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市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主线,大力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年度预算,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深化财政改革,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民生,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在各级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的江门市本级2011年预算。年终执行结果,全市财政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一、2011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根据全市各级财政决算汇总反映,2011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191,731万元,为各级人大通过预算汇总数1,129,804万元的105.48%,超收61,927万元;为代编预算1,178,452万元的101.13%,超收13,279万元;比2010年收入完成数989,131万元(按新财政体制调整)增收202,600万元,增长20.48%。2011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加上税收返还款和上级补助、上年结余结转收入、调入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收入等,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为1,930,659万元。
2011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653,028万元,为各级人大通过预算汇总数1,299,646万元的127.19%;为代编预算1,227,313万元的134.69%;比2010年支出完成数1,329,803万元增支323,225万元,增长24.30%。2011年一般预算支出加上上解支出、增设预算周转金等,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总支出为1,769,011万元。
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结余为161,648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为141,860万元,净结余19,788万元。
二、2011年市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根据市本级财政决算反映,2011年市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45,00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237,320万元的103.24%,超收7,686万元。由于2011年1月1日起,我省对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进行了调整完善;同时,在年度预算执行中,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支预算7,568万元,其中市本级安排使用3,683万元,转贷各市(区)使用3,885万元,因此相应调整市本级收支预算,并已按规定报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市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96,964万元,为市人大通过预算225,508万元的131.69%,为调整预算数229,191万元的129.57%。具体市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支完成情况如下:
(一)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2011年市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45,00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237,320万元的103.24%,超收7,686万元,比2010年可比口径收入完成数208,278万元增收36,728万元,增长17.63%。由于收入结构中税收收入短收,而非税收入超收,因此超收可用资金较少,但在2011年预算执行的过程中,上级出台新的政策性增支以及一些涉及民生的重大支出需要安排落实资金较多。关于解决新增一般预算支出项目安排情况已按规定报告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各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
1.税收收入完成196,918万元,为调整预算数198,301万元的99.30%,按可比口径比2010年增收21,394万元,增长12.19%。
2.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1,450万元,为预算1,450万元的100%,比2010年增收100万元,增长7.41%。
3.罚没收入完成14,607万元,为预算11,025万元的132.49%,比2010年增收3,943万元,增长36.97%。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18,373万元,为预算16,304万元的112.69%,比2010年增收6,306万元,增长52.26%。
5.专项收入完成12,284万元,为预算9,121万元的134.68%,比2010年增收4,812万元,增长64.40%。其中:教育费附加收入8,509万元;排污费收入2,619万元;水资源费收入708万元;矿产资源专项收入70万元;广告收入378万元。
6.其他收入(含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374万元,为预算1,119万元的122.79%,比2010年增收173万元,增长14.40%。
(二)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2011年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96,964万元,为预算225,508万元的131.69%,为调整预算数229,191万元的129.57%,主要是上级补助支出、上年结转支出和超收收入安排支出增加,比2010年支出数265,336万元增支31,628万元,增长11.92%。上述反映的2011年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数比在1月8日向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报告的2011年预算支出执行数减少113万元,主要是1月份的时候财政支出仍处于汇编决算调整期,部分支出科目需要进行调整。2011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296,964万元(含上级一次性及专款补助支出),按各类级科目支出决算完成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43,925万元,为预算的114.82%。
