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2017年度江门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江门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是协调全市金融工作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市金融产业发展措施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金融改革创新工作;负责本市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建设工作;培育和发展农村金融体系;建立和完善融资担保等金融中介服务体系;指导地方金融国有资产运营;指导和推进企业改制上市,参与协调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融资工作;协助和支持中央和省金融监管机构监管各银行、证券、期货、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指导证券期货保险、担保机构以及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行业自律组织,防范、处置、化解金融机构的金融风险;组织协调实施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建立金融风险预警预报体系,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统筹协调和落实市人民政府与金融机构战略合作及协助其重点项目融资工作;开展金融交流与合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纳入部门预算编制有下属0个行政(事业)单位。
(二)人员构成情况
江门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编制12人,实有12人,离退休0人(无下属单位)。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抓去杠杆行动计划。一是加强行业自律。二是加强监管,切实防范金融风险。
2.抓企业上市。争取实现2017年有1-2家企业在A股上市,鼓励中小企业在新三板和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
3.抓诚信建设。推进全国小微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力争2017年评级企业比2016年增加10%左右。
4.抓江澳合作。加强与澳门的金融合作,落实江澳金融合作备忘录。争取至2017年底,推动企业在澳门融资有新的突破。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2060.4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60.41万元,占51.47%;上年结转结余1000万元,占48.53%。对比上年,主要增加了财政结转结余1000万元,该项收入为对小微企业贷款补助和风险补偿资金。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2060.4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060.41万元,占100%,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69万元,占1.8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9.98万元,占0.9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类)支出1670万元,占81.05%;金融(类)支出312.58万元,占15.17%;住房保障(类)支出19.16万元,占0.93%。
对比上年,主要增加在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类)支出中增加了对小微企业贷款补助和风险补偿资金1000万元。
(二)公共财政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2060.4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292.21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1768.2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商品和服务支出98.2万元,占5.56%;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1670万元,占94.44%。
对比上年,主要增加在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中增加了对小微企业贷款补助和风险补偿资金100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江门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无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主要包括我局公车的日常维护和加油的费用。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4万元,主要包括接待上级有关部门、兄弟市有关部门的来访以及工作协调。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3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3万元,减少原因:根据财政部制定的《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有关规定,租车费用从2017年起列“30239其他交通费用”,不列入“30231公用用车运行维护费”。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92.21万元,,比2016年增加55.78万元,增长原因是:工资收入调整,用于金融部门的行政运行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6.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