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江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江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江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江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是主管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我市文化、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等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
2、管理社会文化艺术、文化事业以及全市性的重大文化活动;协调、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指导文化科研工作、文化艺术教育工作;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市重点文化设施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指导图书馆、文化馆( 站 )、美术馆等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文化遗产的管理和保护,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3、指导、管理文物保护工作和有关文物、博物馆事业;协调文物考古调查、修复维护、安全防范等工作;组织、指导文物资源调查和利用、文物普法与宣传等工作;协调解决文物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文物考古项目有关工作。
4、指导、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以及境外落地电视频道的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等工作;监管境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引进和播出;组织推进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
5、负责监管出版活动和出版物内容;负责省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申办报刊、出版社(包括音像出版社)及互联网出版的审核上报和市直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出版核发工作;负责全市报社、期刊社和驻江门记者站及发行站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音像、印刷、复制、发行业及出版物市场的监管。
6、负责版权管理、保护工作;贯彻相关产业政策、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监管出版活动,组织开展对非法出版物、违禁出版物的鉴定工作;监督、指导版权贸易、登记工作;调解版权纠纷。
7、指导文艺演出、文化娱乐、互联网文化、动漫、网络游戏、文化艺术品等有关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扶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建设和发展。
8、指导监督全市有关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负责大案、要案、跨区域案件和敏感案件的执法活动;协调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负责对有关文化市场经营活动和从事演艺活动、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9、组织开展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0、承担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扫黄打非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11、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江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5个,包括1个局行政机关单位:江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4个事业单位:江门市文化馆、江门市五邑图书馆、江门市博物馆、江门市美术馆。
第二部分 江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第三部分 江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江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度总收入7,263.0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886.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862.52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2,010.25万元,增长41.43%。主要原因是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中的文物支出的拨款收入增加较大、广播影视支出拨款收入今年为新增加。
2.事业收入58.02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30.82万元,增长113.31 %。主要原因是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中的文化支出的拨款收入增加较多。
3.其他收入15.58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42.44万元,下降81.58%。主要原因是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中的其他文化支出拨款收入增加较多。
3.其他收入5.2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72.11万元,下降52.86%。主要原因是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中的其他文化支出减少较多。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江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度总支出7,263.0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787.0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科学技术支出79.1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79.1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其他科学技术支出增加。
2.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836.7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668.86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是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中的文物支出增加较大、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为2016年新增加项目。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5.1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92.79万元,增长21.46%,主要原因是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和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增加。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7.1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医疗保障和计划生育事务,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3.84万元,增长7.55%,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均有所增加。
5. 住房保障支出148.85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6.46万元,增长12.43%,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支出小幅增长,增加城乡社区住宅支出0.37万元。
二、2016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江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6,886.3万元。
(一)财政拨款收入6,862.52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9.65%。其中:
科学技术支出15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21.86%。包括: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150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841.37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85.12%。包括:文化3,311.44万元,文物2,379.72万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132.72万元,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7.5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5.19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7.6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7.12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2.78%。包括:医疗保障163.33万元,计划生育事务33.79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148.85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2.17%。包括:住房改革支出148.48万元,城乡社区住宅0.37万元。
(二)事业收入18.58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27%。
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68万元。
(三)其他收入5.2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08 %。
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2万元。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6,787.01万元。具体如下:
(一)基本支出2,393.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5.26%。
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22.2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和文物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5.1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7.12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和计划生育事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148.8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
(二)项目支出4,393.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4.74%。
其中:科学技术支出79.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314.55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江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 6,862.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62.5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674.16万元,增长32.27%;主要原因是上级和市级财政部门对文化支出、文物支出项目拨款有较大幅度增加,科学技术支出项目拨款为2016年新增加。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江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6,756.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56.9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568.56万元,增长30.23%;主要原因是上级和市级财政部门对文化支出、文物项目支出有较大幅度增加,科学技术支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项目支出为2016年新增加支出。
分功能科目看,科学技术支出79.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806.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5.1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7.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8.85万元。主要用于我市文化、文物支出及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江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756.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增加1,922.11万元,增长39.7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江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79.1万元,占1.1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806.66万元,占85.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5.19万元,占7.7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7.12万元,占2.92%;住房保障支出148.85万元, 占2.2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
江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56.9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支出79.1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79.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其他科学技术支出增加。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款)5,806.66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776.43元, 主要原因是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中的文物支出增加较大、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为2016年新增加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24.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文化支出较大。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款)525.19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92.79万元, 主要原因是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和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增加,完成年初预算的127.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福利待遇增加。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和计划生育事务支出(款)197.12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3.84万元, 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均有所增加;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调整,支出小幅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和城乡社区住宅支出(款)148.85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6.46万元, 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支出按工资调整比例小幅增长,新增加城乡社区住宅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8.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支出项目有变动调整。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63.26万元,其中:
(一) 工资福利支出1,384.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8.57%。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50.1万元、津贴补贴348.18万元、奖金230.6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4.96万元、绩效工资203.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2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2.32万元。
(二) 商品和服务支出136.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76%。
主要包括办公费15.31万元、印刷费0.92万元、手续费0.13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7.37万元、物业管理费0.08万元、差旅费9.42万元、维修(护)费3.8万元、会议费1.7万元、培训费2.29万元、公务接待费2.03万元、劳务费9.29万元、工会经费11.8万元、福利费4.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4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1.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06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43.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5.67%。主要包括离休费11.75万元、退休费447.12万元、奖励金22.94万元、住房公积金129.21万元、购房补贴19.6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2.38万元。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3.87万元,完成预算51.24万元的6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77万元,当年预算为7.7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5.23万元,完成预算27.6万元的91.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88万元,完成预算22.87万元的34.4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2015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7.37万元,下降3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37万元,下降8.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99万元,下降65.5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车辆支出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要求,强化接待管理和严格报销制度,严控接待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77万元,占2.2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23万元,占74.49%;公务接待费支出7.88万元,占23.2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77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机关及下属4个单位出国团组3个、累计3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参加港澳文化活动交流和新闻出版印刷等会议的交通、住宿费及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25.23万元,2016年局机关及下属4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日常公务使用和行政执法使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7.88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局机关及下属4个单位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57次,接待人数共976人。主要包括上级主管部门、国家(省)级文物专家和文化艺术知名人士全国各地、各市同级系统部门业务交流等。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26万元,比2015年减少19.95万元,降低16.6%。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劳务费、接待费等相应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7.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2.66万元。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67.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7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67.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75%。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他用车6辆,主要是本局机关及4个下属单位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9个,二级项目14个,共涉及资金2396.84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54.55%。
共组织对“粤剧事业发展专项补助经费、文物保护专项资金
、促进公共文化发展资金(购买服务)”等9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96.8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2、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根据市财政《关于开展专项资金(含小微双创专项)检查的通知》(江财监【2017】4号)有关规定,市财政局对我局“2131工程(农村放电影)”125.14万元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该项目资金用于市本级及各市(区)农村电影放影补贴,项目实际完成支出125.41万元,支出率达100%,符合预期目标。项目绩效较为显著,通过电影的形式向广大城乡居民、农民群众传播更多的文化教育,增强群众的文化水平。这种形式的下乡活动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人民大众对于精神生活的需求,对于提高和谐社会的主旋律有着重要的积极意义,打响“中国侨都”文化品牌,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