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主管市属国有企业及其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集体资产及其他公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
(一)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市政府有关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
(二)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市属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四)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包括所派出的企业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经营管理层、财务总监和党组织领导成员;以及企业财务部长下管一级)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指导国有企业做好党组织建设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等。
(五)按照有关规定,向所监管企业派出财务总监或监事会,负责财务总监或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方法,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等有关工作。
(七)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八)负责起草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规定,指导各市、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集体及其它公有企业的资产管理工作。
(九)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部门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含委本级和有下属1个事业单位市市直行事资产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总收入 7,714.0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245.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243.97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3,311.63万元,下降50.51%。主要原因:2015年度有省产业园扩能增效扶持资金4,000万元,2016年度无此项目。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5.其他收入1.08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111.36万元,下降99.04%。主要原因:一是减少国资监管专项业务费50万元,二是减少国企改革发展经费25万元,三是减少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收益33.9万元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总支出 7,714.0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273.1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科学技术支出7.79万元,主要用于“中国青创汇”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周活动7.79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7.7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有中国青创汇”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周活动,2015年无此项工作。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3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83.33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39.13万元,减少31.95%,主要原因:减少抚恤支出和其他生活救助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5.69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支出62.36万元,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3.33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8.08万元,增长11.95%。主要原因一是调整计划生育奖,二是调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4.城乡社区支出741.47万元,主要用于市民兵综合训练基地项目738.10万元和大型修缮项目3.37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741.4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有市民兵综合训练基地和大型修缮项目,2015年无此项工作。
5.农林水支出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9.01万元。主要原因是扶贫工作费用性支出减少。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275.13万元,主要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5,006.77万元,国有资产监管支出1,268.36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3,738万元,增长147.33%。主要原因一是增加省产业园扩能增效扶持资金5,000万元,二是减少产权参股资金1,500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62.2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59.33万元,购房补贴2.94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6.37万元,增长11.40%。主要原因调整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
8.其他支出27.4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支出,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27.4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在自有经费中支出物业管理费。
二、2016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收入合计3,245.05万元。
(一)财政拨款收入3,243.97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9.97%。其中:
科学技术支出91.09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2.81%。包括: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83.30万元,其他科学技术支出7.79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33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2.57%。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83.33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5.69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2.33%。包括:医疗保障支出62.36万元,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3.33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787.7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24.28%。包括: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49.6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738.10万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17.55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65.28%。包括: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1,000万元,国有资产监管支出1,117.55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62.27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92%。包括:住房公积金支出59.33万元,购房补贴2.94万元。
其他支出27.42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85%。包括:其他支出27.42万元。
(二)其他收入1.08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03%。
其中: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8 万元。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支出合计7,273.10万元。具体如下;
(一)基本支出946.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3.10%。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的行政事业离退休83.33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的行政事业离退休83.3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中的医疗保障62.36万元和计划生育事务13.3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57.79万元,事业单位医疗4.57万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3.33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中的国有资产监管725.02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事务671.02万元,其他国有资产监管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中的住房改革支出62.2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59.33万元和购房补贴2.94万元。
(二)项目支出6,326.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90%。其中:科学技术支出中的其他科学技术支出7.7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科学技术支出7.7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中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3.37万元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738.1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3.37万元和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738.1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中的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5,006.77万元和国有资产监管543.3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5,006.77万元,行政运行23.8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98.35万元和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221.14万元;其他支出27.4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支出27.42万元。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243.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56.2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108.76万元,增加82.28%;主要原因是增加2016年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园扩能增效扶持资金)1,000万元及增加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的支出100.23万元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7.7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717.70万元,增长1025.29%;主要原因是增加市民兵综合训练基地支出。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096.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6,355.4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749.08万元,增长426.65%;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省产业园扩能增效扶持资金5,000万元,二是增加2016年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园扩能增效扶持资金)1,000万元;三是增加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的支出100.23万元;四是调整预算支出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1.4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741.4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71.47万元,增长929.24%;主要原因是增加市民兵综合训练基地项目支出。