2.国防支出完成2,564万元,为预算的107.37%。
3.公共安全支出完成39,755万元,为预算的113.41%。
4.教育支出完成37,400万元,为预算的122.13%。
5.科学技术支出完成11,150万元,为预算的122.19%。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4,300万元,为预算的102.48%。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26,125万元,为预算的96.63%。
8.医疗卫生支出完成16,706万元,为预算的122.22%。
9.节能环保支出完成8,500万元,为预算的255.56%。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13,228万元,为预算的111.30%。
11.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16,747万元,为预算的157.83%。
12.交通运输支出完成50,215万元,为预算的3,453.58%。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完成6,795万元,为预算的198.98%。
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完成2,735万元,为预算的186.56%。
15.金融监管支出完成262万元,为预算的218.33%。
16.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完成2,589万元,为预算的170.22%。
17.住房保障支出完成10,021万元,为预算的127.95%。
18.粮油物资管理事务支出完成2,421万元,为预算的100.37%。
19.其他支出完成1,522万元,为年度预算的6.79%。
(三)地方财政一般预算结余情况。
2011年市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加上上级税收返还款、上级补助、上年结转结余和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收入等,市本级财政总收入为421,845万元。当年一般预算支出加上各项上解支出以及补助市、区支出以及安排各市、区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支出等,市本级财政总支出为386,793万元。财政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结余为35,052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为29,269万元,净结余5,783万元。年初向市人大报告预算收支计划时,已将预计结余2,100万元列入2012年财力安排。此外,由于2011年省下达我市的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支出在12月31日资金才到位,其中分配市本级债券转贷资金3,683万元当年未能支出,列入2011年决算净结余反映。
(四)一般预算收支决算有关情况的说明。
1.关于重点项目支出情况。各项重点支出,特别是教育、 “三农”、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科学技术和住房保障等民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其中教育、科学技术、医疗卫生、交通运输、农林水事务和住房保障支出等支出增长较快,增幅分别达到14.30%、38.23%、55.10%、30.34%、57.56%和74.70%,均高于一般预算支出的增长。
2.关于一般预算支出预决算执行变化情况。2011年一般预算支出决算完成296,964万元,为调整预算229,191万元的129.57%,一般预算支出超出年初预算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上级补助增支。2011年上级专项及一次性专款补助资金为82,557万元,对部分科目的执行产生了较大影响。如列支2011年度交通“六费”补助资金和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资金等上级补助项目约49,000万元,使交通运输支出完成预算的3,453.58%;列支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上级补助项目5,000多万元,使节能环保支出完成预算的255.56%。二是上年结转项目支出增支,如列支上年结转上级补助资金1,985万元,上年结转消化高新区历年欠拨数1,152万元等。三是一般预算新增项目支出增支,如列支新增公务员医疗补助缺口资金591万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水质检测仪器设备购置专项资金300万元以及其他新增项目支出267万元等。
3.关于“其他支出”科目未能完成年度预算的情况。2011年“其他支出”科目完成年度预算的6.79%。主要:一是年初未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的支出项目,主要包含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准备金、重大事项和改革调节金、待核拨经费、预留空编人员经费、按照实际津补贴水平计缴改革性补贴增支资金、机关作风建设考核奖等支出,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科目调整转列到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医疗卫生、科学技术、农林水事务等相关科目。二是有部分预留项目根据改革或政策执行的实际情况未能在当年全部列支,如政府雇员制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预留增支改革等预留资金。
4.关于一般预算结转的情况。2011年结转下年支出29,269万元,形成结转支出主要是:一是由于部分上级补助资金下达到我市的时间较晚,有部分甚至于12月份才下达,造成资金要跨年拨付,该项结转支出6,066万元。二是一般预算超收以及部分执罚单位超收安排的支出,需结转2012年支出,因此有2,066万元需办理结转,跨年拨付。三是根据上级规定相关征收部门的征收经费约3,000万元需跨年度办理结算拨付。四是2011年年初根据政策性要求预留的经常性支出,如政府雇员改革、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档次(年资工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预留增支改革等要根据当年政策的执行情况拨付,其中有2,000万元需要结转2012年支出。五是年初预算安排的专项性支出,由于各种原因,资金使用部门未能在当年完成支出,需要办理结转支出。六是部分收费收入和专项收入需专款专用,共4,689万元结转2012年支出。
三、201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1年市本级财政基金预算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受宏观调控政策影响,房地产市场出现较大下滑,特别是国有土地拍卖成交量萎缩,基金预算收入(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有较大幅度短收,严重影响了基金预算收支计划的执行。结合年度基金政策调整及基金收入完成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基金预算收支平衡,须相应调整市本级收支预算,并已按规定向人大常委会提交《关于调整2011年江门市本级财政基金预算收支计划的报告》(江府办〔2011〕108号)。
