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江门市技师学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江门市技师学院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江门市技师学院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门市技师学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江门市技师学院隶属于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位于西江之滨、蓬江河畔,占地面积280亩,设有北街、潮连两个校区,分高级部、中级部、培训部三个教学层次,集教学、科研、培训、鉴定、信息、就业服务为一体的国家级综合性职业培训基地,结合多种教育形式,因材施教,教书育人,为社会培养多样化高技能人才。主要职责:培养技术人才,提高社会职业素质。培养中、高级技术工人和技师人才;培养职业教育的技能教师;为实施国家就业前技能培训、劳动预备制及为国家规定的技术工种持证上岗提供培训、考核等服务;承担技师、高级技师、技工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培训任务。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江门技师学院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即江门市技师学院本级。
第二部分 江门市技师学院2016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江门市技师2016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江门市技师学院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江门市技师学院2016年度总收入9505.5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813.9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673.33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1515.59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其他收入624.99万元。
由于2015年我院未纳入部门决算单位,2016决算无法与上年部门决算收入增减变化情况进行对比分析。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江门市技师学院2016年度总支出9505.5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388.6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类)支出5549.9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6.42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39.96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272.29万元。
由于2015年我院未纳入部门决算单位,2016决算无法与上年部门决算收入增减变化情况进行对比分析。
二、2016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江门市技师学院2016年度收入合计7813.91万元。
(一)财政拨款收入5673.33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72.61%。其中:
教育支出(类)5136.47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90.54%。包括:职业教育(款)2376.71万元,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 2759.76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07.61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7.18%。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355.11万元,退役安置(款)52.50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29.25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2.28%。包括:医疗保障(款)129.25万元。
(二)事业收入1515.59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9.40%。
其中:教育支出(类)1232.5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0.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272.29万元。
(三)其他收入624.99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7.99%。
其中:教育支出(类)624.99万元。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门市技师学院2016年度支出合计6388.62万元。具体如下;
(一)基本支出2947.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6.14%。其中:
1. 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2180.54万元。主要用于教育的各类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355.1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139.9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保障费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272.29万元。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项目支出3440.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3.86%。其中:
1. 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609.65万元,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 2759.76万元。主要用于教育的各类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7.26万元。退役安置(款)64.05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培训和教师培训。
(三)上缴上级支出0 万元。
(四)经营支出0 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江门市技师学院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673.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73.3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283.89万元,增长29.25%;主要原因是省就业和技工教育专项资金拨款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没有增减变化。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江门市技师学院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657.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57.5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68.11万元,增长5.8 %,增加主要原因是省就业和技工教育专项资金支出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没有增减变化。
分功能科目看,
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1342.12万元,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 2759.76万元。主要用于教育的各类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355.1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就业补助(款)7.26万元;退役安置(款)64.05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培训和教师培养。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129.2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保障费支出。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江门市技师学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4657.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2.90 %。
由于2015年我院未纳入部门决算单位,2016决算无法与上年部门决算收入增减变化情况进行对比分析。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江门市技师学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类)4101.88万元,占88.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26.42万元,占9.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29.25万元。占2.7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
江门市技师学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57.5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1342.12万元,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 2759.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5 %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由于2015年我院未纳入部门决算单位,2016决算无法与上年部门决算收入增减变化情况进行对比分析。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355.11万元。就业补助(款)7.26万元;退役安置(款)64.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21 %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和退役士兵管理教育支出增加。由于2015年我院未纳入部门决算单位,2016决算无法与上年部门决算收入增减变化情况进行对比分析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129.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由于2015年我院未纳入部门决算单位,2016决算无法与上年部门决算收入增减变化情况进行对比分析。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门市技师学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216.8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852.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0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55.45万元、津贴补贴0.2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29.25万元、绩效工资67.49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59%。主要包括福利费7.13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7.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9.36%。主要包括退休费350.7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56万元。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门市技师学院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 购置支出为 0 万元,2016 年公务用车购置数 0 辆;公务用车运 行及维护支出 0 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 2 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和教学、培训工作运输工具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8.3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2.33%。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教学、培训运输工具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7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33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绩效评价结果显示,1个项目支出绩效情况均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反映各类职业教育的支出。
十五、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事业单位退休经费的支出。
十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事业单位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事业单位的住房改革支出。
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