分功能科目看,科学技术支出中的其他科学技术支出7.7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科学技术支出7.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的行政事业离退休83.33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的行政事业离退休83.3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中的医疗保障62.36万元和计划生育事务13.3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57.79万元,事业单位医疗4.57万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3.3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中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3.37万元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738.1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3.37万元和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738.1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中的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5,006.77万元和国有资产监管1,092.23万元,主要用于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5,006.77万元、行政运行689.11万元,一般行政事务298.35万元和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104.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中的住房改革支出62.2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59.33万元和购房补贴2.94万元;其他支出27.4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支出27.42万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252.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2%。与2015年相比,增加4,662.07万元,增长179.96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7.79万元,占0.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33万元,占1.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5.69万元,占1.04%;城乡社区支出741.47万元,占10.2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098.99万元,占84.09%;住房保障支出62.27万元,占0.86%;其他支出27.42万元,占0.38%;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5.75万元,占2.1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
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55.4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科学技术支出中的技术研究与开发7.79万元,比2015年增加7.79万元,上升779%,主要原因是增加“中国青创汇”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周活动7.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中国青创汇”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周活动,活动后由市财政局统一追加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83.33万元,比2015年减少39.13万元,下降31.95%,主要原因是减少抚恤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3.8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退休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中的医疗保障支出62.36万元,比2015年增加5.67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调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中的计划生育事务13.33万元,比2015年增加2.41万元,增长22.07%,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奖金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总计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计划生育奖金。
4.城乡社区支出中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3.37万元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738.10万元,合计比2015年增加741.4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有市民兵综合训练基地和大型修缮项目,2015年无此项工作。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年初无市民兵综合训练基地预算,年中由市财政局追加预算。
5.资源勘探信息中的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5,006.77万元和国有资产监管1,092.23万元,合计比2015年增加3,561.86万元,增长152.10%,主要原因一是增加省产业园扩能增效扶持资金5,000万元,二是减少产权参股资金1,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1.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2015年度有省产业园扩能增效扶持资金4,000万元为上年结转。
6.住房保障支出中的住房改革支出62.27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6.37万元,增长11.40%。主要原因是整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完成年初预算的98.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2016年度我委工作人员发生变动,故住房保障支出有所调整。
7.其他支出27.42万元,比2015年增加27.42万元,增长2,742%。主要原因是增长物业管理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7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物业管理支出预算不足,年中由单位自有经费支出。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0.4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624.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6.4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5.88万元、津贴补贴317.49万元、奖金69.3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68.09万元、绩效工资12.5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37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3.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7%。主要包括办公费8.10万元、水费1.25万元、电费2.10万元、邮电费1.90万元、差旅费7.56万元、培训费0.47万元、公务接待费0.72万元、工会经费9.28万元、福利费1.5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0.2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14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1.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70%。主要包括退休费70.54万元、住房公积金59.33万元、购房补贴2.9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8.91万元。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41万元,完成预算8.08万元的91.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63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16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06万元,完成预算7.20万元的70.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2万元,完成预算0.88万元的81.82%。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2015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7.69万元,下降50.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86万元,增长111.6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27万元,下降64.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72万元,增长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经报请市政府批准,临时增加出国任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出行;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中国青创汇”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周活动及召开出清“僵尸企业”会议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1.63万元,占2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6万元,占68.29%;公务接待费支出0.72万元,占9.7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63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委机关及下属1个单位出国(境)团组3个、累计7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1.63万元,主要用于食宿和交通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5.06万元,2016年委机关及下属1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路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2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委机关及下属1个单位发生国内接待9次,接待人数共141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05万元,比2015年增加25.97万元,增长57.61%。主要原因是:一是2016年经市编办批转同意我委使用周转编制补充4名工作人员;二是根据《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及相关配套计划的精神,市国资委完成我市国企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办公业务量增多;三是由于物价上涨带来的经费支出增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4.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3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1.6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4.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3.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73%。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本部门没有相关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