201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48,62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240,716万元的103.28%,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39,528万元,为调整预算数240,716万元的99.51%。基金收支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一)基金收入完成情况。
201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48,62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240,716万元的103.28%,超收7,904万元,比2010年完成数251,322万元减收2,702万元,下降1.08%。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完成185,374万元,为调整预算数178,982万元的103.57%,比2010年减收26,422万元,下降12.48%。
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完成22,00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22,000万元的100%,比2010年增加9,000万元,增长69.23%。
3.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完成2,274万元,为调整预算数2,318万元的98.10%,比2010年增收244万元,增长12.02%。
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完成21,93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21,696万元的101.11%,比2010年增收7,678万元,增长53.85%。
5.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完成3,519万元,为调整预算数3,021万元的116.48%,比2010年增收697万元,增长24.70%。
6.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完成77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700万元的110.86%,比2010年增收114万元,增长17.22%。
7.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完成707万元,为调整预算数706万元的100.14%,比2010年增收50万元,增长7.61%。
8.育林基金收入完成293万元,为调整预算数219万元的133.79%,比2010年增收78万元,增长36.28%。
9.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完成11万元,为调整预算数16万元的68.75%。
10.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完成21万元,为调整预算数30万元的70%。
11.彩票公益金收入完成2,519万元,为调整预算数2,348万元的107.28%,比2010年增收283万元,增长12.66%。
12.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完成3,503万元,为调整预算数3,510万元的99.80%,比2010年减收103万元,下降2.86%。
1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完成2,17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2,000万元的108.80%。
14.地方教育附加收入完成3,439万元,为调整预算数3,100万元的110.94%。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11]10号)的规定,该项收入从2011年1月1日起征收,并纳入市本级基金预算管理。
15.港口建设费收入完成66万元,为调整预算70万元的94.29%。根据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转发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综〔2011〕214号)的要求,该项收入从2011年10月1日起征收,并纳入市本级基金预算管理。
16.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收入完成6万元。该项收入从2011年起纳入市本级基金预算管理。
(二)基金支出完成情况。
201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39,528万元,为调整预算数240,716万元的99.51%,比2010年完成数266,448万元减少26,920万元,下降10.10%。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完成180,678万元,为调整预算数178,982万元的100.95%。
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完成22,00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22,000万元的100%。
3.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完成95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2,318万元的40.98%。主要是从该基金中安排的大部分支出项目为补助各市(区)项目,相应反映各市(区)基金支出,不在市本级基金中列支。
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完成21,463万元,为调整预算数21,696万元的98.93%。
5.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支出完成2,989万元,为调整预算数3,021万元的98.94%。
6.文化事业建设费支出完成58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700万元的83.71%。
7.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完成365万元,为调整预算数706万元的51.70%。主要是从该基金中安排的部分支出项目为补助各市(区)项目,相应反映各市(区)基金支出,不在市本级基金中列支。
8.育林基金支出完成291万元,为调整预算数219万元的132.88%。
9.森林植被恢复费支出完成236万元,主要是上级补助安排支出。
10.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出完成9万元,为调整预算数16万元的56.25%。主要是该项基金出现短收,相应影响支出。
