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市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年度预算,紧密围绕《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三促进一保持”中心工作,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狠抓增收节支,大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化公共财政改革,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为我市经济企稳回升、加快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在各级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江门市本级2010年预算。年终执行结果,全市财政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一、2010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根据全市各级财政决算汇总反映,2010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042,871万元,为各级人大通过预算汇总数929,276万元的112.22%,超收113,595万元;为代编预算924,139万元的112.85%,超收118,732万元;比2009年收入完成数836,323万元增收206,548万元,增长24.7%。2010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加上税收返还款和上级补助、上年结余结转收入、调入资金等,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为1,549,411万元。
2010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329,803万元,为各级人大通过预算汇总数1,068,946万元的124.4%;为代编预算972,337万元的136.76%;比2009年支出完成数1,110,750万元增支219,053万元,增长19.72%。2010年一般预算支出加上上解支出、增设预算周转金和增设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总支出为1,438,786万元。
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结余为110,625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为95,172万元,净结余15,453万元。
二、2010年市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根据市本级财政决算反映,2010年市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20,722万元,为市人大通过预算206,938万元的106.66%,超收13,784万元。因在年度预算执行中,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10年中央代发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支预算21,764万元,其中市本级安排使用17,364万元,转贷各市(区)使用4,400万元,相应调整市本级收支预算,并已按规定报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市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65,336万元,为市人大通过预算188,694万元的140.62%,为调整后预算206,058万元的128.77%。具体市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支完成情况如下:
(一)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2010年市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20,722万元,为市人大通过预算206,938万元的106.66%,超收13,784万元,比2009年可比口径收入完成数187,274万元增收33,448万元,增长17.86%。2010年一般预算超收13,784万元的支出项目安排已按规定报告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各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
1、税收收入完成187,968万元,为预算175,543万元的107.08%,比2009年增收27,431万元,增长17.09%。
2、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1,350万元,为预算1,350万元的100%,比2009年增收50万元,增长3.85%。
3、罚没收入完成10,664万元,为预算9,930万元的107.39%,比2009年增收1,698万元,增长18.94%。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12,067万元,为预算12,178万元的99.09%,按可比口径,比2009年增收3,376万元,增长38.84%。
5、专项收入完成7,472万元,为预算7,152万元的104.47%,比2009年增收562万元,增长8.13%。其中:教育费附加收入4,537万元;排污费收入2,277万元;水资源费收入566万元;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收入92万元。
6、其他收入(含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201万元,为预算785万元的152.99%,比2009年增收331万元,增长38.05%。
(二)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2010年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65,336万元,为预算188,694万元的140.62%,为调整预算206,058万元的128.77%,主要是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安排项目支出、上级补助支出和上年结转支出增加,比2009年支出数220,223万元增支45,113万元,增长20.49%。上述反映的2010年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数比在1月13日向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报告的2010年预算支出执行数减少854万元,主要是1月份的时候财政支出仍处于汇编决算调整期,部分支出科目需要进行调整。2010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265,336万元(含上级一次性及专款补助支出),按各类级科目支出决算完成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38,848万元,为预算的127.26%。
2、国防支出完成3,726万元,为预算的208.74%。
3、公共安全支出完成39,318万元,为预算的119.92%。
4、教育支出完成32,731万元,为预算的117.98%。
