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江门市城镇集体企业联社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江门市城镇集体企业联社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预算总表之二
三、收入总体情况表
四、支出预算总表(按资金性质)
五、支出预算总表(按支出构成)一
六、支出总体情况表
七、基本支出(工资福利和对个人补助)
八、基本支出(社会保障)
九、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
十、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十三、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之二
十四、专款专用支出预算表
十五、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收计划表
十六、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七、人员基本情况表
十八、公用基本情况表
十九、高等学校学生人数基本数字表
二十、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工资福利、补助
二十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商品和服务预算表
二十二、公共财政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二十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十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二十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二十七、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江门市城镇集体企业联社概况
一、主要职责
江门市城镇集体企业联社宗旨和业务范围:是发挥连接政府与城镇集体经济的桥梁纽带作用,参与研究制定全市城镇集体经济的发展规划,依法指导集体企业改革及实施集体资产的重组和资本营运,为全市集体单位和相关行业协会提供服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联社本级预算。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本联社内设三个科室,包括办公室、经营发展科、资产财务科。
江门市城镇集体企业联社编制12人,实有11人,离退休29人。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预算01表:收支总体情况表
预算02表:预算总表之二
预算03表:收入总体情况表
预算04表:支出预算总表(按资金性质)
预算05表:支出预算总表(按支出构成)一
预算06表:支出总体情况表
预算07表:基本支出(工资福利和对个人补助)
预算08表:基本支出(社会保障)
预算09表: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
预算10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预算11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预算12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预算13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之二
预算14表:专款专用支出预算表
预算15表: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收计划表
预算16表:政府采购预算表
预算17表:人员基本情况表
预算18表:公用基本情况表
预算19表:高等学校学生人数基本数字表
预算20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工资福利、补助
预算21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商品和服务预算表
预算22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表
预算23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预算24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预算25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26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27表: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江门市城镇联社2016年部门预算报表(1-27).XLS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主要开展工作:1、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和内部行政管理;2、加强集体资产营运与管理;3、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4、大力发展工艺美术事业。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498.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9.01万元,占19.87%;基金预算收入70万元,占14.05%;其他收入49.25万元,占9.8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280.12万元,占56.20%。
上述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由于本部门未纳入2015年部门预算,不能作出对比。
(二)支出预算说明
1.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498.3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98.38万元,占100%,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9.25万元,占9.8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54万元,占12.7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5.09万元,占3.03%;城乡社区(类)支出70万元,占14.0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275.46万元,占55.27%;住房保障(类)支出25.04万元,占5.02%。
上述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由于本部门未纳入2015年部门预算,不能作出对比。
2.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169.0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99.01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70万元(项目总预算119.25万元,不足部分自筹解决),主要支出项目是江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厅(工艺美术展厅)修缮与布展。用于展厅的设计、装饰、维护,设备的购买,展品的收集和管理人员的培训等。
上述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由于本部门未纳入2015年部门预算,不能作出对比。
三、“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江门市城镇集体企业联社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因公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
上述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本部门未纳入2015年部门预算,不能作出对比。
四、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 0.27万元,其中:福利费0.27万元。
上述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本部门未纳入2015年部门预算,不能作出对比。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6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83.4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2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81.25 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2016年本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七、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6年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0 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基金预算收入、专款专用资金收入等。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