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江门市技师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专款专用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十、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十一、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经营服务性收入征收计 划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四、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江门市技师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江门市技师学院隶属于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位于西江之滨、蓬江河畔,占地面积280亩,设有北街、潮连两个校区,分高级部、中级部、培训部三个教学层次,集教学、科研、培训、鉴定、信息、就业服务为一体的国家级综合性职业培训基地,结合多种教育形式,因材施教,教书育人,为社会培养多样化高技能人才。主要职责:培养技术人才,提高社会职业素质。培养中、高级技术工人和技师人才;培养职业教育的技能教师;为实施国家就业前技能培训、劳动预备制及为国家规定的技术工种持证上岗提供培训、考核等服务;承担技师、高级技师、技工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培训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内设科室8个,分别是:办公室、财务科、总务科、教务科、学生科、培训科、生产经营科、党群办。
我院为财政核补事业单位,核定编制276人,其中:财政核补编制238人,单位自筹编制38人。目前学院实有人数399人,其中:在职在编人员221人,聘用人员71人,退休人员107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预算01表:收支总体情况表
预算02表:收入总体情况表
预算03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科目)
预算04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预算05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预算06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07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预算08表:专款专用支出预算表
预算09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预算10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预算11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经营服务性收入征收计划表
预算12表:政府采购预算表
预算13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14表: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本年度学院主要工作任务,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文件精神为指导,实施内涵提升、特色发展、依法治校、人才强校战略;持续推进办学机制创新、专业课程改革、队伍素质提升、合作基地建设、招生就业创业等重点工作;在文化育人、培养模式、信息化建设、科研服务等方面创新突破;树立学习研究和创新风气,讲究工作的系统性和计划性,充分调动全院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学院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着力提升教学质量、就业质量,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11434.2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5.75万元,增加1.02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建设支出增加。其中:公共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755.25万元,占50.33%;专款专用资金收入 1516.75 万元,占13.27%;其他收入120.76万元,占1.06%;上年结转结余4041.45万元,占35.34%。
(二)支出预算说明
1.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11434.2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5.75万元,增加1.02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支出增加。其中本年支出11434.21万元,占100%,包括:教育(类)支出10277.22万元,占89.8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05.91万元,占6.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支出151.68万元,占1.33%;住房保障(类)支出299.4万元,占2.62%。
2.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共5755.25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1224.1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9万元,增加1.15 %,主要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4531.0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第二校区还本付息项目1450万元,第二校区3、4号教学楼基建项目200万元,第二校区建设项目贷款财政贴息129.48万元,教学设备购置及维修专项资金330万元,免学费补助资金2351.92万元,助学金专项补助65.48万元,租用原修女院费用4.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51.91万元,增加29.84 %,主要是第二校区还本付息项目和3、4号教学楼基建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三、“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江门市技师学院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0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 7.22万元,比2016年增加0.08万元,增加1.1%,增加原因是:人员增加,引起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其中:福利费7.22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39.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48.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3.39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 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其他用车 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是教学、培训运输工具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11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2017年本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七、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33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基金预算收入、专款专用资金收入等。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