5、科学技术支出完成8,070万元,为预算的111.23%。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6,481万元,为预算的128.54%。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26,307万元,为预算的111.09%。
8、医疗卫生支出完成10,909万元,为预算的108.75%。
9、环境保护支出完成10,256万元,为预算的100.63%。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11,293万元,为预算的102.87%。11、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10,872万元,为预算的119.21%。
12、交通运输支出完成38,532万元,为预算的705.07%。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完成2,686万元,为预算的160.17%。
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完成2,032万元,为预算的347.35%。
15、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完成6,407万元,为预算的919.23%。
16、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完成2,535万元,为预算的170.94%。
17、住房保障支出完成5,739万元,为预算的115.87%。
18、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完成3,212万元,为预算的115.71%。
19、其他支出(含总预备费)完成5,262万元,为年度预算的27.29%。
(三)地方财政一般预算结余情况。
2010年市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加上上级税收返还款、上级补助和上年结转结余等,市本级财政总收入为367,981万元。当年一般预算支出加上各项上解支出以及补助市、区支出等,市本级财政总支出为341,085万元。财政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结余为26,896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为23,996万元,净结余2,900万元,与在1月13日向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报告的净结余一致。净结余2,900万元列入2011年预算安排。
(四)一般预算收支决算有关情况的说明。
1、关于重点专项支出情况。2010年安排的重点专项支出完成25,810万元,为预算的100%,其中:社保专项支出完成5,732万元;科技专项完成5,964万元;教育专项支出完成2,874万元;支农专项支出完成3,955万元;水利专项支出完成868万元;城市维护和绿化养护专项支出完成5,417万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准备金支出1,000万元。
2、关于一般预算支出预决算执行变化情况。2010年一般预算支出决算完成265,336万元,为调整预算206,058万元的128.77%,一般预算支出超出年初预算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上级补助增支。2010年上级及专项补助及一次性专款补助资金为65,950万元。上级补助除了增加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外,还对部分科目执行产生影响。如列支2010年度上级交通“六费”补助资金31,876万元,使交通运输支出完成预算的705.07%;列支上级专项补助1,006万元,使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完成预算的347.35%;列支上级专项补助5,710万元,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完成预算的919.23%。二是地方转贷资金增支。2010年中央代发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支预算21,764万元,其中市本级安排使用17,364万元,相应增加市本级环境保护科目、城乡社区事务科目和交通运输科目支出。三是2010年一般预算收入超收安排项目支出增支。
3、关于“其他支出”科目未能完成年度预算的情况。2010年“其他支出”科目完成年度预算的27.29%。主要:一是年初未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的支出项目,主要包含总预备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准备金、重大事项和改革调节金、待核拨经费、预留空编人员经费、按照实际津补贴水平计缴改革性补贴增支资金、机关作风建设考核奖等支出,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科目调整转列到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医疗卫生、科学技术、农林水事务等相关科目。二是有部分预留项目根据改革或政策执行的实际情况未能在当年全部列支,如政府雇员制改革、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档次(年资工资)改革等预留资金。
4、关于一般预算结转的情况。2010年结转下年支出23,996万元,形成结转支出主要是:一是由于部分上级补助资金下达到我市的时间较晚,有部分甚至于12月份才下达,造成资金要跨年拨付,该项结转支出7,200万元。二是一般预算超收安排的支出在年底才批复,并需视项目的进度安排拨付,因此有2,605万元需办理结转,跨年拨付。三是根据上级规定相关征收部门的征收经费约2,000万元需跨年度办理结算拨付。四是2010年年初根据政策性要求预留的经常性支出,如政府雇员改革、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档次(年资工资)、新列入参公管理单位预留增资等要根据当年政策的执行情况拨付,其中有1,370万元需要结转2011年支出。五是年初预算安排的专项性支出,由于各种原因,资金使用部门未能在当年完成支出,需要办理结转支出。
5、增设预算稳定调节金和预算周转金的情况。一是增设预算周转金1,00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各级政府预算周转金从本级政府预算的结余中设置和补充,主要用于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保证及时用款的周转之用,其额度应当逐步达到本级政府预算支出总额的4%。2010年增设预算周转金1,000万元,使市本级预算周转金余额为9,000万元。二是增设预算稳定调节资金3,000万元。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为保障预算稳定运行,增加安排3,00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金,使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金规模达到5,000万元。预算稳定调节金主要用于突发事件、自然灾害或政策性增支以及弥补短收造成的缺口,保持预算的稳定性,实行以丰补歉。
三、201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51,322万元,为预算197,706万元的127.12%;基金支出完成266,448万元,为预算197,706万元的134.77%。基金收支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一)基金收入完成情况。
