展。六是市本级拨付交通运输资金52,606万元,支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事业,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成品油价格补贴,保障公路建设和养护经费。七是市本级拨付住房保障资金18,201万元,建设市区保障性住房1,670套,其中新开工806套,基本建成864套,切实帮助解决低收入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八是加强扶贫救灾投入力度,市本级拨付1,668万元,做好扶贫开发“双到”,积极应对台风暴雨防御和“9.29”台山籍渔船遇难渔民救援善后等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二)支持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整合财政资金和政府资源,推动转变投入方式,增强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一是加快大平台建设,市本级拨付16,497万元支持省、市重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核心园区发展水平,加快引进大项目落户。二是推动企业增资扩产和转型升级,市本级拨付扶持资金5,823万元,扶持大型骨干企业发展、开拓市场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等;制定《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加大对本地产品采购的支持力度。三是强化创新驱动发展,市本级拨付科技资金21,002万元,鼓励自主创新,发展壮大高端装备制造、清洁能源、新光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四是加快海洋经济发展,市本级拨付资金1,559万元,编制大广海湾经济区总体规划,整治标准化鱼塘,建设标准化渔港,促进“沿海边”经济发展取得新突破。
(三)创新经营城市理念,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以城市经营、综合价值提升为目标,多渠道筹集资金,构建城市建设投、融、还良性循环机制;积极落实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相关政策,鼓励多种投资主体参与基础设施、市政公用等领域建设。以股权增资方式完成广中江项目融资25.9亿元,推动交通建设项目取得重大进展。加快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2013年已正式启动建设江门大道北线工程,并开展江门大道南线征地拆迁工作;江顺大桥主塔成功封顶,进入钢箱梁架设、斜拉索安装阶段;胜利大桥、胜利南路、永康北路顺利通车;育德街、北环路、福泉路改造等启动建设。
(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激发体制机制新活力。
根据市区一体化和城市管理重心下沉要求,理顺市与蓬江区、江海区事权财权关系,加快城市管理事务和社会管理事务移交下放,推动简政放权;按照财随事转原则,调整完善市本级与两区的财政管理体制,新增财力向基层倾斜,完善事权下放的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江门高新区一级财政管理权限,进一步完善市对高新区财政管理体制,规范高新区财政收支管理,调动各方积极性,推动江门高新区和江海区合署后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进一步完善市本级土地收益分配机制,加大对区、镇(街)的倾斜,促进城市建设和市区协调发展。
(五)落实厉行节约,推进预算公开。
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具体实施办法,严控一般性支出,将过紧日子的思想贯穿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产管理以及监督等各个环节。一是印发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会议费管理办法,规范开支标准,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二是加强财政监督,开展“小金库”和违规使用专项资金整治工作,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和绩效评价。三是根据中央、省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有关部署,积极开展清理结余结转资金工作,压缩结余结转资金规模,统筹收回财政专项资金7,630万元,重新安排用于民生项目和改革性支出。四是推进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公开,向社会公开市本级201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同时启动县级市预决算公开试点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认真落实人大预算决议和人大建议,不断提高民主理财水平。
1.认真研究落实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对预算草案报告的决议和市人大预算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人大代表在审议预算草案报告的过程中,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审查意见和建议,包括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大力培育财源税源;加强财税收入的征收管理,确保完成全市和市本级预算任务;优化支出结构,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完善财政体制机制,进一步推进部门绩效预算、零基预算,促进预算公开透明等方面。对此,市财政部门认真研究和梳理,加强财政科学管理,并在工作中积极落实。一是创新财政扶持方式,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根据省的部署,开展经营性财政资金股权投资管理改革试点,转变财政资金使用方式;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整合扶持经济发展资金,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抓好收入组织工作,确保实现财政增长预期目标,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增幅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三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市各级民生投入98亿元,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四是进一步推进预算管理创新,开展零基预算改革和项目库试点改革,深化绩效预算管理,按省、市要求落实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2.认真研究落实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
2013年,市财政局接收办理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34件。按照市的统一部署要求,市财政部门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同时,走访代表加强交流沟通,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努力解决代表所提问题,相关建议均已按时办理完毕。通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积极推动相关工作开展,增强办理实效,努力让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
(七)落实整改措施,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对于审计部门对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中所反映的存在问题,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江门市2012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有关要求,我们高度重视,组织、督促有关部门积极研究分析,并抓好、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1.对“部分部门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未全面纳入2012年部门预算反映”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入推进综合预算编制,提高部门预算的完整性。按照综合预算管理原则,对按规定应列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资金,已全部编报部门预算。同时,对部门除财政拨款以外的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资金、上(历)年结转资金等各项收入,在编制2013年预算时也纳入了部门预算编制。二是采取措施减少结余结转资金。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积极开展清理压减结余结转资金工作,统筹收回财政专项资金7,630万元,重新安排用于民生和改革性支出。经过一系列措施,2013年市本级结转下年支出27,804万元,比上年减少4,907万元,下降15%。三是加强对部门的指导。2013年7月,市财政部门组织市直部门开展财政业务培训和交流,指导市直部门做好各项财政业务工作。8月又以《关于编报2014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江财预〔2013〕62号)要求市本级预算单位要对2013年结转资金要充分预计,并编入2014年部门预算。
2.对“部分非税收入未完全按规定纳入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管理”的整改情况。市财政部门已在2013年3月底前已将因需与商业银行核对而暂存在财政专户的行事收费收入2,000万元全部补缴入国库,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
3.对“由于政策受益单位没有及时申请导致拖延兑付优惠政策资金”的整改情况。针对此问题,市财政部门加强与市住建局和规划局的联系,督促相关部门报送有关项目建设的情况,做好兑现政策的支出安排计划。
2013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市各级政府和各级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加强财政管理,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圆满完成了全年的财政预算任务。
附件:1.2013年江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决算(草案)表
2.2013年江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决算(草案)表
3.2013年江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平衡表
4.2013年江门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决算(草案)表
5.2013年江门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决算(草案)表
6.2013年江门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平衡表
7.2013年江门市本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草案)表
8.2013年江门市本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草案)表
9.2013年江门市本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平衡表
10.江门市本级2013年“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 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