11.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完成15万元,为调整预算数30万元的50%。主要是该项基金出现短收,相应影响支出。
12.彩票公益金支出完成2,76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2,348万元的117.55%。
13.政府住房基金支出完成2,575万元,为调整预算数3,510万元的73.36%。主要是2011年上级加大补助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给予补助资金2,950万元,同时,结合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360万元,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市本级资金支出压力,相应市本级安排的资金结转下年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1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完成1,459万元,为调整预算数2,000万元的72.95%。
15.地方教育附加支出完成3,134万元,为调整预算数3,100万元的101.10%。
16.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完成18万元,主要是上级补助安排支出。
201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各市(区)上解收入和上年结转结余等,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为295,497万元。当年基金预算支出加上补助市、区支出等,市本级财政总支出为245,913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后,结余结转49,584万元,按基金性质转入下年专款专用。
四、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
2011年,我市地方财政收支运行总体呈现“增长平稳、级次均衡、结构合理、保障有力”的特点。
(一)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保持平稳增长。
2011年以来,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每月增幅均在20%以上,并一直保持在20%-27%的增长区间,最终实现全年同口径增长20.48%。市本级和各市(区)均实现“双位数”的增长,其中高于全市平均增长水平的有恩平市(29.59%)、开平市(25.99%)、新会区(25.26%)、江海区(23.69%)、鹤山市(21.28%)。
(二)中央、省、市、县、镇五级收入协调增长。
2011全市财政收入保持平稳增长的态势,收入规模不断扩大,各级次增长保持协调。全市财政总收入(三库收入)同比增长17.34%。其中:中央库收入增长10.85%(主要受出口货物退增值税增多影响);省库可比口径增长21.64%;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20.48%(市本级增长17.63%,县、区级增长21.24%);镇级一般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21.71%。
(三)财政收入质量较好,收入结构相对合理。
2011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税收收入与非税收入的占比为78.95%和21.05%。尽管非税收入在政策性拉动下比重有所提高,但总体来说我市一般预算收入结构在全省处于较好的水平,全市税收收入比重在21个地级市中位列第五位。而税收收入增长18.23%,主要以地方税种拉动为主,地方税种总体增幅为33.71%,其中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三个税种增长超过40%,分别达到95.89%、40.75%、82.14%;但主体税种增幅较低,仅为13.04%,其中,增值税(8.27%)、营业税(17.40%)、个人所得税(13.74%)、企业所得税(18.9%)。
(四)重点支出保障较好,民生得到进一步改善。
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年初预算计划,按照进度及时足额拨付各类资金。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同比增长24.30%,其中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交通运输和农林水事务等支出增长较快,增幅分别达到24.61%、45.05%、36.40%和28%。同时,按照省政府关于为人民群众办好十件实事的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向全市人民承诺办好我市十件民生实事的要求,省、市承诺为民办的十件实事共73项具体措施,涉及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住房保障、公共交通、基层三农等方面,2011年全市累计拨付资金42.5亿元(含中央、省补助资金5.89亿元)。
2011年全市财政收支运行情况总体平稳,但受国内外经济形势不确定性因素以及政策性因素影响,财税运行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关注:一是部分区域财税收入增长乏力、后劲不足。我市整体财政虽能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但区域发展不均衡的问题依然突出,且主要靠地方税种和非税收入拉动,收入征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社会各项事业加快发展和推进改革的刚性增支压力加大,收支矛盾仍然突出。如落实省、市政府民生政策,包括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教师绩效工资、新医改等政策性增支较多;三是各部门编制预算的绩效观念待进一步提高,预算支出执行时效性和均衡性仍需增强;四是财政管理体制需继续完善,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还有待加强等。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克服和解决。
五、2011年财政的主要工作
为确保全年预算任务和财政各项工作顺利完成,我们加大力度,着重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 坚持依法征管,确保收入平稳较快增长。
2011年,我市经济运行总体良好,但财政收入由于受政策性减收因素影响以及部分支柱企业效益下降,抓收入保增长的形势仍比较严峻。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依法征管,加强收入监测分析和调研,抓好组织收入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加强财税协调,督促税收征收入库,强化收入征管,做到应收尽收;积极拓宽收入来源,抓好非税收入管理,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财政收入保持平稳较快增长。最终实现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191,731万元,同口径增长20.48%。
(二)坚持调结构转方式,推动经济增长质量进一步提高。