201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51,322万元,为预算197,706万元的127.12%,超收53,616万元,比2009年完成数195,506万元增收55,816万元,增长28.55%。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完成211,796万元,为预算168,710万元的125.54%,比2009年增收49,094万元,增长30.17%,其中商住用地出让收入完成131,225万元,工业用地出让收入完成41,983万元,“三旧”改造土地出让收入完成27,719万元,其他土地收入(含补缴、划拨土地收入)10,869万元。
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完成13,000万元,为预算13,000万元的100%,比2009年减收2,000万元,下降13.33%。
3、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完成2,030万元,为预算2,030万元的100%,比2009年减收25万元,下降1.22%。
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完成14,258万元,为预算5,820万元的244.98%,比2009年增收3,853万元,增长37.03%。
5、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完成2,822万元,为预算2,500万元的112.88%,比2009年增收453万元,增长19.12%。
6、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完成662万元,为预算500万元的132.4%,比2009年增收84万元,增长14.53%。
7、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完成657万元,为预算350万元的187.71%,比2009年增收125万元,增长23.5%。
8、育林基金收入完成215万元,为预算160万元的134.38%,比2009年增收3万元,增长1.42%。
9、森林植被恢复费收入完成23万元,为预算25万元的92%。
10、彩票公益金收入完成2,236万元,为预算1,565万元的142.88%,比2009年增收631万元,增长39.31%。
11、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完成3,606万元,为预算3,000万元的120.2%。该基金是按照一定比例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计提的专项基金,从2010年起按规定纳入市本级基金预算统计范围。
1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564万元。该项收入从2010年10月起纳入市本级基金预算管理。
此外,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年初预算分别为16万元和30万元,但由于这两项收入不稳定,当年没有实现收入。
(二)基金支出完成情况。
201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66,448万元(含上级专款补助支出和上年结转支出),为预算197,706万元的134.77%,比2009年完成数149,284万元增加117,164万元,增长78.48%,主要是超收安排项目支出和上级一次性专项补助支出的增支。政府性基金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完成228,499万元,为预算168,710万元的135.44%。主要是超收安排增支。
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完成13,158万元,为预算13,000万元的101.22%。
3、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完成595万元,为预算2,030万元的29.31%。主要是该基金预算安排的大部分支出项目为补助各市(区)项目,相应反映各市(区)基金支出,不在市本级基金中列支。
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完成15,880万元,为预算5,820万元的273%。主要是超收安排增支。
5、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支出完成2,525万元,为预算2,500万元的101%。
6、文化事业建设费支出完成630万元,为预算500万元的126%。
7、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完成43万元,为预算350万元的12.29%。主要是该基金预算安排的部分支出项目为补助各市(区)项目,相应反映各市(区)基金支出,不在市本级基金中列支。
8、育林基金支出完成212万元,为预算160万元的132.5%。
9、森林植被恢复费支出完成291万元,为预算25万元的1164%,主要是上级补助安排增支。
10、彩票公益金支出完成1,664万元,为预算1,565万元的106.33%。
11、政府住房基金支出完成2,915万元,为预算3,000万元的97.17%。
12、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完成13万元,主要是上级补助安排支出。
此外,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当年没有实现收入,但在上年结余中有项目安排支出,其中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出8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15万元。
201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各市(区)上解收入和上年结转结余等,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为319,497万元。当年基金预算支出加上补助市、区支出等,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为273,088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后,结余结转46,409万元,按基金性质转入下年专款专用。
(三)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1、基金收入超收的情况。在201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市委、市政府积极落实“三促进一保持”,全市经济回升较快,以及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使房地产市场保持活跃,加上随着我市“三旧”改造工作的推进和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的上马,带动土地出让收入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增长。2010年市本级基金收入完成251,322万元,比预算数197,706万元超收53,616万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超收43,086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超收8,438万元。
