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九三学社江门市委员会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九三学社江门市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 2016年九三学社江门市委员会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预算总表之二
三、收入总体情况表
四、支出预算总表(按资金性质)
五、支出预算总表(按支出构成)
六、支出总体情况表
七、基本支出(工资福利和对个人补助)
八、基本支出(社会保障)
九、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
十、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十三、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之二
十四、专款专用支出预算表
十五、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收计划表
十六、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七、人员基本情况表
十八、公用基本情况表
十九、高等学校学生人数基本数字表
二十、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工资福利、补助
二十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商品和服务预算表
二十二、公共财政预算拨款项目支出表
二十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二十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十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二十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二十七、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第四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2016年九三学社江门市委员会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责
九三学社江门市委员会主要职责:参政议政、民主监督。
二、部门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是按照三定方案确定职能,下设办公室。纳入财政拨款预算单位。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市本级预算。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下设办公室一个。九三学社江门市委员会共有编制2人,机关雇员1人,实有人数4人(含退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 2016年九三学社江门市委员会部门预算报表
二十八、预算01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十九、预算02表:预算总表之二
三十、预算03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十一、预算04表:支出预算总表(按资金性质)
三十二、预算05表:支出预算总表(按支出构成)
三十三、预算06表:支出总体情况表
三十四、预算07表:基本支出(工资福利和对个人补助)
三十五、预算08表:基本支出(社会保障)
三十六、预算09表: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
三十七、预算10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三十八、预算11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三十九、预算12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四十、预算13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之二
四十一、预算14表:专款专用支出预算表
四十二、预算15表: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收计划表
四十三、预算16表:政府采购预算表
四十四、预算17表:人员基本情况表
四十五、预算18表:公用基本情况表
四十六、预算19表:高等学校学生人数基本数字表
四十七、预算20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工资福利、补助
四十八、预算21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商品和服务预算表
四十九、预算22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项目支出表
五十、预算23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五十一、预算24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十二、预算25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五十三、预算26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27表: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市委会将密切围绕市委、市政府2016年提出的中心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参政议政、社会服务等工作,为江门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6收入预算96.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96.76万元,占收入预算100%,比2015年预算增加19.62万元,增长20.28%,增加减少原因:工资调整。
(二)支出预算说明
1、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支出预算96.76万元,其中资金来源是:公共财政预算拨款96.76万元,占支出预算100%,比2015年预算增加19.61万元,增长20.28%,减少原因:增加一名雇员、工资调整。
2016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人员支出预算40.08万元,占支出预算41.42 %,比2015年预算增加11.83万元,增长29.52%,原因:增加一名雇员、工资调整;日常公用支出预算4.79万元,占支出预算4.95 %,比2015年预算增加2.5万元,增长52.19%原因:增加一名雇员、工资调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6.29万元,占支出预算16.83%,比2015年预算增加2.68万元,增长16.45%,原因:增加一名雇员、工资调整。
项目支出预算35.6万元,主要包括参政议政专项业务费30.4万元,公务出行租赁经费0.20万元,九三学社江门市委员会换届专项经费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比2015年预算增加2.6万元,增长7.3%,原因:2016年设换届专项经费。
2、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96.76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19.62万元,增长20.28%,原因:增加一名雇员、工资调整。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61.16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17.01万元,增长27.81%,原因:增加一名雇员、工资调整。
项目支出预算35.6万元,主要包括参政议政专项业务费30.4万元,公务出行租赁经费0.20万元,九三学社江门市委员会换届专项经费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比2015年预算增加2.6,增长7.3%,原因:2016年设换届专项经费。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九三学社江门市委员会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无增减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无增减变化。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无增减变化。
4、公务接待费支出0.20万元,主要包括用于接待九三学社中央、省委会等。
“三公”经费预算减少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0.2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5万元,减少94.59%。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4、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2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5万元,减少94.59%。减少原因: 因接待任务不能提前安排,无法预计 。
四、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无增减变化。其中:办公费0.35万元,邮电费0.2万元,维修(护)费0.1万元,水电费0.78万元,劳务费0.6万元,工会经费0.17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6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 12 月 30 日(最新情况),本部门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七、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6年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已实现全覆盖的,填报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6.76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基金预算收入、专款专用资金收入等。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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