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预算总表之二
三、收入总体情况表
四、支出预算总表(按资金性质)
五、支出预算总表(按支出构成)一
六、支出总体情况表
七、基本支出(工资福利和对个人补助)
八、基本支出(社会保障)
九、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
十、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资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十三、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之二
十四、专款专用支出预算表
十五、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收计划表
十六、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七、人员基本情况表
十八、公用基本情况表
十九、高等学校学生人数基本数字表
二十、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工资福利、补助
二十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商品和服务预算表
二十二、公共财政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二十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十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二十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二十七、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是主管全市科技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并指导实施全市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科技攻关计划、星火计划、火炬计划等科技项目;负责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推动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促进民营科技事业发展;负责拟订全市知识产权、专利保护工作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落实,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利执法工作;贯彻执行防震减灾方针,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开展防震抗震的科普宣传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以及纳入编制范围的下属单位预算。下属单位具体包括:广东省江门市科学技术协会、江门市科技服务中心和江门市地震监测中心。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本局科室6个,分别是:办公室、计划科、成果科、高新科、知识产权管理科、地震综合科。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含地震局)共有公务员编制26人,实有人数26人,雇员3人,离退休17人。下属单位共有编制36人,实有人数33人(含雇员1人),离退休25人。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预算01表:收支总体情况表
预算02表:预算总表之二
预算03表:收入总体情况表
预算04表:支出预算总表(按资金性质)
预算05表:支出预算总表(按支出构成)一
预算06表:支出总体情况表
预算07表:基本支出(工资福利和对个人补助)
预算08表:基本支出(社会保障)
预算09表: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
预算10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预算11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预算12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预算13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之二
预算14表:专款专用支出预算表
预算15表: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收计划表
预算16表:政府采购预算表
预算17表:人员基本情况表
预算18表:公用基本情况表
预算19表:高等学校学生人数基本数字表
预算20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工资福利、补助
预算21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商品和服务预算表
预算22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表
预算23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预算24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预算25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26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27表: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积极组织实施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实施100项市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加大力度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新培育35家高新技术企业;深化产学研合作,组织开展产学研项目80项;推动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推广科技成果500项;加强企业科技研发机构建设,创建10家市级以上企业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7,802.97万元,比上年增加2,520.93万元,增长47.73%,增加原因是:新增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专项资金,以及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资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39.35万元,占94.06%;基金预算收入30万元,占0.38%;事业收入84.62万元,占1.09%;其他收入40万元,占0.51%;上年结转结余309万元,占3.96%。
(二)支出预算说明
1.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7,802.9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462.97万元,占95.64%,比上年增加2,180.93万元,增长41.29%,增加原因是:新增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专项资金,以及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资金等。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5万元,占4.68%;科学技术(类)支出6,390.48万元,占81.9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2.72万元,占4.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07.03万元,占1.37%;城乡社区(类)支出30万元,占0.3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89.35万元,占2.43%;住房保障(类)支出68.39万元,占0.88%;结转下年支出340万元,占4.36%。
2.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7,462.9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1,273.95万元。比上年增加285.64万元,增长28.90%,增加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调增。
项目支出预算6,189.02万元,比上年增加2,155.87万元,增长53.45%,增加原因是:新增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专项资金,以及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资金等。主要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含市地震局)小计4,642.52万元:
(1)知识产权专项资金335万元;
(2)业务培训支出8万元;
(3)专项业务支出44万元;
(4)专项会议费19万元;
(5)办公设备购置5万元;
(6)科技装备动员办公室经费2万元;
(7)江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300万元;
(8)江门市扶持科技发展资金2,505.92万元;
(9)学术交流活动经费37万元;
(10)科学技术奖励资金175万元;
(11)地震灾害预防经费100万元;
(12)地震监测专项经费16万元;
(13)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专项资金1,000万元;
(14)推进专业镇转型升级工作经费6万元;
(15)战略性新兴产业(LED)专项工作经费12万元;
(16)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工作经费15万元;
(17)推进创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经费30万元;
(18)公务出行租赁经费2.6万元;
(19)委托(咨询)业务费30万元。
广东省江门市科学技术协会小计361万元:
(1)科学技术普及专项资金360万元;
(2)公务出行租赁经费1万元。
江门市地震监测中心小计20.2万元:
(1)专项业务支出6.7万元;
(2)专项会议费1.5万元;
(3)办公设备购置3万元;
(4)地震监测专项经费9万元。
江门市科技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小计45.3万元:
(1)专项业务支出15.5万元;
(2)专项会议费1.8万元;
(3)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工作经费18万元;
(4)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10万元。
2.基金预算30万元。
大型修缮30万元。
3.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资金790万元。
扶持科技发展资金790万元。
4.上年结余资金安排专项支出300万元。
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30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9.78万元,主要包括: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4万元,主要包括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18.38万元,主要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29.7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9.3万元,下降49.59%。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1.4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25万元,下降68.68%。减少原因:根据公务用车改革相关要求,已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只保留一台机要通信、应急用车;同时,我局健全公务用车制度,规范车辆使用管理,降低车辆运行费用,节约经费开支。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8.38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4.3万元,下降18.96%。减少原因: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要求,本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切实抓好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
四、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90.83万元,比 年增加38.14万元,增长72.39%,增加原因是:2016年增加公务交通补贴,公用经费开支相应增加。其中:办公费15.70万元,印刷费0.1万元,手续费0.05万元,差旅费3万元,会议费1.5万元,培训费1.15万元,公务接待费0.98万元,劳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8.40万元,福利费2.88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5.9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2.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82万元等。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8.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8.85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4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用于机要通信;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16年本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七、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6年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69.02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基金预算收入、专款专用资金收入等。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是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是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反映知识产权等方面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反映各民主党派(包括民革、民盟、民建、民进、农工、致公、九三、台盟等)办事机构的支出、工商联支出;
一般公务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反映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等方面支出;
十五、科学技术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反映各级政府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方面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反映在基础研究成果上,针对某一特定的实际目的或目标进行的创造性研究工作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反映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等发面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反映科技文件信息资源的采集、保存、加工和服务等为科技活动提供基础性、通用性服务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反映科学技术普及方面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反映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是指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反映地震事务的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是指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