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广东省江门监狱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广东省江门监狱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支预算总表之二
三、收入总体情况表
四、支出预算总表(按资金性质)
五、支出预算总表(按支出构成)之一
六、支出总体情况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社会保障缴费表
九、基本支出预算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十、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之二)
十四、专款专用支出预算表
十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经营服务性收入征收计划表
十六、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七、公用基本情况表
十八、高等学校学生人数基本数字表
十九、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表
二十、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表
二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二十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十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二十五、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二十六、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广东省江门监狱概况
一、主要职责
广东省江门监狱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其主要职能是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将罪犯改造成守法公民,根据教育改造罪犯的需要组织罪犯从事生产劳动,对罪犯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和技术教育。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监狱本级预算。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根据相关保密规定,监狱编制人员等数据不予公开。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预算01表:收支总体情况表
预算02表:收支预算总表(之二)
预算03表:收入总体情况表
预算04表:支出预算总表(按资金性质)
预算05表:支出预算总表(按支出构成)之一
预算06表:支出总体情况表
预算07表:基本支出预算表——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表
预算08表:基本支出——社会保障缴费表
预算09表:基本支出预算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预算10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预算11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预算12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预算13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之二)
预算14表:专款专用支出预算表
预算15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经营服务性收入征收计划表
预算16表:政府采购预算表
预算17表:公用基本情况表
预算18表:高等学校学生人数基本数字表
预算19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表
预算20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表
预算21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表
预算22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预算23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预算24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25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26表: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实施安全防范工程,加强监门管理、现场管理、监管设施管理以及罪犯会见管理,着力打造平安监狱。
(二)实施教育改造工程,深化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加强罪犯文化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严格落实刑罚执行工作,着力提高改造质量。
(三)实施劳动改造工程,为罪犯提供劳动场所、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着力提升改造成效。
(四)实施基础建设工程,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基础工程建设,积极创建现代化文明监区,着力提升管理水平。
(五)实施队伍建设工程,抓好政治思想教育、业务学习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工作,着力提高队伍素质。
(六)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控制费用支出,按财政批复管好用好资金,保障监狱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24606.82万元,比上年增加1787.55万元,增长7.83%,增加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及政策性工资调整增加人员拨款;二是罪犯经费拨款标准提高增加拨款收入。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2962.4万元,占52.68%,比上年增加2490.11万元,增长23.78%;基金预算500万元,占2.03%,主要为旧监舍拆建资金,上年没有此项拨款;专款专用资金收入1445.8万元,占5.88%,比上年增加132.95万元,增长10.13%,主要是医保收入;其他收入6408.62万元,占26.04%,比上年减少2765.51万元,减少30.14%,主要是监狱企业受市场影响较大,产值下降导致上缴收入补充监狱支出减少;上年结转结余3290万元,占13.37%,比上年增加1430万元,增长76.88%,主要是未完工基建项目资金。
(二)支出预算说明
1、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24606.8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4606.82,占100%,比上年增加1787.55万元,增长7.83%,增加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狱政设施建设跨年度支出,上年度未完工项目转入本年度支出;三是警衔补贴标准提高,从而增加支出。其中本年支出24606.82万元,占100%,包括:公共安全(类)支出21153.61万元,占85.97%,比上年增加1014.99万元,增长5.0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40.8万元,占3.01%,比上年减少10.12万元,下降1.3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059.8万元,占4.31%,比上年增加113.55万元,增长12%;城乡社区支出(类)500万元,占2.03%,主要用于旧监舍拆建项目,上年没有此项支出;住房保障(类)支出1152.61万元,占4.68%,比上年增加169.15万元,增长17.2%。
2、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13462.4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12854.1万元,比上年增加2421.81万元,增长23.21%,增加原因是:(1)人员增加及警衔补贴标准提高增加人员支出;(2)增加罪犯经费支出;(3)增加了公务交通补贴及公务用车支行维护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877.94万元,主要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569.67万元,主要是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406.49万元,主要包括行政运行支出567.4万元、罪犯经费支出1914万元、离退休经费支出731.14万元、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支出995.71万元及计生等支出198.24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108.3万元,比上年增加68.3万元,增长170.75%,增加原因是增加了公务车出行租赁费。主要支出项目有公务车出行租赁费68.3万元、警示教育专项支出15万元及调遣费支出25万元。
基金预算支出500万元,比上年增加500万元,主要是旧监舍拆建项目支出,上年没有该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广东省江门监狱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为119.3万元,比上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9.3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及公务出行租赁支出,此前我监狱“三公”经费支出主要由单位其他收入安排。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9.3万元。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合计119.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9.3万元,此前我监狱“三公”经费支出主要由单位其他收入安排,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9.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9.3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公务出行租赁经费68.3万元及公务用车加油、维修、保险等支出51万元,此前我监狱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由监狱自筹收入安排。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持平。
四、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 569.67万元,比上年增加 547.02万元,增长2415.1%,增长原因主要是:增加了公务交通补贴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中:福利费22.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96.14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2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7.3万元(以上数据主要包含办公设备购置费、政府采购工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包括罪犯生活物资费用)。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 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监狱后勤部门运输维修材料之用;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16年本部门预算安排更新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七、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6年本部门无项目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基金预算收入、专款专用资金收入等。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