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江门市政协概况
一、主要职责
江门市政协主要职能:(1)负责政协江门市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秘书长会议、委员专题座谈会以及其他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2)负责政协江门市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的决议和决定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3)负责专门委员会的会务工作和日常工作;(4)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政策,提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建议;起草市政协的重要文稿。(5)组织委员学习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调和组织人民政协的宣传工作;收集整理《江门文史》,编制《社情民意调查》、《江门画报》。(6)负责在江门市的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政协委员的联系以及有关视察、学习等活动的具体组织和服务工作。(7)参与江门市政协委员的协商、推荐、届中增补等有关人事工作。(8)负责与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等有关部门和全国政协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的工作联系,联系和指导各市、区政协工作。(9)负责联系市直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政协其它参加单位;协调处理历届政协委员联谊会、江门市提案工作研究会、江门市公共外交协会等有关社团的工作。(10)负责与华侨、港澳台胞的联络以及对外友好交往的工作。(11)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干部人事管理以及机关的党务工作。(12)负责管理市政协离退休干部的工作。(13)负责市政协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日常公文呈办、机关行政内务、对外接待、联络工作。(14)承办全国政协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市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江门市政协下设办公室、提案委员会、经济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教科文卫体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学习和文史委员会、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以上“一室六委”均为正处级机构。办公室内设六个科:秘书科、综合科、人事老干科、行政接待科、研究室、专委会工作科。
本部门编制28人,实有40人(含机关雇员11人,单列编制1人),离退休38人。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预算01表:收支总体情况表
预算02表:预算总表之二
预算03表:收入总体情况表
预算04表:支出预算总表(按资金性质)
预算05表:支出预算总表(按支出构成)一
预算06表:支出总体情况表
预算07表:基本支出(工资福利和对个人补助)
预算08表:基本支出(社会保障)
预算09表: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
预算10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预算11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预算12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预算13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之二
预算14表:专款专用支出预算表
预算15表: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收计划表
预算16表:政府采购预算表
预算17表:人员基本情况表
预算18表:公用基本情况表
预算19表:高等学校学生人数基本数字表
预算20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工资福利、补助
预算21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商品和服务预算表
预算22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表
预算23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预算24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预算25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26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27表: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主要开展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考察调研、海外联谊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2102.04万元,比上年增加338.47万元,增长了19.19%,增加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在职人员人数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02.0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说明
1.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102.04万元,占100%,比上年增加338.47万元,增加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在职人员人数增加。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19.59万元,占72.2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7.25万元,占19.3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06.81万元,占5.08%;住房保障(类)支出68.39万元,占3.25%。
2.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2102.04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1309.02万元,比上年增加293.95万元,增长了28.96%,增加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在职人员人数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793.02万元,比上年增加44.52万元,增长了5.95%,增加原因是:新增了“五邑侨胞耀中华”专项、业务培训支出专项预算提高。主要支出项目有政协会议、委员视察、参政议政、其他政协事务支出等。
三、“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江门市政协办公室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74.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9.8万元,主要包括车辆维修费用、车辆加油费用、车辆保险费用以及车辆的其他费用。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45万元,主要包括接待上级及兄弟省市政协调研视察团、海外华侨(华人)社团、港澳地区的委员、社团、工商团体、知名人士等。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74.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4.29万元,增长了48.09%。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9.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0.2万元,减少原因:公务用车改革。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4.49万元,增加原因: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中的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51万元没有包括2015年项目支出预算中的接待费支出预算45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14.35万元(与部门预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5年增加70.1万元,增长了158.42%,增加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其中:办公费23.7万元,差旅费5万元,工会费7万元,福利费2.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2.9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3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5.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2.08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最新情况),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6年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93.02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基金预算收入、专款专用资金收入等。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