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江门市信访局预算公开
2016年江门市信访局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江门市信访局是主管全市信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网上信访工作;负责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交办、转办信件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信件的办理工作;负责检查、指导、督促各市(区)和市直部门的信访工作;做好信访人民的思想疏导、矛盾化解工作;负责综合分析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和情况征集、筛选工作,提供信访信息和建议;对带有全局性的或重要信访问题开展调研,向党委、政府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广东省信访条例》的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有关处理信访问题的部门或单位提出奖励或处罚的建议;负责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纳入部门预算编制的只有江门市信访局本级单位,没有下属行政(事业)单位。
(二)人员构成情况
江门市信访局共有编制17人,实有人数17人。另有雇员3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市信访局继续扎实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推动信访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加强“两个条例”宣传和培训力度,引导群众依法反映诉求;加强矛盾排查和信息预警,及时化解不稳定苗头;认真贯彻中央和省有关会议精神,强化督办机制切实抓好信访业务规范化建设;继续加大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力度,努力减少积案存量控制增量;继续做好敏感时期信访维稳工作,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44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2.1万元,占100%。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442.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42.1万元,占100%,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85.07万元,占87.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8.94万元,占6.55%;住房保障(类)支出28.09万元,占6.35%
(二)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442.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342.4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99.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业务接待费、办公设备购置经费、专项培训经费、信访局业务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江门市信访局(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3.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万元。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我局新增1.7万元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于公务用车开支。
江门市信访局为2016年新调整的一级预算单位,2015年的财政预决算在中共江门市委办公室的预决算中体现,2014年的财政预决算在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预决算中体现。
2016年江门市信访局预算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