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专款专用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十、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十一、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经营服务性收入征收计划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四、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的机构。主要职责包括:检查、督促和跟踪市人民政府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文电处理工作,草拟、审核、印发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负责市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起草《政府工作报告》;收集、编辑、报送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领导参阅的信息资料。指导、推进、协调、督查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及政协提案。负责市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组织协调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和省属单位、驻军等关系,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管理市人民政府驻外地办事机构及其他有关机构。办理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在本办挂牌的市网络信息统筹局是我市信息化行业主管部门,主要承担电子政务、政务信息安全、无线电管理、大数据等方面的行政管理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的单位包括本办本级及在本办挂牌的市网络信息统筹局和其下属的两个事业单位江门市信息中心、江门市无线电监测站。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本办内设机构14个,分别是:秘书科、综合一科、综合二科、综合三科、综合四科、综合五科(加挂市实施规划纲要办公室牌子)、综合六科(加挂政务公开科牌子)、综合七科(加挂建议提案科牌子)、市人民政府督查室、新闻信息科、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市府办机关共有编制88人,实有人数132人(含在职公务员85人,离退休37人,雇员10人)。市网络信息统筹局共有编制23人,下属2个事业单位江门市信息中心、江门市无线电监测站共有事业编制20个,实有人数36人(含在职公务员15人,在职事业编人员18人,退休公务员1人,退休事业编人员1人,雇员1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预算01表:收支总体情况表
预算02表:收入总体情况表
预算03表:支出总体情况表
预算04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预算05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预算06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07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预算08表:专款专用支出预算表
预算09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预算10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预算11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经营服务性收入征收计划表
预算12表:政府采购预算表
预算13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14表: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不断加强领导,抓好落实,搞好服务,继续做好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当好领导参谋辅助角色,切实抓好市委全会提出的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积极协调推动各项重大项目落户江门,推动社会经济建设、民生工作等各方面工作的落实。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13294.8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369.47万元,增长11.4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及零基预算方法,结合本单位年度工作任务安排经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503.54万元,占94.05%;上级补助收入70万元,占0.53%;上年结转结余721.30万元,占5.42%。
(二)支出预算说明
1.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13294.8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3294.84万元,占100%,比上年增加1369.47万元,增长11.48%,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本年加大了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的投入;二是人员的变动及待遇的调整,人员经费按实际需要安排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61.48万元,占28.29%;科学技术(类)支出7000万元,占52.6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1.38万元,占4.3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54.95万元,占1.92%;城乡社区(类)支出68万元,占0.51%;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类)支出519.75万元,占3.91%;住房保障(类)支出237.94万元,占1.79%;其他支出(类)支出881.33万元,占6.63%。
2.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12503.54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3423.11万元,比上年增加637.64万元,增长22.8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变动及待遇的调整,人员经费按实际需要安排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9080.43万元,比上年增加1480.06万元,增长19.4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本年加大了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的投入。主要支出项目有为本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需的支出,如检查、督促和跟踪市人民政府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地方缉私、信息化建设、侦测系统的建设、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等各方面的开支,其中包括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7000万元、上级补助专项经费881.33万元、无线电监管专项资金280万元、处理无主进口商品拍卖收入安排的支出257.30万元等。
其他支出为零,与上年持平。
三、“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8.4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为零。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零。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50万元,主要包括规定开支的公务车的保险费、油费、维修维护费、路桥费等。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23.97万元,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28.4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5万元,增长42.5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为零,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零,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5万元,增长350%,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市府办现有的2辆通讯用摩托车车龄较长,机件老化,维修频率高,相应维修费、油耗增加。二是2017年江门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市府办下属事业单位信息中心保留公务用车共1辆,作为政府异地备份机房、市直部门重要业务信息系统巡检、应急处理、机要通讯、应急服务等综合保障业务用车。因机构改革等原因,在编制2017年预算时,未将市信息中心的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纳入预算,导致信息中心公务出行极为不便,严重影响了工作效率。为保障信息中心公务用车正常运行和公务顺畅,在编制2018年预算时,信息中心在日常公用经费中申请3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3.9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万元,增长26.36%,增长主要的原因是新增省下达的专项工作任务开展需要。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94.30万元,比上年增加19.92万元,增长7.26%,增长原因主要是其他交通费按实际的需要进行安排。其中:办公费36.37万元,印刷费0.5万元,邮电费16.70万元,差旅费15.80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4.92万元,日常维修费10.50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6.6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4.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工会经费30.04万元,公务接待费2.97万元,劳务费3.7万元,培训费3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7.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10万元,租赁费0.8万元等。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9.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48.5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3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其他用车1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政务接待用车11辆、定向化保障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分别是丰田牌中巴2辆、富士施乐复印机1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为0台(套)。
2018年本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是按市财政的要求进行绩效申报及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167万元,包括新闻信息与研究工作专项经费62.50万元,专项业务支出104.50万元,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700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基金预算收入、专款专用资金收入等。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