2、基金预算超收重点支出情况。根据基金专款专用规定,对市本级基金预算收入超收53,616万元,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急重轻缓的原则作相应安排,并已按规定报告市人大常委会,除安排征地和拆迁补偿成本及城建贷款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外,主要用于重点城建项目建设和民生方面:一是安排胜利大桥2,452万元、绿道网建设3,641万元、明星主题公园720万元、五邑华侨史展布展640万元、广场环路连接线1,400万元、杜阮南路1,000万元等重点城建项目建设资金。二是安排蓬江区、江海区和高新区支付工业用地的征地成本及相关大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三是安排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点市级补助资金3,031万元。四是安排旧城绿化改造,维修整治市区大街小巷和市区医院、公园等公共设施建设等方面3,981万元。五是安排“三旧”改造成本补偿和政策兑付资金27,577万元。
3、基金收支结余情况。政府性基金按规定专款专用。201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结余结转46,409万元,主要是一些项目因根据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导致结转下年支出较多,以及结合有关管理办法,部分收入结转下年使用。
四、2010年财政预算执行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
2010年,全市财政收支运行情况良好,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财政收入整体情况较好,保持平稳较快增长。
2010年,我市经济运行在经历最困难阶段后逐步企稳回升,全市经济回升向好的基础不断巩固,带动财政收入平稳较快增长,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实现1,042,871万元,增长24.7%,增幅是自1996年省分税制财政体制实施15年以来最高的一年。同时,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95个百分点,在全省排第13位,并高于珠三角地区平均水平0.77个百分点。
(二)中央、省级收入增长较快,市、县收入增长基本同步。
2010年,全市三库收入实现200亿元,增长26.59%,中央、省级收入增长较快,其中中央库收入增长27.31%、省库收入增长32.53%。市、县收入增长平稳均衡,全市市县库收入增长24.7%,各个市(区)增幅均超过20%,其中恩平市、鹤山市增幅超过30%。
(三)财政收入质量较好,主体税种与地方税种均保持较快增长。
我市地方财政收入结构相对合理,其中税收收入占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为81.47%,增长21.68%;非税收入占18.53%,增长39.98%。由于企业效益逐步回升,加上税务部门开展企业所得税专项检查,纳税评估及不断加强征收管理,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等主体税种收入实现525,481万元,同比增长25.99%。同时,地方税种也保持较快增长,其中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增幅较高,分别达到44.3%和80.06%。
(四)重点支出保障较好,民生得到进一步改善。
2010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32.98亿元,增长19.72%。各级财政部门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各项惠民政策落实,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体育与传媒等重点支出增长较快,增幅分别为24.94%、38.69%、55.24%,均超过一般预算支出增幅。并制定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建立完善财政保障机制和相关配套措施,积极构建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全市均衡发展的长效机制。2010年全市民生投入达到57.3亿元,同比增长25.42%。
2010年全市财政收支运行情况总体平稳,但由于受政策因素及债务扣款等影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减收增支因素增多,落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政策措施,财政增支压力大,财政收支矛盾仍较突出;二是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及重大项目税收分享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三是预算支出执行进度不够均衡,预算支出执行进度前低后高,四季度尤其是12月份支出比重较高,财政支出结构仍需继续优化;四是对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管理仍需加强。对这些问题和矛盾将继续通过加快经济发展、加强财政管理来逐步克服和解决。
五、2010年财政的主要工作
2010年,为确保全年预算任务和财政各项工作顺利完成,我们加大力度,着重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 坚持依法征管,确保收入平稳较快增长。
2010年,面对影响我市经济和财政的各种不确定因素,财政部门增强全局观念,围绕市委、市政府抓收入保增长的各项工作部署,着力加强财税协调,积极主动抓好落实各项收入征管措施,强化财政收入监测分析,抓好收入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同时积极拓宽收入来源,抓好非税收入管理,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最终实现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总量与增幅实现“双突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总量首次突破100亿元,达到104.29亿元;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突破24%,达到24.7%,是自1996年省分税制财政体制实施15年以来最高的一年。
(二)发挥财政杠杆作用,促进转方式调结构。
