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预算总表之二
三、收入总体情况表
四、支出预算总表(按资金性质)
五、支出预算总表(按支出构成)之一
六、支出总体情况表
七、基本支出(工资福利和对个人补助)
八、基本支出(社会保障)
九、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
十、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十三、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之二
十四、专款专用支出预算表
十五、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收入计划表
十六、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七、人员基本情况表
十八、公用基本情况表
十九、高等学校学生人数基本数字表
二十、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工资福利、补助
二十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商品和服务预算表
二十二、公共财政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二十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十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二十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二十七、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的机构。主要职责包括:检查、督促和跟踪市人民政府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文电处理工作,草拟、审核、印发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负责市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起草《政府工作报告》;收集、编辑、报送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领导参阅的信息资料。指导、推进、协调、督查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及政协提案。负责市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组织协调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和省属单位、驻军等关系,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管理市人民政府驻外地办事机构及其他有关机构。办理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局(委、办)本级预算。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本办内设机构14个,分别是:秘书科、综合一科、综合二科、综合三科、综合四科、综合五科(加挂市实施规划纲要办公室牌子)、综合六科(加挂政务公开科牌子)、综合七科(加挂建议提案科牌子)、市人民政府督查室、新闻信息科、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府办机关共有编制87人,实有在职公务员78人、机关雇员12人,离退休41人。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预算01表:收支总体情况表
预算02表:预算总表之二
预算03表:收入总体情况表
预算04表:支出预算总表(按资金性质)
预算05表:支出预算总表(按支出构成)之一
预算06表:支出总体情况表
预算07表:基本支出(工资福利和对个人补助)
预算08表:基本支出(社会保障)
预算09表: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
预算10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预算11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预算12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预算13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之二
预算14表:专款专用支出预算表
预算15表: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收入计划表
预算16表:政府采购预算表
预算17表:人员基本情况表
预算18表:公用基本情况表
预算19表:高等学校学生人数基本数字表
预算20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工资福利、补助
预算21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商品和服务预算表
预算22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表
预算23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预算24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预算25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26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27表: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不断加强领导,抓好落实,搞好服务,继续做好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当好领导参谋辅助角色,切实抓好市委全会提出的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积极协调推动各项重大项目落户江门,推动社会经济建设、民生工作等各方面工作的落实。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4286.50万元,比上年减少12.34万元,下降0.29%。主要原因是根据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及零基预算方法,结合本单位年度工作任务安排经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40.59万元,占70.93%;专款专用资金收入1万元,占0.02%;上级补助收入371万元,占8.66%;上年结转结余873.91万元,占20.39%。
(二)支出预算说明
1.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4286.5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286.50万元,占100%,比上年减少12.34万元,下降0.2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实际需要进行安排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03.92万元,占79.41%;较上年减少187.10万元,下降5.21%,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专项工作任务已完成,相应减少工作经费;二是部分专项经费的功能分类科目的调整。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4.87万元,占10.15%;较上年增加19.20万元,增长4.62%,主要原因是随着社会平均工资水平逐年提高,人员工资基数的相应增长,相应增加社会保障缴款。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74.07万元,占4.06%;较上年增加18.31万元,增长11.7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基数的增长,相应增加医疗保险缴款支出。城乡社区(类)支出121.47万元,占2.83%;较上年增加121.47万元,上年预算为零,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功能分类科目的调整,用于按工程进度安排的应急体验馆项目建设费用。住房保障(类)支出152.17万元,占3.55%;较上年预算增加15.78万元,增长11.5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基数的增长,住房公积金相应调增。
2.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3040.5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2192.69万元。较上年增加328.25万元,增长17.6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随着社会平均工资水平逐年提高,人员工资基数的相应增长等。
项目支出预算847.90万元,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847.90万元,为本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需的支出,如检查、督促和跟踪市人民政府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地方缉私等各方面的开支,主要包括处理无主进口商品拍卖收入安排的支出320万元、珠三角规划纲要评估考核专项经费75万元、专项业务支出70万元、江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宣传培训专项工作经费45万元、市政府公报发行专项经费41万元、新闻信息与研究工作专项经费40.70万元、重大项目和招商专项经费35.10万元等。较上年增加392.20万元,增长86.0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处理无主进口商品拍卖收入安排的支出。
其他支出为零,与上年持平。
三、“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32.3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为零。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零。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30万元,主要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23万元,主要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32.3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87万元,下降25.18%。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为零,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零,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支出9.30万元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3万元,增长55%,主要是增加了按人员编制数安排的车辆租赁费。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4.17万元,下降38.1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办2016年继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央省市有关公务接待的标准,进一步减少该项预算安排。
四、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22.25万元,比2015年增加增长91.76万元,增长70.3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计算的口径增加了其他交通费用。其中:办公费44万元,印刷费0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12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3.81万元,日常维修费7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0.34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培训费8万元、租赁费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万元、工会费23万元等。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43.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2.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63.8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车改后本办按规定保留车辆2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3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其他用车12辆(定向化保障用车1辆,政务接待用车1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为丰田牌中巴3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为0台(套)。
2016年本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6年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按市财政的要求进行申报及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5万元,主要是珠三角规划纲要评估考核经费75万元、专项业务支出(档案整理、文件印制)7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基金预算收入、专款专用资金收入等。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