围绕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加快转型发展的决策部署,各级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积极推动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一是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工作取得新成效,通过设立(LED)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000万元支持我市LED封装应用项目投资优惠、科技创新、品牌标准和专利、市场开拓,投入1,345万元支持国家半导体光电产品检测重点实验室建设,投入600万元支持国家机械装备检测重点实验室建设,设立专项资金扶持轨道交通配套产业发展,推动高端装备制造、绿色光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二是积极参与和落实扶持资金,引进大项目落户取得突破,广东南车、美的、海信、康师傅等企业相继落户和开工建设;三是大力支持核心工业园区建设成效明显。从财政体制、税收留成、贷款贴息、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担保等方面重点扶持核心工业园区建设,江门高新区晋升成为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加快建设江沙先进制造业示范园区,园区产业招商取得重大突破;四是财政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力度持续加大。2011年市本级拨付科技资金11,150万元,鼓励企业加大自主创新科技项目的投入,提升经济核心竞争力;五是拨付外经贸专项扶持资金800万元,推动外经贸战略性转型,提升国际竞争力;建立企业上市融资工作激励机制,积极扶持企业改制上市;六是加强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市本级拨付节能环保资金8,500万元,落实节能减排资金政策,加强西江、潭江流域保护,开展中小河流污染治理,提升大气、饮用水质量监测水平。
(三)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财政部门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加大民生投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使市民群众分享改革发展成果。一是优先发展教育,推动成功创建省教育强市。市本级拨付教育资金37,400万元,巩固完善城乡免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好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农民工子女积分制入读公办学校、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加快学前教育发展;二是提高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市本级拨付医疗卫生资金16,706万元,重点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达到30元,加快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基本覆盖城镇居民;三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市本级拨付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26,125万元,全面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加强就业服务工作,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促进就业稳定增长;四是推进住房保障工作。市本级拨付住房保障资金10,021万元,加快廉租房、公共租赁房建设;五是积极稳定物价,扶持平价商店,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建立低收入家庭物价补贴与价格指数联动机制,拨付低收入家庭临时物价补贴3,352万元;六是支持文化名市建设。市本级拨付文化体育与传媒资金4,300万元,构建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财政投入机制、引导机制和保障机制。推动成功举办侨乡旅游节、省第二届农运会、2011年中央电视台“江门月·中华情”中秋晚会,全方位展示和宣传江门的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提升了江门城市品位;投入1,836万元,新建城市规划展览馆、青少年科技馆以及升级改造市档案馆等一批公共文化设施;七是大力改善公共交通,拨付公交优先发展资金5,000万元,落实市民乘车优惠补贴以及更新购置公交车补贴;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多渠道筹集资金,启动建设江顺大桥、江番高速公路,加快市区东华大桥、胜利大桥、广场环路连接线、轻轨站场、绿道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八是落实创文相关民生工程资金2,989万元,完善市区交通设施和加强交通整治,整改市政井盖、人行道及河堤护栏,整修社区街道道路以及城市亮化美化。
(四)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加大“三农”投入力度。
市本级拨付农林水事务资金16,747万元。促进农业发展,继续落实种粮直补、综合直补、农机购置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等各项支农惠农补贴政策;支持农业生产,扶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继续推进现代标准农田建设和低效园地山坡地改造新造耕地工作;加快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推进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支持实施渔业人工增殖放流和省人大人工鱼礁建设议案,继续做好渔民转产转业工作;加大生态林业建设,落实生态公益林补偿;积极开展“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扶贫开发工作,继续加大扶贫开发力度。落实好农村基层组织工作经费保障制度,推动农村改革与发展。加强农村交通设施建设,完成投资10,613万元,建设农村公路247.8公里;完成候车亭建设943个,实现通客车行政村有943个,达到安全通车条件的行政村100%实现通客车。
