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江门市城镇集体企业联社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江门市城镇集体企业联社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专款专用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十、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十一、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经营服务性收入征收计划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四、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江门市城镇集体企业联社概况
一、主要职责
江门市城镇集体企业联社宗旨和业务范围:发挥连接政府与城镇集体经济的桥梁纽带作用,参与研究制定全市城镇集体经济的发展规划,依法指导集体企业改革及实施集体资产的重组和资本营运,为全市集体单位和相关行业协会提供服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联社本级预算。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本联社内设三个科室,包括办公室、经营发展科、资产财务科。
江门市城镇集体企业联社共有事业编制人数 12 人,实有人数 11 人;离退休人员29人(其中:机关离退休人员28人,事业退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预算01表:收支总体情况表
预算02表:收入总体情况表
预算03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科目)
预算04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预算05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预算06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07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预算08表:专款专用支出预算表
预算09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预算10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预算11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经营服务性收入征收计划表
预算12表:政府采购预算表
预算13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14表: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江门市城镇联社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1-14).XLS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主要开展工作:1、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联社机构改革的各项工作;2、继续推进经营项目建设,盘活资产,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3、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4、大力发展工艺美术事业。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70.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0.20万元,占29.73%,比2016年增加11.19万元,增长11.30%,主要是增加了传统家具高级职称评审、职业技能技师评定两项支出;附属单位上缴收入260.47万元,占70.27%,比2016年减少19.65万元,减少7.01%,主要是要求附属单位减少上缴收入。
(二)支出预算说明
1.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370.6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70.67万元,占100%,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73万元,占16.12%,比2016年减少3.81万元,减少6.00%,主要是退休人员减员;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4.31万元,占3.86%,比2016年减少0.78万元,减少5.17%,主要是人员变动;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275.82万元,占74.41%,与2016年基本持平;住房保障(类)支出20.81万元,占5.61%,比2016年减少4.23万元,减少16.89%,主要是人员变动。
2.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110.20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5.20万元,比2016年减少3.81万元,减少3.85%,主要是人员变动。
项目支出预算15万元,比2016年减少55.00万元,减少78.57%,主要是项目类型发生了变化。支出项目有传统家具高级职称评审、职业技能技师评定。
三、“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江门市城镇集体企业联社(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 1.11万元,比2016年增加0.84万元,增长311.11%,增长原因是:增加了市财政统发离退休人员的福利费。其中:福利费1.11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2016年本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七、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5.0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基金预算收入、专款专用资金收入等。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