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门市市委办公室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江门市市委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预算总表之二
三、收入总体情况表
四、支出预算总表(按资金性质)
五、支出预算总表(按支出构成)一
六、支出总体情况表
七、基本支出(工资福利和对个人补助)
八、基本支出(社会保障)
九、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
十、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十三、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之二
十四、专款专用支出预算表
十五、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收入计划表
十六、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七、人员基本情况表
十八、公用基本情况表
十九、高等学校学生人数基本数字表
二十、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工资福利、补助
二十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商品和服务预算表
二十二、公共财政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二十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十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二十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二十七、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江门市市委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市委办公室是协助市委领导处理市委日常工作的机构,根据《关于印发<中共江门市委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江办发〔2015〕1号)规定,市委办公室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市委工作部署并组织实施工作。
(2)围绕市委各时期的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做好信息收集、情况综合、方案拟定、部门协调、督促检查、催办查办等工作,为领导决策和实施决策服务。
(3)负责市委工作报告、市委和市委办公室文件、会议材料、向上级党委的报告、市委常委会议纪要和市委主要领导同志讲话稿的草拟工作。
(4)办理各级党委、市直各部门党委(党组)报送市委的请示、报告和函件;负责市委日常公文的草拟、校核和印发;负责市委或市委办公室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报备工作,负责各市、区党委或党委办公室和市委各部委办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做好上级及本级党委文件的收发、送阅、归档、保密工作;负责市委和市委办公室印章的管理、使用。负责市委召开会议的会务工作,以及市委领导公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5)负责市委、市委办公室日常值班工作;协助市委领导同志处置紧急事件和重大突发事件;协调市党政领导值班工作,指导和督查全市党委系统的值班工作;办理各市(区)党委和市党群部门主要负责人外出请假的请示件和报备件。
(6)负责党政系统的密码通信和密码管理,负责中央、省委、市委文件和党政军领导机关、要害部门的核心文电、信件的传递;负责密码保密。
(7)负责对全市党委办公室进行业务指导。
(8)负责编印《市委大事记》《市委常委会议纪要》《江办通报》《江门信息》《工作研究》《督查通报》《督查专报》《值班综报》《值班专报》《值班通讯》;负责联系、协调本级新闻单位,报道市内重大新闻。
(9)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市信访局,代管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市国家保密局)。
(10)完成市委领导和省委办公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的单位包括市委办公室和下属的江门市保密技术检查中心(事业单位)。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2016年市委办公室设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秘书科、综合科、调研科、信息新闻室、市委督查室、人事教育科、市委值班室、市密码管理局,代管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市国家保密局)。
共有行政编制48人,实有人数71人(含市委单列编制6人、离退休14人和雇员3人)。保密技术检查中心共有编制6人,实有人数5人(含离退休0人,雇员0人)。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预算01表:收支总体情况表
预算02表:预算总表之二
预算03表:收入总体情况表
预算04表:支出预算总表(按资金性质)
预算05表:支出预算总表(按支出构成)一
预算06表:支出总体情况表
预算07表:基本支出(工资福利和对个人补助)
预算08表:基本支出(社会保障)
预算09表: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
预算10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预算11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预算12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预算13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之二
预算14表:专款专用支出预算表
预算15表: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收入计划表
预算16表:政府采购预算表
预算17表:人员基本情况表
预算18表:公用基本情况表
预算19表:高等学校学生人数基本数字表
预算20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工资福利、补助
预算21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商品和服务预算表
预算22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表
预算23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预算24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预算25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26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27表: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市委办公室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扎实做好参谋辅政、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和运行保障等工作,着力打造“升级版”党委办公室,努力实现服务升级、创新升级、素质升级,推动办公室“三服务”工作上了新的台阶。一是做好参谋辅政工作。认真做好市委全会、市委常委会议、市委主要领导出席重要活动讲话、上报省委文件等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统筹安排全市调研工作,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开展联合调研、专题调研,为市委把握全局、制定措施、推动工作提供参考。二是做好督查抓落实工作。坚持真督、快督、实督,狠抓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重点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督查,推动决策落地。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突出抓好市党代会、市委全会、市委常委会议决定事项等党委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跟踪督办,并抓好我市重点领域改革、大平台打造、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额亿元以上先进制造业项目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民生实事落实等方面工作的专项督查。三是做好政务服务工作。严谨高效做好办文办会工作;规范会议审批制度,严格控制会议规格,高效高质完成市委全会、市委常委会议等重大会议活动的会务工作;抓好应急值守工作。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1542.01万元,比上年减少119.84万元,下降7.21%,减少原因是根据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及零基预算方法,结合本单位年度工作任务安排经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42.0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说明
1.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1542.0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542.01万元,占100%,比上年减少119.84万元,下降7.2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信访局划出市委办进行独立核算,相应减少经费的安排。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72.74万元,占76.05%;较上年预算减少112.38万元,下降8.74%,由于工作需要,信访局划出市委办进行独立核算,相应减少经费的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8.73万元,占10.29%;较上年预算增加8.98万元,增长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相应增加退休费用。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09.27万元,占7.09%;较上年预算减少5.6万元,下降4.8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减少后,缴费基数总额减少,相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减少。住房保障(类)支出101.26万元,占6.57%。较上年预算减少10.85万元,下降9.6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减少后,缴费基数总额减少,相应住房保障(类)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1542.0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1337.6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76万元,增长0.1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支出有所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204.40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4.4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室事务、督查督办、应急值守、大宗文件的编印等的开支,包括专项业务支出49.83万元、应急值守专项经费37.20万元、市委专项工作经费35.04万元、业务培训支出28万元、信息网络维护及软件购置更新经费14.07万元等。较上年预算减少121.6万元,下降37.3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信访局划出市委办进行独立核算,相应减少经费的安排。
其他支出为零,与上年持平。
三、“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江门市市委办公室(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4.8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4万元,主要是公务出行租赁支出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9.43万元,主要包括日常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14.8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8.06万元,下降35.21%。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5.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4万元,上年预算为零,增加的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按人员编制数下达的公务出行租赁经费。车改后,我办保留公务车25辆,根据职能,保留的车辆由江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调配管理工作,相应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也下达至该局,不在我办核算。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9.4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3.46万元,下降58.80%,减少原因是我办2016年继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央省市有关公务接待的标准,进一步减少该项预算安排。
四、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49.78万元,比2015年增加44.01万元,增长41.61%,增长原因是计算口径增加了“其他交通费”。其中:办公费28.27万元,邮电费4万元,差旅费4万元,会议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93万元,劳务费0.8万元,工会费21.3万元,福利费2.16万元,日常维修费4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62.8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50万元等。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9.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4.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64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2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1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定向化保障用车1辆,政务接待用车1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件,为丰田牌吉普车1辆,没有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016年本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6年本部门项目绩效根据要求暂无需要申报的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基金预算收入、专款专用资金收入等。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