(五)坚持深化财政改革,不断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推进绩效预算改革试点,加强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结余结转资金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有机结合,狠抓预算支出执行管理,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稳步推进预算公开。切实做好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有关衔接工作,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基层基本财力保障。推进“大部制”改革试点,依据责、权、利对等的原则,结合下放事权做好财政收支划转工作,促进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开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绩效考评工作。加强财政监督,坚持联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强化“三农”和民生资金的监督检查,继续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完善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加强地方政府债务和融资平台管理,规范政府融资行为,切实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六)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意见,不断提高民主理财水平。
认真研究并采纳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对财政预算工作的审议意见,坚持把办好建议工作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依法行政、科学理财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紧抓好。2011年共办理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41件。作为改进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重要渠道,坚持把“让代表满意,让群众受益”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办理人大建议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积极而为、高效务实”的工作思路,积极加强沟通,努力创造条件,拓展办理深度,在解决问题、办出实效上下功夫,力求做到办理一件建议、解决一批类似问题、推动一个方面的工作,增强办理工作服务科学发展的实效,推动代表的“良策”变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
(七)落实整改措施,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对于审计部门对2010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中所反映的存在问题,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江门市2010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有关要求,我们高度重视,组织、督促有关部门积极研究分析,并抓好、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1.对部分非税收入未按规定纳入一般预算管理的整改情况。结合2011年市本级预算编制,我市进一步加大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一般预算管理的力度,在编制2011年预算时已根据有关规定将诉讼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土地管理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非税收入纳入一般预算管理。
2.对有关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的整改情况。市财政部门已按照有关规定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其中,广东电网公司江门供电局、江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荷塘污水厂已将未及时上缴财政收入全部解缴入库。对于仍未解缴部分,市财政部门已向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发出了《关于催缴潮连自来水有限公司代收污水处理费入库的函》(江财综函〔2011〕101号),要求其督促潮连自来水公司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工作提高非税收入质量的通知》(粤府〔2006〕62号)文件精神,尽快将应缴未缴资金解缴市财政专户。目前有关工作正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跟踪落实。
3.对部分资金未及时拨付使用的整改情况。一是对财政专户的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资金4,673万元未及时使用的整改情况。由于市本级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是根据两区该项工作的开展进度进行核拨的,目前蓬江区、江海区正在按新政策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新实施办法出台后,将加快该项工作的进度。市财政部门将结合新实施办法的出台加快资金的使用,并继续加强与两区联系,督促其及时用款。二是对省级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使用的整改情况。目前该项目已完工,正在办理工程结算手续,预计工程结算后该项目资金有结余。市水务局已与省水利厅联系,计划将该项目结余资金调整到另一项目使用。市财政部门将认真履行财政工作职能,做好该资金审核及划拨工作。
4.对部分部门(单位)年度项目支出指标结余较大,影响使用效益的整改情况。对此,市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联系,要求编制部门预算时加强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加强项目计划和执行的严谨性,合理安排使用项目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的通知》(江财库函〔2011〕41号)到各预算执行单位,针对在预算执行中仍然存在支出进度特别是专项支出进度偏慢、结余结转资金规模较大、年底支出相对集中等问题,要求各预算执行单位,积极组织项目实施,加快项目支出进度,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切实减少结余结转资金规模。一是对2011年安排的截至8月底支出进度未达到50%的项目,在研究该项目2012年预算计划时,根据该项目2011年批复预算数按一定比例进行压减;二是对市本级财政安排的已连续结转两年以上的专项资金,包括划入财政专户和采购专户已结存两年以上的专项资金,原则上收回市本级财政统筹;三是对2011年安排的项目当年完全没有实际支出的,原则上不能办理结转。
2011年,在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人大的监督指导和支持下,坚定信心,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我市经济保持平稳发展,社会稳定;各级加强财政管理,科学组织收入,落实增收节支措施,保持财政的平稳健康运行,圆满完成了全年的财政预算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