围绕“三促进一保持”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各级财政部门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扩大内需,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一是狠抓重大项目引进,促进我市产业的转型升级。落实有关政策和资金安排,推动广东南车轨道交通车辆修造基地等一批重大投资项目在我市落户;以LED为突破口,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对购置外延片生产设备每台给予800-1200万元补贴。二是突出重点,扶持重点工业园区建设。从税收留成、贷款贴息,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措等方面支持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建成为国家级高新区;市本级投入1.5亿元启动资金,推进江门市先进制造业江沙示范园、江门市先进制造业现代物流产业园等园区建设,并安排800万元支持礼乐腊味基地建设,加快市区共建园区发展。同时,加快推进江门(开平、恩平)产业转移园建设发展。通过绩效考核分配2010年的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发展资金1亿元,落实市级配套资金安排,促进产业转移园区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和招商引资,提升产业集聚水平。三是促进内、外源经济发展。兑现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招商引资、以商引商、推动企业上市和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奖励政策措施,促进产业招商,提升利用内、外资水平。同时,支持扩大对外贸易,拨付市级外贸发展扶持资金800万元,帮助外贸企业宣传出口产品,拓展国内外市场,推动高新技术产品和自主品牌产业出口。四是落实推动扩内需工作。积极兑现“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和“以旧换新”政策,拨付补贴资金11,325万元,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落实资金1,190万元支持举办粤台经贸交流会、摩博会、珠中江名优产品展销会、中国(侨乡)工艺美术品展、传统家具精品鉴赏会等相关展会活动,推介江门的企业和产品,支持开拓国内市场。五是大力促进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市本级拨付科技资金8,070万元,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加强创新能力建设。
(三)加大民生保障力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在各项刚性支出需求加大、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的情况下,各级财政部门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思想,认真履行配置资源职责,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各项要求,严格控制行政成本,确保实现“三个零增长”。同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制定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切实建立完善财政保障机制和相关配套措施,积极构建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全市均衡发展的长效机制。一是继续加大教育投入。市本级拨付教育资金32,731万元,落实城乡免费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以及高校、高职学生国家助学金等资助学生政策,继续实施对中等职业学校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费资助;切实兑现中小学校教师收入“两相当”与绩效工资改革,积极推动教育强市强区创建工作。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市本级拨付社会保障资金26,307万元,积极推进我市完全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并将开平市纳入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国家试点城市。积极落实保障困难群众生活的各项措施,调整优抚对象和低保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拨付补贴资金210万元,对市区低保户发放临时生活补贴和液化石油气补贴,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日常生活的影响;并通过市区价格调节基金安排267万元,加强菜篮子基地建设,促进市场价格稳定。三是落实促进就业的各项扶持政策。市本级拨付就业补助资金3,176万元,支持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劳动力转移,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和退役士兵就业免费技能培训等政策。四是提高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市本级拨付医疗卫生资金10,909万元,进一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水平,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继续完善优抚对象、低收入群体、贫困重度残疾人等分类医疗保障和救助机制。五是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力度。市本级拨付廉租住房建设资金4,683万元,加快市区星河路640套廉租住房建设,并对市区187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32万元;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推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六是支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通过价格调节基金补助600万元,用于市区购置新能源公交车;拨付公交企业补助资金621万元,落实老年人乘车优惠政策。七是加强公共文化建设。市本级拨付文化体育与传媒资金6,481万元,举办中国(江门)侨乡华人嘉年华活动,建成五邑文化广场以及完成五邑华侨史展布展,全力支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把创文工程作为民生工程保障资源配置。八是关注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安排市区农贸市场改造整治经费318万元,推进市区集贸市场改造升级。
(四)加大“三农”投入力度,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
市本级拨付农林水事务资金10,872万元。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700万元,继续推进水稻保险、能繁母猪保险、农村住房保险等工作;市级拨付种粮直补资金563万元,增加对农民的种粮补贴;投入农业土地开发资金1,425万元,改善市(区)农业生产条件,支持基本农田整治和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低产渔塘标准化改造,加强大中型灌区和小流域综合治理,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农村信息直通车”建设,改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和信息化条件;推进江门市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基地建设,举办江门市第二届农业博览会,支持江门(开平)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成为我省第一个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扶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化合作组织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技术推广,推动发展现代农业;支持实施渔业人工增殖放流和省人大人工鱼礁建设议案,继续做好渔民转产转业工作;加大生态林业建设,落实生态公益林补偿;积极开展“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扶贫开发工作,继续加大扶贫开发力度。
(五)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绩效。
在部门预算方面,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与绩效管理、资产管理的衔接,提高部门预算编制完整性;加强预算执行监督,从2010年起市直预算单位全面上线,通过实时在线监督系统接受市人大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在线监督,强化预算约束。在国库改革方面,全面推进公务卡、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改革,建立国库动态监管系统,进一步加大支出监管力度,提高财政支出透明度。在政府采购方面,抓好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落实,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建设,继续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在“收支两条线”管理方面,完善非税系统,加强票据管理,做到以票促收,应收尽收。在绩效预算改革方面,进一步扩大市本级支出项目绩效预算试点,通过引进专家进行项目现场评审,提高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水平。在资产管理方面,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预算管理,加大资产收益监管力度,规范各单位资产配置行为。在财政监督方面,开展市直部分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联动检查,组织对国有企业、社会团体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积极构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在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方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融资平台管理,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六)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意见,不断提高民主理财水平。
认真研究并采纳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对财政预算工作的审议意见,坚持把办好建议工作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依法行政、科学理财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紧抓好。2010年共办理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14件。作为改进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重要渠道,坚持把“让代表满意,让群众受益”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办理人大建议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积极而为、高效务实”的工作思路,积极加强沟通,努力创造条件,拓展办理深度,在解决问题、办出实效上下功夫,力求做到办理一件建议、解决一批类似问题、推动一个方面的工作,增强办理工作服务科学发展的实效,推动代表的“良策”变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
(七)落实整改措施,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对于审计部门对2009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中所反映的存在问题,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江门市2009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有关要求,我们高度重视,组织、督促有关部门积极研究分析,并抓好、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1、对部分专项资金预算收支计划不够细化,影响综合预算编制和执行质量的整改。我局以江财预〔2010〕60号文《关于编报2011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及时编制年度收支计划,合理安排支出。同时,发出《关于编报市区价格调节基金2010年执行情况和2011年计划的通知》(江财综[2010]89号),明确要求江门市发展与改革局(原江门市物价局)要根据实际,编制市区价格调节基金2010年收支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计划。
2、对部分资金未及时拨付使用影响资金使用效益的整改。由于涉及资金为上级补助资金,其中很多上级补助文件下达时间较晚,甚至于12月份才下达,造成资金在年底才拨付。针对这一情况,市财政局已积极与上级财政部门联系沟通,争取日后补助文件能尽早下达,以便我市能及早拨付专项资金,发挥资金的效益。
3、对有关执收部门未及时缴回代缴省级收入的整改。市财政部门已按照有关规定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并于2010年6月30日收到劳动部门划回的代缴款项6.38万元。
4、对部分部门预算指标结余过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的整改。对此,财政部门高度重视,按照上级要求对结余结转资金进行清理,并发出《转发关于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江财预[2010]49号),对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提出具体要求。同时,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定期与市直相关部门联系,督促部门加强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的管理,结合财政收入进度,加快财政资金的支出进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此外,将继续按照以往做法,在年终对以前年度结余资金进行清理,凡已完成或明确调整用途的项目,统一由财政收回结余资金。
2010年,在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人大的监督指导和支持下,坚定信心,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我市经济保持平稳发展,社会稳定;各级加强财政管理,科学组织收入,落实增收节支措施,保持财政的平稳健康运行,圆满完成了全年的财政预算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